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聯係我們
碳排放指標納入十二五規劃
2010/3/1 9:16:41 新聞來源:東方早報
  逐步建立碳排放統計考核體係 提四大措施發展低碳經濟

  綜合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從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獲悉,中國將采取四項措施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並在低碳能源上實施多項措施。

  另外,中國將逐步建立和完善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監測和分解考核體係,切實保障實現控製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

  製定低碳經濟激勵政策

  權威部門提出,將從四個方麵采取措施,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

  200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報告表示,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規劃引導,完善扶持政策。將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理念和相關發展目標納入“十二五”規劃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中,抓緊研究製定《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發展低碳經濟指導意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等。製定促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激勵政策。

  二是紮實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生態環保建設。全麵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抓緊出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辦法》;大力發展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發展水電,積極發展核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力爭到2020年森林麵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

  三是組織開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試點。編製再生金屬及再製造等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啟動“城市礦產”循環利用工程,抓好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秸稈綜合利用等工作。選擇典型地區和行業,開展低碳經濟發展示範試點。

  四是建立健全科技、統計、信息等支撐體係。加大對節能、清潔能源、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逐步建立溫室氣體監測統計、氣候變化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服務體係。

  作為約束性指標進規劃

  就落實2020年控製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有關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報告表示,發展改革委組織完成了我國“十二五”規劃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思路研究報告,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發展低碳經濟思路,積極推進在“十二五”規劃中加強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內容,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國務院關於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情況的報告》表示,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完善財稅優惠政策,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加快低碳能源的利用和推廣:

  在妥善處理好水電開發與環境保護、生物資源養護及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因地製宜開發水電資源;逐步提高核電占一次能源供應比重,加快沿海地區核電建設,穩步推進中部缺煤省份核電建設;加快風電發展,逐步建立國內較為完備的風電產業體係;推進生物質能發展,加快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新型能源化等綜合利用,在經濟發達、土地資源稀缺地區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積極推進太陽能發電和熱利用,在偏遠地區推廣戶用光伏發電係統或建設小型光伏電站,在城市推廣太陽能一體化建築、太陽能集中供熱水工程、建設太陽能采暖和製冷示範工程,在農村和小城鎮推廣戶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房和太陽灶;積極推進地熱能和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推廣滿足環境和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地熱供暖、供熱水和地源熱泵技術。

  編製應對氣候變化方案

  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組織編製“十二五”期間的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各有關部門和各地區也將根據國務院提出的目標要求,研究製訂本部門、本地區應對氣候變化、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中長期規劃和行動計劃,推動國內各領域、各行業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工作。

  在研究製定實現控製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政策措施方麵,國家發改委表示,下一步,根據國務院提出的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作為約束性目標的要求,將組織編製2005年和2008年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增強我國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的完整、準確性,摸清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監測和分解考核體係,切實保障實現控製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來源:東方早報】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車公莊西路22號院A座11層 電話:010--58381747/2515 傳真:010--63547632 
188BETApp  版權所有 投稿信箱: leidy5378@126.com
京ICP備13015787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2961號

 技術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