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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水電行(6):誰在挑動水與電的戰爭?
2012/5/12 8:22:37 新聞來源:188BETApp
編者按由188BETApp 及《能源》雜誌社聯合主辦的2012西南水電行第一站是參訪大渡河流域上的猴子岩水電站。第二站是考察訪問金沙江上的溪洛渡水電站,第三站是考察訪問金沙江中遊的阿海水電站。非常湊巧的是:正直西南水電行的考察期間,社會上的一些媒體發起了對對金沙江水電開發和規劃的質疑,這使得我們的專家,有機會站在金沙江畔,用看到、聽到的事實,回答社會各界的質疑。隨後幾天,我們將以答記者問的形式,陸續發表。今天討論的題目是:誰在挑動水與電的戰爭?

記者:我們注意到《東方早報》質疑金沙江水電開發的文章中有“水與電的戰爭”一節,提出了很多社會公眾搞不大清楚的問題。在我國真的存在水與電的戰爭嗎?您能就您所了解的情況結合金沙江水電開發,給大家解釋一下關於水與電的矛盾嗎?

張博庭:關於“水與電的戰爭”我也是第一次聽說。這應該算是《東方早報》的新發明吧!至今我也不大理解,為什麼水與電要發生戰爭。本來水力發電應該是水與電的結合。沒有水就沒有電,水多了、電也多,為什麼水和電還要相互發生戰爭呢?

  看過《東方早報》的報道之後,我才發現所謂水與電的戰爭是我國現階段特有的。一方麵因為我國的水資源管理是水利部,而電力能源歸發改委能源局。由於各自負責的職責不同,他們之間就難免會有一些不同側重。有人特別擅長與調撥這種政府部門之間的矛盾,所以就發明水與電的戰爭的說法。另一方麵,由於我國的水庫建設嚴重滯後,水庫的蓄水能力非常不足,以至於有時候防洪的壓力常常讓我們不得不犧牲發電和供水的利益。

  首先要說明,目前我國長江上的水力發電確實存在某些矛盾。尤其是在汛期,水庫為了留有足夠的防洪庫容就要先降低水位,時刻等待著洪水的到來。而水力發電則需要水位盡可能高一些,否則,同樣的水量就要少發很多電力。但是,這種矛盾在我國的黃河以及世界上的很多發達國家就不存在。因為,我國黃河的水庫總蓄水量已經接近年徑流量的2倍。一般來說,不管黃河來多少洪水都能被如數的存儲在水庫中。國外的情況也是這樣,像美國的科羅拉多河上的水庫蓄水量,達到了河流年徑流量的4倍以上。所以,他們幾乎在任何時候也不用擔心防洪與發電(供水)產生矛盾。

  所以,我國水與電的矛盾是暫時的,是水資源開發程度過低所帶來的問題。然而,一些反水壩的人士,卻喜歡拚命的炒作水與電的矛盾,來作為反對水庫和水電開發建設的理由。而實際情況恰恰相反,隻要我國的水電開發程度達到了一個較高的水平(水庫蓄水能力大幅度提高),我國水與電的矛盾就會得到很好的解決。例如,我國黃河的小浪底水庫沒有建成之前,黃河曾因為缺乏統一的調度的手段,斷流長達270天/每年。當時的一些反水壩人士就曾說是188體育官網app 導致了黃河的斷流,要求停止黃河上的水利188體育官網app 。但是,當小浪底水電站建成之後,我們具備調配水資源硬件之後,我們國家就對黃河實施了統一調度。從那時候起,十幾年來我國的黃河不僅沒有發生過大洪水,也沒有出現過斷流。如果我們當時聽信了反水壩組織的謊言,停止了黃河的水利188體育官網app ,那麼至今我國黃河的斷流現象,肯定還會一直存在。

  我國的長江目前水庫的總需水量還不到年徑流量的20%,還遠遠不能有效調節全年的水資源。所以當汛期洪水來臨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兼顧好防洪與發電(或者說供水)的矛盾。在目前蓄水能力不足的條件下,防洪的保障率一定是要以發電和供水能力的損失為代價的。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加速長江的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當我國長江流域的水利水電規劃全部完成之後,這些矛盾必然會得到解決。我國黃河和國外的大量事實,已經對此做出了很好的證明。

  在我國的長江流域各水庫的建設過程中,由於長江流域的防洪管理還不能形成統一調度,《東方早報》關於搶水大戰的擔心,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是,報道也存在著明顯的言過其實。例如,早報說的“按照要求,蓄水期間,三峽要在15000立方米/秒的基礎上下泄8000立方米/秒的流量,留下7000立方米/秒,這意味著10月份三峽留下的水量超過200億立方米。加上三峽的調節庫容221.5億立方米,超過400億立方米。”。就有重複計算的錯誤。

