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水電行之金沙江解疑(一)
2012/5/23 8:21:05 新聞來源:中國能源報
□本報記者 郭立琦 《 中國能源報 》( 2012年05月21日 第 20 版)

圖為金沙江一隅
近期,關於金沙江水電項目建設的報道又一次引發了人們對我國水電開發的爭論,將這條有著豐富水能資源的大江再次推到了風口浪尖。25級大壩是否太過密集?是否會導致“激流”變“靜水”?規劃、建設中的水電站是否缺乏灌溉和物種保護的考慮?水電開發是否引發了“跑馬圈水”和“先占先得”的無序發展等等,這些質疑聲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眾對水電站尤其是大中型水電站建設的不信任。
“兩害相權取其輕”,水電的開發和任何人類文明活動一樣會對環境和當地居民產生一定影響,但不能將影響等同於危害、將問題誇大為傷害。針對種種質疑和反對之聲,水電界向來敢說敢言的188BETApp 副秘書長張博庭再次一一予以答複。
質疑一:25級的水電站規劃太過密集?
張博庭:實際上“不到百公裏就有一座水電站”並不稀奇,我國西南地區所有河流的規劃幾乎都是“不到百公裏就有一座水電站”。國外的情況也一樣,法國全國有1500多座大小水電站,如果按河流的長度平均計算,平均大約還不到10公裏就要有一座水電站。
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水電開發科學標準就是梯級開發。一條河流上如果有條件建設大型水庫的話,就盡可能建設大型水庫(電站),這樣不僅可以增加水庫電站的水資源調控能力,同時有助於提高該河流的防洪和抗旱功能。如果是受周圍環境限製,為了避免較大的淹沒損失,就要想辦法建一個比較大的龍頭水庫,然後多建一些小的電站分多級開發。所以,一條河流上水壩、水電站之間的距離越近,越說明該河流上電站的壩高都不高、庫容不大、淹沒損失較小。在人口稠密的地區,為了減少水庫的淹沒損失少建高壩大庫,增加梯級電站的數量已經成為一種世界趨勢。
此外,我國的188體育官網app 尤其是大型的188體育官網app 都是嚴格執行國家規劃的。對於裝機規模不斷提高的問題,了解水電發展規律的同誌都不會奇怪。因為,增加裝機可以增加單位時間內的供電能力,隨著電網調峰任務越來越繁重,這幾乎是一種必然趨勢。比如,我國三峽的最初水力資源裝機是1600萬,後來實際開工時裝機1820萬。建設過程中考慮到電網調峰的需要,又增加420萬。超出原資源規劃達600多萬千瓦。可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水電裝機容量的變化是必然的,並且國家有關部門對規劃的調整也是每年都在進行。
質疑二:項目缺乏供水、灌溉功能?
張博庭:首先,金沙江上一些水電站是具有重要供水和灌溉功能的。比如,位於金沙江大拐彎上的虎跳峽電站和位於金沙江下遊接近平原地區的向家壩水電站。另外,一條流域的水資源開發是綜合性考慮的,根據具體的地形地貌和周圍環境的不同,每個電站的主要功能也不一樣。看看地圖就能發現,金沙江流域主要蜿蜒穿過橫斷山脈,河段兩岸大多數都是陡峭的山巒,有少量的耕地也是坡度極大的山坡地,根本談不上什麼灌溉。即使周邊地區需要少量的引水、用水,也需要單獨提水設施,這不屬於電站的功能。所以,金沙江流域的開發是綜合考慮的最優選擇,根據每個電站所處的位置不同,不是每個電站都必須要單獨發揮供水和灌溉功能。
實際上,不管是金沙江中遊還是下遊,水電站規劃的興利庫容都將大於防洪庫容。所謂興利庫容就是指水庫的供水灌溉作用,興利庫容大於防洪庫容,就說明這一河段的水庫電站用於供水和灌溉的水資源要多於它所攔蓄的洪水,因此要由上遊其它水庫電站幫助它攔蓄更多的洪水才能完成這一河段的供水和灌溉任務。根據規劃,金沙江中遊的各級電站的總庫容是266.56億方,興利庫容是165.26億方,防洪庫容56.97億方。金沙江下遊的各級電站的總庫容是403.34億方興利庫容200.1億方,防洪庫容達到144.89億方。可見,金沙江水電站的供水和灌溉作用非常大。
質疑三:水和電之爭?
