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新聞來源:風光儲融合公眾號
1月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印發《電力係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到2027年,電力係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製進一步完善。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2027年年均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於90%。
《方案》提出,改造或建設一批調度機構統一調度的新型儲能電站。推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運行,提升調用水平。在統籌安排各類調節資源建設規模基礎上,結合係統供電保障和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優化選擇適宜新型儲能技術,高質量建設一批技術先進、發揮功效的新型儲能電站。
著力增強抽水蓄能調節能力。高質量建設一批生態友好、條件成熟的抽水蓄能電站,充分發揮抽水蓄能削峰填穀等多重作用,提升係統支撐調節能力。
統籌提升可再生能源調節能力。積極布局係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建設,充分發揮新能源主動調節能力。因地製宜建設光熱電站,鼓勵生物質發電發揮調節能力。
《方案》還提出,提升新型儲能調用水平。電力調度機構應結合本地實際製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細則,明確新型儲能的調度關係。優化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發揮移峰填穀和頂峰發電作用,增強本地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實現應用盡用。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減少棄風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