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國集團減排玩“模糊” “氣候公正”誰來維護?
2009/7/14 8:07:49 新聞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7月8日,在意大利中部城市拉奎拉,與會領導人參加八國集團首腦會議。當日,八國集團首腦會議在拉奎拉開幕。新華社/法新
剛剛結束的八國集團峰會上,八國領導人向世人發出一份溫室氣體減排聲明,稱願與其他國家一起到2050年使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至少減半,並且發達國家排放總量屆時應減少80%以上。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該聲明較前有一定進步,體現了發展中國家的意願,但這還遠遠不夠,因為標準依然模糊,而且責任和義務不清。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德博埃爾說,發達國家應製定清晰和強有力的到2020年的中期減排目標,並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足夠資金和技術支持,否則年底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將以失敗告終。
“氣候公正”的實質,就是要分清誰是當前氣候變化的主要責任者和主要受害者,就是要認識到在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方麵,到底如何劃分責任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
眾所周知,發達國家在過去的工業化過程中大量排放溫室氣體,是造成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而對於今天的氣候變化,廣大發展中國家就其責任而言是無辜的,但卻是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最大受害者。從這個意義上講,發達國家在減排問題上率先垂範是它們應該承擔的曆史責任。全球人均溫室氣體的排放極不均衡。總體上來看,發達國家人均排放量都遠遠高於發展中國家。八國集團成員總人口隻占全球人口的約13%,然而近一半的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源自這8個國家。發展中國家人口占世界的4/5,但碳排放量隻占全球的40%。從單個國家來看,發展中大國的碳排放總量的確在迅速上升,但人均排放仍然比較低。發達國家對全球氣候變暖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因為它們在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過程中沒有約束地排放大量溫室氣體,因此,堅持發達國家率先減排,並以人均排放量為基準,才是充分體現平等主義的價值理念。
從公平角度看,還應該在排放分配中合理體現國家之間的差別。在經濟發展水平與支付能力、低成本的減排機會等方麵,發達國家占主要優勢。而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均較弱,因此,發達工業化國家應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足夠資金,加快應對氣候變暖的技術轉讓。沒有發展中國家的參與,僅靠工業化國家無法實現氣候保護目標。在共同麵對氣候變化這個問題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並不是普通的捐贈國和接受國之間的關係。幫助發展中國家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這是發達國家應盡的義務。遺憾的是某些發達國家在氣候問題上的立場雖有了積極轉變,也承諾將采取措施應對氣候變化,但步子邁得還不夠大,力度還不夠強。歐盟於2007年3月承諾到2020年將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至少減少20%,並願意與其他發達國家一道將減排目標提高到30%,但許多發展中國家和一些國際環保組織認為歐盟在減排方麵應做出更大的努力。(作者為本報主任編輯 徐步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