張博庭:我認為水與電之間不存在一些人所說的“戰爭”。不過首先要說明,目前我國長江上的水力發電確實存在某些矛盾。尤其是在汛期,水庫為了留有足夠的防洪庫容就要先降低水位,時刻等待著洪水的到來。而水力發電則需要水位盡可能高一些,否則,同樣的水量就要少發很多電力。但是,這種矛盾在我國的黃河以及世界上的很多發達國家就不存在。因為,我國黃河的水庫總蓄水量已經接近年徑流量的2倍。一般來說,不管黃河來多少洪水都能被蓄存在水庫中。國外的情況也是如此,像美國的科羅拉多河上的水庫蓄水量,達到了河流年徑流量的4倍以上。所以,他們幾乎在任何時候也不用擔心防洪與發電(供水)產生矛盾。而我國水與電的矛盾是水資源開發程度過低所帶來的問題,不是水和電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所謂“戰爭”。
據統計,我國長江各水庫的總需水量還不到年徑流量的20%,遠遠不能有效調節全年的水資源。而當汛期洪水來臨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兼顧好防洪與發電,或者說供水的矛盾。在當前蓄水能力不足的條件下,防洪的保障率會以發電和供水能力的損失為代價。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加快長江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當我國長江流域的水電規劃全部完成之後,這些矛盾必然會得到解決。
還要補充的一點是,目前長江上各級電站水庫在修建過程中,由於各主要水庫尚未建成之前,我們還無法實施像黃河那樣的統一科學調度。同時由於缺乏經驗,各個電站之間發生蓄水時間上的衝突也可能。不過,長江上的各個流域現在都已開展相關的流域梯級聯合調度研究,相應的規範也在製定過程中。可以預計,當長江上所有的水庫都建成之後,一定會與現在的黃河一樣形成由水利部統一調度的科學管理局麵。
質疑四:叫停項目“死而複生”?
張博庭:環保部開展“環評風暴”叫停了一些水電項目,但最後沒有一個真正停下來。不僅如此,連某些媒體報道的“交點罰款”的情況都不存在。
因為曆次風暴企業本身都沒有違規。2005年環評風暴開始時,溪洛渡水電站正在按照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的要求,開展水電站的前期籌備建設工作,尚未正式開始建設。環保部門分不清前期工作和開工產生了誤解。此外,魯地拉、龍開口兩電站早就按規定提交了環評報告,但是,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裏,居然未得到環保部的任何答複。企業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但是,麵對政府部門的不作為,他們也無能為力。最後,由於水電工程的施工有很強的季節性,如果工程不能在旱季利按期截流,很可能會在未來的汛期產生巨大的安全隱患。所在地的省政府了解到這一情況之後,考慮到地方的防汛安全,批準了兩電站的按期截流。
一般來說,水電站的項目環評,不應該存在太大的問題。水電站到底能不能建設,環保部門要在規劃階段給出明確的結論。發改委的開工“路條”是在環保部門規劃環評的基礎上發出的。既然規劃環評已經在先,隻要環保部門遵照《環評法》的有關要求依法辦事,就不會出現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相矛盾的問題。
此外,根據國務院投資體製改革文件的精神。我認為,核準的應該是工程,而不是“開工”。否則,核準製的改革就毫無意義。“路條”批準的最好是“開工”,而不是“開展前期工作”,不然這兩者之間的差別不僅難以劃分且一旦有某個行政許可部門工作失誤,就可能造成該工程隻能永遠停留在開展前期工作的階段。這種情況,是我們製度設計上應該盡量避免的。由於這種“路條”製度設計上的缺陷,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因為企業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而叫停工程的情況出現。也有一些企業,因為“路條”不屬於合法的開工而被惡意敲詐。
另外,環保部發動環評風暴的方式,事先並沒有跟企業溝通,然後突然公布處罰決定。這種做法的社會轟動效應的確很大,但事先沒有聽聽企業的申辯和理由,確實難以保障處罰的合理合法和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