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力體製改革進程(1997-2011)
2012/3/22 9:05:03 新聞來源:中國能源報
《 中國能源報 》( 2012年03月19日 第 05 版)
1997 國家電力公司成立
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掛牌成立,在政府序列中,仍保留電力部,形式上實現了政企分開。但新組建的國電公司既是企業經營者,又行使政府職能,實際上政企並未分開。
1998 “政企分開” 電力部撤消
1998年九屆人大會議通過決議撤銷電力部,將電力工業的政府職能劃歸國家經貿委。國家電力公司承接了原電力部下屬的五大區域集團公司、七個省公司和華能、葛洲壩兩個直屬集團。
2002 國務院下發5號文件
2002年4月12日,國務院下發《電力體製改革方案》(國發[2002]5號文件),被視為電力體製改革開端的標誌。新方案的三個核心部分是:實施廠網分開,競價上網;重組發電和電網企業;從縱橫雙向徹底拆分國家電力公司。
2002 五大電力集團成立
2002年12月,國家電力公司按“廠網分開”原則組建了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和四大電力輔業集團。五大發電集團為華能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中電投集團和大唐集團。
2003 電監會成立
2003年3月全國國家電監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實現“政監分開”。
2003 電價改革方案出台
2003年7月國務院出台了《電價改革方案》,確定電價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改革措施。
2004 標杆上網電價出台
2004年3月全國出台標杆上網電價政策,統一製定並頒布各省新投產機組上網電價。
2004 煤電價格聯動機製出台
2004年12月全國國家發改委出台煤電價格聯動機製措施。
2005 電力監管條例頒布
2005年2月全國《電力監管條例》頒布。主要內容包括:電力監管機構的設置,監管機構的職責,監管措施,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2005 新定價機製實施
2005年3月全國製定與《電價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三個實施辦法。標誌著我國電價將實行新的定價機製。
2006 煤電二次聯動
2006年6月全國第二次煤電聯動,火力電企電價調整,各區域上調幅度不同,在1.5%-5%之間。
2007 19號文件頒布
國務院又於2007年頒布《關於“十一五”深化電力體製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07)19號〕,強調電改需根據5號文精神,責令各部委著力推進。
2008 7-8月電價兩次上調
2008年7月和8月全國電價兩次上調,上網電價平均漲4.14分,銷售電價平均漲2.61分,緩解了煤價大幅上漲導致的電企虧損。
2009 電改首入政府工作報告
2009年3月全國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繼續深化電價改革。“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製,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係。”
2009 電價執行報告發布
2009年9月14日全國電監會發布《2008年度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我國電價政策執行情況良好,但政策執行中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
2009 交易價格管理通知出台
2009年10月全國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三部門發布《關於規範電能交易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1 中電建、中能建成立
2011年9月29日,兩大電力輔業集團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與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掛牌成立,並與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簽訂了分離企業整體劃轉移交協議。曆時近9年的電力行業主輔分離告一段落。
(劉一丁/整理)
1997 國家電力公司成立
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掛牌成立,在政府序列中,仍保留電力部,形式上實現了政企分開。但新組建的國電公司既是企業經營者,又行使政府職能,實際上政企並未分開。
1998 “政企分開” 電力部撤消
1998年九屆人大會議通過決議撤銷電力部,將電力工業的政府職能劃歸國家經貿委。國家電力公司承接了原電力部下屬的五大區域集團公司、七個省公司和華能、葛洲壩兩個直屬集團。
2002 國務院下發5號文件
2002年4月12日,國務院下發《電力體製改革方案》(國發[2002]5號文件),被視為電力體製改革開端的標誌。新方案的三個核心部分是:實施廠網分開,競價上網;重組發電和電網企業;從縱橫雙向徹底拆分國家電力公司。
2002 五大電力集團成立
2002年12月,國家電力公司按“廠網分開”原則組建了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和四大電力輔業集團。五大發電集團為華能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中電投集團和大唐集團。
2003 電監會成立
2003年3月全國國家電監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實現“政監分開”。
2003 電價改革方案出台
2003年7月國務院出台了《電價改革方案》,確定電價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改革措施。
2004 標杆上網電價出台
2004年3月全國出台標杆上網電價政策,統一製定並頒布各省新投產機組上網電價。
2004 煤電價格聯動機製出台
2004年12月全國國家發改委出台煤電價格聯動機製措施。
2005 電力監管條例頒布
2005年2月全國《電力監管條例》頒布。主要內容包括:電力監管機構的設置,監管機構的職責,監管措施,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2005 新定價機製實施
2005年3月全國製定與《電價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三個實施辦法。標誌著我國電價將實行新的定價機製。
2006 煤電二次聯動
2006年6月全國第二次煤電聯動,火力電企電價調整,各區域上調幅度不同,在1.5%-5%之間。
2007 19號文件頒布
國務院又於2007年頒布《關於“十一五”深化電力體製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07)19號〕,強調電改需根據5號文精神,責令各部委著力推進。
2008 7-8月電價兩次上調
2008年7月和8月全國電價兩次上調,上網電價平均漲4.14分,銷售電價平均漲2.61分,緩解了煤價大幅上漲導致的電企虧損。
2009 電改首入政府工作報告
2009年3月全國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繼續深化電價改革。“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製,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係。”
2009 電價執行報告發布
2009年9月14日全國電監會發布《2008年度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我國電價政策執行情況良好,但政策執行中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
2009 交易價格管理通知出台
2009年10月全國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三部門發布《關於規範電能交易價格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1 中電建、中能建成立
2011年9月29日,兩大電力輔業集團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與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掛牌成立,並與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簽訂了分離企業整體劃轉移交協議。曆時近9年的電力行業主輔分離告一段落。
(劉一丁/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