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大型188體育官網app 呼籲激勵政策出台
2011/4/20 9:39:59 新聞來源:經濟參考報
備齊核準手續要蓋無數個章
“十二五”期間大型水電核準製度亟待改善
經濟參考報記者 文婧 四川報道
我國眾多大型水電項目,目前不少是“先建未批”工程。《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隨“中國綠色水電行”在四川調研采訪中發現,“十一五”規劃中要求開工建設的水電項目,最終隻核準了百分之三十左右,尤其是一些大中型水電項目,在“十一五”期間拿到發改委的“路條”開始開工建設之後,因核準手續過於複雜等原因,遲遲未得到核準。
“從政策上來講,沒核準就不能進行主體工程建設,而水電項目因設備已經進場和混凝土澆築質量要求等原因,開工後不得長期停工,這樣一方麵企業既不能停工,而在沒有獲得最終核準時,後續工程的推動就成了‘違規建設’,給企業增添了很大的風險。”接受記者采訪的水電企業表示。
“路條”一說,記者在很多電企上市公司的年報中都曾有目睹。如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報告對前期項目的說明中就有“上述前期項目均已獲得‘路條’,待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正式核準”的寫法。
據188BETApp 副秘書長張博庭介紹,2004年發改委為了簡化審批程序頒布《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規定水電項目投資采用核準製,隻有“項目申請報告”一個環節。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麵進行核準。企業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表麵上看,水電項目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複雜程序,企業投資行為也能更加市場化;但是實行核準製,就是發改委先給水電企業個“路條”,批準其先開展前期工作,但由於多達20多項的行政許可都需要不同部門逐個審批,有時候後麵的行政許可審批還沒完成,前麵的行政許可手續卻已經過期,而主體工程原則上隻有核準後才可以開建。
“要備齊核準手續,根本數不清要蓋多少個章。”二灘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二灘公司”)副總經理吳世勇說,2010年10月20日,二灘公司的官地和桐子林兩座大型水電站被核準開工建設,而這兩個水電項目的前期“三通一平”工程從2005年就開始了,等於是前期工程開始了五年後項目才被核準。在國電大渡河大崗山電站施工現場,一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人員向《經濟參考報》介紹,單單是項目業主委托設計單位開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就要蓋29個相關各部門的章。主要專項審查有:樞紐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水庫淹沒補償投資及移民安置規劃、水土保持專題報告、"三通一平"等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預評估報告;項目業主還要取得水規總院代表國家發改委對工程和移民安置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文,取得水利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批文等。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於備齊核準手續極為複雜,時間拖延也較長,因此水電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經過核準之前,經常會被人以“違規建設”為名進行敲詐,不科學的審批程序經常讓國有企業吃啞巴虧,並造成國有資產的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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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來自地方政府的檢查違規建設的壓力以外,核準製中複雜的審批環節也令水電企業頭痛不已,甚至從某種程度上激化了移民矛盾,加劇了社會不公。
“水電站的設計規劃3-5年就能出來,但是核準程序卻十分漫長,報批很多文件,蓋很多工作章。”吳世勇舉例說,比如移民安置規劃環節,公司首先要編製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再根據大綱編安置規劃報告,該報告需報省政府,省移民局通過,最後由省政府下達庫區封庫令,前前後後要兩年時間。在這期間,很多本身不是庫區的居民拚命到庫區搶建房屋,庫區移民本來隻有200人,可到下達封庫令時,由於搶建房屋的“投機移民”的出現,移民竟達到1000人。記者在四川大渡河流域和雅礱江流域采訪時了解到,這些投機移民搶建的房屋在當地統稱為“火柴盒”,房屋沒有門窗,也無法住人,但這些房屋的相關政策賠償標準卻更高。而庫區當地原住居民經濟條件普遍較差,沒錢搶建房屋,因為投機移民的出現,原住居民並沒有得到太多好處,反而激化了移民矛盾。“冗長的報批和蓋章環節將封庫時間後拖,出現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這些環節又不是我們所能掌握的。”吳世勇說。
張博庭介紹說,從2007年開始到去年年中,我國連續三年多沒有核準特大型常規水電開發項目,很多拿到“路條”的項目長期處於“違規”建設狀態。直到2010年7月8日,經報請國務院審議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批複金沙江中遊的金安橋和西藏雅魯藏布江藏木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才解禁了大型水電的核準。2010年10月20日,“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標誌性重大項目——雅礱江官地(裝機240萬kW)、桐子林(裝機60萬kW)兩座大型水電站20日同時被核準開工建設。2010年11月8日和12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又先後對大渡河長河壩、大崗山水電站項目核準進行了批複,其都為安裝4台單機容量65萬kW水輪發電機組的水電站。盡管大型水電項目核準開閘,但目前仍有一批大型水電積壓項目沒有獲得核準。
“當時國家出台水電項目核準製的規定,是想進一步推動市場化,跟國際接軌,但在管理上要跟得上。”張博庭表示,要達到2020年水電裝機的目標,大型水電項目亟需規範開工手續,對於符合國家規劃的項目,最好明確規定把發放“路條”與容許開工建設直接掛鉤。項目核準可視為竣工驗收的條件之一。這樣一方麵能讓眾多國有企業擺脫不得不“違法”的尷尬,而且也比較符合我們當初從審批製改為核準製,要推進市場化體製改革的初衷。
