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的阿海水電站。
胡學萃/攝
近日,關於雲南水電深陷送出和消納困境將造成大量棄水的問題,再次甚囂塵上。一時間,各方矛頭直指雲南省發改委、能源局"固執"、"出爾反爾"、"不顧大局"。
雲南省方麵棄原送電方案於不顧,將自己陷入尷尬被動局麵,確有其主觀原因。但業內權威人士指出,隻要稍作深入分析,就不難發現,其深層次的原因,是由於在水電這樣的充分市場競爭領域,始終解不開電價行政審批這個死結。
早在幾年前,就曾經有人預言:如果電價形成機製不改革,電價不實現市場化,中國水電的大發展便會嚴重受阻;即使水電開發形成了充分的市場競爭,投入了巨資之後建成的水電站,即使來水可觀、發出來了電,也有可能因為送不出去而白白浪費。而消費者也難以享受到清潔可再生能源帶來的實惠,因此水電破壞環境、造成大量移民生活無著等負麵新聞始終陰魂不散地纏在水電產業頭上。
爭議電價審批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似乎每一次水電行業問題的披露,都會最終被歸結到體製這個問題上來。中國水電產業目前所麵臨的"開發主體市場化、上網電價仍計劃"痼疾,在此番"雲電外送"利益博弈中也可見一斑。多位受訪者向記者表示,此番博弈,很難真正論及"誰對誰錯",實際上,無論中央和地方,都是在用行政手段插手本應由市場說了算的微觀經濟。
"按照市場經濟原理,電力作為商品,生產和銷售都應由企業自主決策,不存在中央或地方規定企業必須賣到哪裏或以何種價格賣的問題。"一位不便具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說。
然而,我國現行的定價機製以及電網的壟斷現實,都意味著水電開發企業受兩頭"控製"。
據悉,我國大大小小不同的水電站,基本都是依據1985年提出的"還本付息電價"政策,實行"一廠一價"的定價方式,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的基礎是每座水電站的運行成本。價格主管部門在衡量運行成本時,主要考慮單個電站的投資指標,上網電價的核定隨投資指標的高低而定。這就一方麵導致水電站之間很難實現真正的市場競爭,"成本高的批給高電價、成本低的批給低電價"。另一方麵,由於按照現行規定,同一地區的水電上網電價必須低於火電上網電價,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在對移民和生態環境的支出方麵"摳門",而水電行業也因移民群體性事件頻發、生態環境惡化而飽受詬病。
全國水電站何其多?"一廠一價"談何容易?於是水電行業還有一個怪現狀就是:類似像雲南大朝山水電站這樣的已經投產發電幾十年的老水電站至今仍然沒有固定的價格,還用的是暫定的臨時上網電價。以瀾滄江中下遊"兩庫八級"開發為例,除漫灣以外,都采用的是暫定的上網電價。
因為按照現在的行政審批電價法,水電站的最終投資成本核算都要在工程竣工決算結束之後,由價格主管部門考慮到還本付息、設備折舊等因素,再倒推成本來製定。具體做法是一般先由業主上報,然後由價格主管部門審核批複。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價格主管部門並不相信業主報上來的數據,但是要親自一一查看也絕不可能,於是臨時的上網電價變成了永遠,電價得不到核定。
地方政府"也很冤"
"至少現在可以下的兩個結論是:隻要不放開上網電價的行政審批,類似的博弈問題就會層出不窮;隻要不放開上網電價的價格管製,其他任何類型的所謂電力體製改革都無異於隔靴撓癢。"業內人士對記者說。
不難發現,在類似的博弈中,因為電價審批權沒有放開,不僅造成水電開發企業遭受巨大損失、移民和環保投入被壓縮、消費者也並沒有在全國水電上網電價比火電低到接近0.2元的情況下享受到相對便宜的銷售電價。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在電力的銷售環節,電網公司處於壟斷地位,依靠上網電價和終端用戶電費之間的差價實現贏利。更何況如今的銷售電價中又加入了形形色色的費用,例如三峽基金、南水北調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農網還貸資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