  既然,三峽水庫留下的水量已經超過200億,為什麼還要加上調節庫容221億呢?三峽庫容的總調節能力就是221億,已經留下200多億了之後,基本上就已經裝滿了水,怎麼可能再裝下一個調節庫容221億呢?所以,關於訊末三峽水電站蓄水的問題,《東方早報》的擔憂完全是多餘的,錯誤的。超過400億的洪水,三峽水庫是無論如何也裝不下的。《東方早報》文章中要證明“水與電的戰爭”的唯一用數據說話的“證據”還完全是錯的,可見,《東方早報》這種論斷是多麼的天方夜譚,牽強附會。

  在長江上的各級電站水庫的修建過程中,由於在各主要水庫尚未建成之前,我們還無法實施像黃河那樣的統一科學調度。同時由於缺乏經驗各個電站之間發生蓄水時間上的衝突也是有可能的。不過,我們相信即使出現,那也隻是個別的暫時現象。因為,在這種現象還沒有出現之前的今天,我們個長江上的各個流域已經都在開展“流域梯級聯合調度”的研究,相應的規範也已經在製定過程中。可以預計,當長江上所有的水庫都建成了之後,一定會與現在的黃河一樣,形成由水利部統一調度的科學管理局麵。黃河的水資源異常缺乏,我們都能管的如此科學、合理。長江的水資源比黃河豐富的多,又有了管理黃河的成功經驗,我們還需要擔心嗎?

  再有《東方早報》把水庫蓄水的矛盾描繪成是水與電的戰爭也是不準確的,因為發電與供水是一致的。如果我們的水庫不能蓄滿水的話,不僅發電效率不高,供水能力也大幅度的下降。例如,2009年我國的三峽就因為蓄水過遲沒能蓄滿,以至於嚴重的影響到了冬春季的供水能力。水利部們為此也受到不小的社會壓力。所以,客觀的說,同屬水利部門管轄的水資源短缺與防洪的矛盾,遠比水與電的矛盾更為尖銳。

  以前由於我國的水利設施落後,防洪是我國的主要矛盾,今後隨著我國經濟的現代化發展和社會用水需求的不斷上升,水資源短缺必將會上升為我國水利工作的主要矛盾。目前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已經進入到了這一階段。我們國家的水資源管理觀念目前也正在轉變之中。

  因此,在我們科技工作者看來,未來的發展趨勢一定是水與電的密切合作,而不是水與電的戰爭。不過,由於我國現行的管理體製,是水和電分屬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權限上的差異,難免會使一些狹隘的政府官員更加關注水與電的矛盾。例如,《東方早報》文章中采訪的主角,原長江委水資源保護局局長翁立達。

  很多反水壩的媒體記者都喜歡稱翁立達為水資源保護專家,其實,我覺得稱其為水資源保護(原)官員最合適。因為,多年的政府官員經曆,讓他對水資源問題的了解並不深入。但是對於怎麼樣運用官場上“規則”倒是輕車熟路。例如,在2009年環保部錯誤的叫停金沙江水電的時候,這個翁立達原局長就曾在中國環境報上糊裏糊塗的說,我國的水資源開發已經嚴重超過了國際警戒線。後來我向該報的主編要求,提供翁立達說法的出處。對方怎麼也提供不出來。並告訴我說他們報紙是看到其它某媒體的報道後才這樣登的,如果錯了的話請我找其他媒體求正。

 翁立達官員不可能提供他說法的出處,我完全理解。因為,據我所知,他所說的國際上水資源的40%的標準確實存在,不過,那是指水資源的利用程度,而不是指水資源的開發程度。目前,全世界水庫蓄水總量已經超過的常用淡水水資源的40%。翁立達先生長期做官,能夠知道有個40%就已經不錯了,我們怎麼還能強求人家把具體的技術問題,都搞得這麼準確呢?所以,我認為翁立達就是一個典型的政府官員,而不是什麼水資源專家。

  除此之外,翁立達官員對具體的業務技術也不夠了解。例如,翁立達所說的“這些水電的規劃,往往隻考慮如何利用水能發電,很少兼顧其他需要”。這句話就顯得很無知。大家可以隨便去看看,任何具體的水電規劃,是不是“隻考慮如何利用水能發電,很少兼顧其他”?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也規定,專項規劃必須服從綜合規劃,如果現行的水電規劃“隻考慮如何利用水能發電,很少兼顧其他”的話,那麼不僅這個水電的規劃是違法的,同時也說明我國水資源的綜合規劃根本就無法實施。我可以確切地說這種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因為,我國現行的水電開發項目中至少有4、5項行政許可,是由水利部們審查批準的。如果真有水電項目違背了水資源綜合規劃,水利部門是不可能批準的。即便是某個官員敢批準,也絕對是屬於行政違法。任何人一旦揭發出來,都必須撤銷這個違法的行政許可。

