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簡體中文 English

官方微信

學術交流
首頁 行業新聞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發布“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場景清單和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6-05-27     新聞來源: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發布“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場景清單和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科技〔2026〕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落實《關於推進“人工智能+”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能發科技〔2025〕73號)有關要求,根據《關於組織開展“人工智能+”能源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科技〔2025〕168號)安排,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場景的申報和凝練工作。為進一步推動“人工智能+”能源試點工作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布“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應用場景清單

  根據各有關單位申報情況,經組織專家凝練,決定將“電網規劃方案智能生成與評估”等51個場景列為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場景,請各能源企業抓緊推動高價值場景開放,以真實場景牽引人工智能技術突破和應用落地。

 二、組織開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試點

  能源企業具有清單所列高價值場景,且有意願開放的,可自行與人工智能技術供給方組建產學研用創新聯合體,細化場景建設實施路徑及技術方案,編製形成試點建設方案,報送國家能源局,申請作為試點項目。

  三、有關要求

  (一)本次試點項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試點申報係統”(以下簡稱係統,網址:https://www.ny-ai.cn/)開展線上申報,具體場景建設指南可登錄係統查閱。

  (二)能源企業可單獨或聯合作為高價值場景需求方,與人工智能技術供給方組隊成功後,由場景需求方牽頭單位申報試點項目。

  (三)試點項目須通過推薦單位上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能源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均可作為推薦單位,每個推薦單位推薦名額不超過10個,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申報。推薦單位按優先級排序後上報。推薦項目的命名規則為“推薦地區/單位-單位名稱-序號-場景名稱(應與清單名稱一致)-項目名稱”。

  (四)試點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可登錄係統填報試點項目信息,導出形成試點項目建設方案蓋章確認後,報送推薦單位。各推薦單位確認推薦項目後,請於2026年7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彙總表蓋章件上傳至係統。

  (五)申報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能源企業或技術供給方,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在質量、安全、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麵無不良記錄。

  (六)試點項目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聯係電話:010-81929234,81929213

  附件:1.“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場景清單

  2.“人工智能+”能源試點項目推薦彙總表

  3.“人工智能+”能源高價值場景試點建設方案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6年5月14日

來源:http://www.nea.gov.cn/20260526/261bbb10eea24be3b7ea3a00d89b8891/c.html?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