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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南海水電站環評時間的質疑不成立
2012/3/11 8:18:32 新聞來源:188BETApp

/水博

看到財新網的《重慶小南海水電站環評“神奇速度”引爭議》一文,感到非常的可笑。記者根據重慶小南海水電站“三通一平”環評第一次公示尚未結束,第二次公示已經開始,就認為該項目可能“在短短十多天內即完成環評工作,堪稱神奇速度。”

我看了看該記者認為速度神奇的理由是“蘇州大學法學院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朱謙認為,兩次信息公告的時間間隔如此之短,反映出小南海電站環評工作要麼倉促,要麼違規。他解釋說,法律要求第一次信息公告在建設單位與環評單位簽訂環評協議之後7日內進行。兩次信息公告的間隔10天不到,這說明小南海電站的環評工作最多持續17天,或者是在協議簽訂之前環評即已違規提前展開。”

朱謙的這種說法,在別的電站也許是成立的,但是,對於小南海卻未必。因為,重慶的小南海電站是一個曾經在上個世紀就被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開工建設的項目,後來由於建設資金得不到落實被迫下馬。當年,雖然國家沒有要求建設項目一定要有環境影響評價,但是,電力部對水電項目的環境影響還是有很多行業規定的,必須進行相應的環境影響評價。此後,在2005年又有了小南海電站的壩址,一度被錯誤的劃進了自然保護區的插曲,直到去年才得以更正。

所以,小南海水電站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僅不是什麼十幾天,而完全可能是十幾年。此外,所謂“在協議簽訂之前環評即已違規提前展開”的說法也是不成立的。因為,該電站此前已經被批準過,即使提前開展過環評也並不違規。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項目環評第一次公示的內容是項目概況、評價單位名稱和環評工作程序等。第二次公示的內容主要是環評報告簡本。此外,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10日。

由此可見,小南海 3 2 公布環評報告征求意見並無任何不妥。至今還在環評意見的收集期內,極端環保人士們可以使出渾身的解述趕緊去提意見。何必非要掩蓋事實的在程序問題上浪費時間呢?

大家也許不知道,阻止小南海水電站的建設早就是國內外極端反壩組織的既定目標。此前,為達此目的,它們多次開會“溝通”製定了諸多“造謠誣蔑小南海的計劃”,可惜這些行動都已經在事實麵前一一破滅了。現在,知道理屈詞窮,但又不甘心,所以,就利用大家不知道小南海電站特殊的曆史,來在程序問題上誣蔑小南海的建設。

總之,小南海水電站其實是一個恢複建設的水電站,其環評程序並不存在違規問題。看到“自然之友公眾參與議題負責人常成也在微博上分析,‘掐頭去尾(形成文本和上網的時間),真正的評價時間也就15天,10個工作日。長江所恐怕根本就沒有做什麼基礎調研和實地考察吧?’”的報道,對比當年自然之友等組織在小南海的問題上的上竄下跳,真覺得特別可笑。這位負責人揣著明白裝糊塗的表演,還演得跟真的似的。

附:《重慶小南海水電站環評“神奇速度”引爭議

2012 03 05 來源於財新網

小南海水電站“三通一平”兩次環評公示時間上的蹊蹺,說明環評工作可能最多持續了17天,或者是委托協議簽訂之前即已違規提前展開環評

  【財新網】(記者崔箏)重慶小南海水電站“三通一平”環評第一次公示尚未結束,第二次公示已經開始。專家指此舉並不違法,但根據公示材料和相關法律,該項目可能在短短十多天內即完成環評工作,堪稱神奇速度。

3 2 ,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院官方網站發布重慶長江小南海水電站“三通一平”環評公眾參與第二次信息公告,並公布環評報告簡本。

  此時,該項目第一次公示並未結束。 2 22 ,作為環評單位的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院,在官方網站發布了重慶長江小南海水電站“三通一平”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信息公告,其公示時間為 2 23 3 3 。”

  自然之友總幹事李波在其微博上表示不解:“按理說第二次(公示)應在第一次收集公眾意見之後。沒想到第二次已在 3 2 公示了環評簡本。

  小南海水電站位於長江宜賓至重慶河段重慶境內,在重慶江津珞璜鎮下遊約 1.0 公裏 ,上距江津幾江城區約 38.5 公裏 。電站建設單位為三峽集團公司,其多年平均發電量85.84億度,是重慶統調電網中投資規模最大的水電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小南海水電站“三通一平”工程位於調整後的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長江幹流江段的下遊,其中防滲工程距離保護區下邊界僅 4.5 公裏

  一年多以前,重慶市申請縮小該保護區的範圍,並成功獲得環保部的批準。多位環保人士認為,保護區縮小,主要是為小南海水電站掃清障礙。在自然保護區內,法律明文禁止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

201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吉林省生態學會理事長盛連喜原本打算提交提案,建議慎重對待保護區調整。但重慶市發改委人士找到他溝通後,他認為保護區調整是合理理的,遂撤回了提案。

  盛連喜當時告訴財新,從資料上看,保護區核心區壓在重慶市城區內,說明保護區原來的劃定是有問題的。此外,在重慶市提出的調整申請中,有包括魚類專家在內的專家論證,手續齊全規範,並提出了諸如修建魚道等保護補償措施。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項目環評第一次公示的內容是項目概況、評價單位名稱和環評工作程序等。第二次公示的內容主要是環評報告簡本。此外,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10日。

  財新記者 3 5 日下午 致電三峽集團公司,其聯係人江誌遠表示項目的兩次公示時間間隔符合相關規定,“就是按照10天弄的。”他補充說,如果算上網站公布當天( 2 22 ),算下來剛好是10天。

  蘇州大學法學院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朱謙告訴財新記者,從兩次信息公開的內容看,確實沒有明確的違法之處。因為這兩次信息公開目的不同,並沒有法律規定它們之間一定要有多長時間的間隔。

  然而,朱謙認為,兩次信息公告的時間間隔如此之短,反映出小南海電站環評工作要麼倉促,要麼違規。

  他解釋說,法律要求第一次信息公告在建設單位與環評單位簽訂環評協議之後7日內進行。兩次信息公告的間隔10天不到,這說明小南海電站的環評工作最多持續17天,或者是在協議簽訂之前環評即已違規提前展開。

  自然之友公眾參與議題負責人常成也在微博上分析,“掐頭去尾(形成文本和上網的時間),真正的評價時間也就15天,10個工作日。長江所恐怕根本就沒有做什麼基礎調研和實地考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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