2026-07-23 新聞來源:能源發展網
7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根據《規劃》,“十五五”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目標是:
總量目標
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8億噸標準煤左右。
發電目標
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年發電量達到6萬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達到28億千瓦以上、裝機占比超過50%,年發電量4萬億千瓦時以上,發電量占比達到30%。
非電利用目標
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總規模較2025年增長1.5倍,折合約1.5億噸標準煤。
可靠替代目標
2030年,全國風電光伏(含源側配建儲能)平均置信出力達到8%(風電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風電光伏(含源側配建儲能)電量占比達到20%以上,提高約10個百分點。“十五五”期間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頂峰發電能力3億千瓦以上。
《規劃》提出,以“沙戈荒”地區為重點深入推進“三北”風電光伏基地建設,科學推進光伏治沙和 100%綠電外送基地試點。“十五五”期間,“三北”風電光伏基地新增裝機3.7 億千瓦以上。
“十五五”期間,全國海上風電新增開工規模1 億千瓦左右,2030 年累計裝機規模達到 1 億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