“十二五”期間大型水電核準製度亟待改善
經濟參考報記者 文婧 四川報道
我國眾多大型水電項目,目前不少是“先建未批”工程。《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隨“中國綠色水電行”在四川調研采訪中發現,“十一五”規劃中要求開工建設的水電項目,最終隻核準了百分之三十左右,尤其是一些大中型水電項目,在“十一五”期間拿到發改委的“路條”開始開工建設之後,因核準手續過於複雜等原因,遲遲未得到核準。
“從政策上來講,沒核準就不能進行主體工程建設,而水電項目因設備已經進場和混凝土澆築質量要求等原因,開工後不得長期停工,這樣一方麵企業既不能停工,而在沒有獲得最終核準時,後續工程的推動就成了‘違規建設’,給企業增添了很大的風險。”接受記者采訪的水電企業表示。
“路條”一說,記者在很多電企上市公司的年報中都曾有目睹。如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報告對前期項目的說明中就有“上述前期項目均已獲得‘路條’,待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正式核準”的寫法。
據188BETApp 副秘書長張博庭介紹,2004年發改委為了簡化審批程序頒布《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規定水電項目投資采用核準製,隻有“項目申請報告”一個環節。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麵進行核準。企業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表麵上看,水電項目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複雜程序,企業投資行為也能更加市場化;但是實行核準製,就是發改委先給水電企業個“路條”,批準其先開展前期工作,但由於多達20多項的行政許可都需要不同部門逐個審批,有時候後麵的行政許可審批還沒完成,前麵的行政許可手續卻已經過期,而主體工程原則上隻有核準後才可以開建。
“要備齊核準手續,根本數不清要蓋多少個章。”二灘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二灘公司”)副總經理吳世勇說,2010年10月20日,二灘公司的官地和桐子林兩座大型水電站被核準開工建設,而這兩個水電項目的前期“三通一平”工程從2005年就開始了,等於是前期工程開始了五年後項目才被核準。在國電大渡河大崗山電站施工現場,一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人員向《經濟參考報》介紹,單單是項目業主委托設計單位開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就要蓋29個相關各部門的章。主要專項審查有:樞紐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水庫淹沒補償投資及移民安置規劃、水土保持專題報告、"三通一平"等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預評估報告;項目業主還要取得水規總院代表國家發改委對工程和移民安置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文,取得水利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批文等。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於備齊核準手續極為複雜,時間拖延也較長,因此水電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經過核準之前,經常會被人以“違規建設”為名進行敲詐,不科學的審批程序經常讓國有企業吃啞巴虧,並造成國有資產的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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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來自地方政府的檢查違規建設的壓力以外,核準製中複雜的審批環節也令水電企業頭痛不已,甚至從某種程度上激化了移民矛盾,加劇了社會不公。
“水電站的設計規劃3-5年就能出來,但是核準程序卻十分漫長,報批很多文件,蓋很多工作章。”吳世勇舉例說,比如移民安置規劃環節,公司首先要編製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再根據大綱編安置規劃報告,該報告需報省政府,省移民局通過,最後由省政府下達庫區封庫令,前前後後要兩年時間。在這期間,很多本身不是庫區的居民拚命到庫區搶建房屋,庫區移民本來隻有200人,可到下達封庫令時,由於搶建房屋的“投機移民”的出現,移民竟達到1000人。記者在四川大渡河流域和雅礱江流域采訪時了解到,這些投機移民搶建的房屋在當地統稱為“火柴盒”,房屋沒有門窗,也無法住人,但這些房屋的相關政策賠償標準卻更高。而庫區當地原住居民經濟條件普遍較差,沒錢搶建房屋,因為投機移民的出現,原住居民並沒有得到太多好處,反而激化了移民矛盾。“冗長的報批和蓋章環節將封庫時間後拖,出現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這些環節又不是我們所能掌握的。”吳世勇說。
張博庭介紹說,從2007年開始到去年年中,我國連續三年多沒有核準特大型常規水電開發項目,很多拿到“路條”的項目長期處於“違規”建設狀態。直到2010年7月8日,經報請國務院審議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批複金沙江中遊的金安橋和西藏雅魯藏布江藏木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才解禁了大型水電的核準。2010年10月20日,“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標誌性重大項目——雅礱江官地(裝機240萬kW)、桐子林(裝機60萬kW)兩座大型水電站20日同時被核準開工建設。2010年11月8日和12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又先後對大渡河長河壩、大崗山水電站項目核準進行了批複,其都為安裝4台單機容量65萬kW水輪發電機組的水電站。盡管大型水電項目核準開閘,但目前仍有一批大型水電積壓項目沒有獲得核準。
“當時國家出台水電項目核準製的規定,是想進一步推動市場化,跟國際接軌,但在管理上要跟得上。”張博庭表示,要達到2020年水電裝機的目標,大型水電項目亟需規範開工手續,對於符合國家規劃的項目,最好明確規定把發放“路條”與容許開工建設直接掛鉤。項目核準可視為竣工驗收的條件之一。這樣一方麵能讓眾多國有企業擺脫不得不“違法”的尷尬,而且也比較符合我們當初從審批製改為核準製,要推進市場化體製改革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