  此外,《東方早報》重複翁立達說的“這邊拖著流域綜合利用規劃修編的經費遲遲不批,那邊把每個上報的水電項目都批了。”的敘述中,不僅是故意的挑撥離間,而且也有明顯的邏輯漏洞。因為,在同一文章中翁立達也曾對記者說“長江水利委員會即開始了再次修編的研討論證,修編工作於2007年開始2009年完成,但目前仍未獲國務院批準。”。既然是修編工作已經完成了,隻等著國務院批準了,怎麼還會有“這邊拖著流域綜合利用規劃修編的經費遲遲不批”的問題呢?難道國務院的批準也需要經費嗎?這裏我們不知道是誰有問題,反正不管是誰,終歸是有人在規劃審批的問題上故意造謠,甚至說是挑撥離間。在這一點上,我們希望《東方早報》給公眾一個明確的解釋。

  再有《東方早報》的“翁立達認為,流域綜合規劃的修編落後於水電開發規劃,導致看到利益的水電巨頭紛紛利用1990年‘對生態問題考慮很少’的規劃版本,拚命開始水電開發的前期工作,不斷上報具體的電站項目,造成難以挽回的既定事實。”的相關報道,並沒有說明,是他們最近采訪過翁立達先生,還是簡單的抄襲以前的新聞報道?我高度懷疑是後者。

  由於翁立達官員並非是專業人員對具體的業務技術並不熟悉,以前確實說過類似的錯話。但是,在事實麵前翁立達官員早已經不這樣說了。人家畢竟是當過局長的,怎麼可能幹這種“說錯了話,死不改口”自己打自己嘴巴的蠢事呢?因為,新修訂的《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已經通過了審查,內容是大家都知道的,是不是與現行的水電專項規劃一致,任何人都可以去對比。



圖1、新修訂的《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已經通過了審查




  特別是在2009年環保部叫停金沙江水電之前。翁立達官員的這種“水電企業利用舊規劃”的錯誤言論,不僅誤導了社會,而且也有意無意的挑撥了政府部門之間的矛盾。因此,當2009年環保部叫停了金沙江水電之後,水利部立刻就組織了金沙江流域綜合規劃的審查。相當於是要用審查的內容,向有關部門說明,新修訂的《長流規》與現行的水電規劃完全一致。也用事實駁斥了退休官員翁立達個人的“水電企業利用舊規劃的版本,拚命開始水電開發的前期工作,不斷上報具體的電站項目,造成難以挽回的既定事實。”錯誤說法。

  至於早報文章中說到的“早報記者了解到,新修編的‘長江流域綜合規劃’與‘金沙江中遊水電開發規劃’在壩址選擇和梯級任務確定方麵就存在差異,對阿海、上虎跳峽電站壩址及庫容的認識與要求也不相同。”的說法,也並不是事實。我在前麵談到汪永晨的時候已經說過,由於虎跳峽的移民遭遇到了偽環保組織的挑撥,曾經讓中央認為當地民眾不願意搬遷。所以,曾經有改變壩址的打算。但是後來很多群眾又反映說,反對建壩的隻是一小搓人受指使的人,他們堅決要求在原址修建。這樣關於虎跳峽的壩址選擇,不管是在水電規劃中,還是在金沙江流域綜合規劃中,至今也都還沒有確定下來(相應的對下一級電站的指標的確定,也有一定的影響)。對此《金沙江幹流綜合規劃》的審查意見是:由於該河段的開發涉及水庫淹沒,移民安置生態環境保護等諸多因素,目前尚無條件確定開發方案。建議綜合規劃梯級布置按《水力資源複查成果》暫列。可見,不管最後中央如何確定,最終兩個規劃的結論,肯定是要一致的。否則,那就是違反《水法》的違法。這種違法的項目,不可能通過水利部門的行政許可,所以,也就根本不可能得以實施。

  總而言之,關於《東方早報》的水與電的戰爭一說,完全歪曲了我國長江問題(確切的說是我國水資源問題)的主要矛盾。不管是早報文章最後提到的泥沙問題,還是鄱陽湖、洞庭湖幹旱的問題,其根源都是水資源總量的匱乏。用水庫攔蓄盡可能多的洪水,是全球解決水資源短缺的最主要途徑,而我國的水電開發則是大水庫建設唯一途徑。所以,從根本上來說,盡快完成水電開發,才是解決長江問題乃至我國水資源問題的關鍵所在。水與電之間,不僅不應該是什麼戰爭,而絕對是相輔相成的同呼吸共命運。沒有水了就不能發電,不能發電了,供水也一定會成問題。這麼簡單的道理恐怕連小學生都明白。可是我們的《東方早報》卻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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