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在剛剛開幕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積極發展水電。這再一次重申了我國國民經濟“十二五”規劃所倡導方針政策。然而,作為我國的水利水電工作者,卻難免對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能否得到落實感到擔憂。
按照“十二五”規劃積極發展水電的精神,同時也是為了實現我國對國際社會所作出的減排承諾,我們製定了“十二五”期間需要新開工1.2億常規水電和0.4億抽水蓄能水電站的發展規劃。按照這一發展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每年新開工的水電項目,至少應該超過3000萬千瓦。然而,去年我國新開工的水電項目隻有1千多萬千瓦,今年已經是“十二五”的第二年了,我們目前努力的目標也僅有區區的兩千萬千瓦。也就是說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我國水電開發的規劃,難以得到落實。兩年的時間還完不成了一年的任務。這樣下去國家積極發展水電的政策,很可能最終會成為一句空話。
為什麼國家大力提倡的水電會在實際發展中遭遇如此之大的阻力?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於我國社會的科學素養不高,一些偽科學的偽環保理念,不僅在社會公眾中,而且在我們的很多政府官員中,仍然很有市場。例如,對於水電是不是可再生能源的問題,就有很大的爭論。
客觀地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事,任何人類文明活動都是有代價的。水電開發也不例外。上個世紀末,由於人們對水電引發的生態環境問題的反思,被一些極端環保主義者所利用而產生的矯枉過正的反壩思潮,確實影響了整個世界。在1996年的世界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上,由於受到某些反水壩組織片麵宣傳的誤導,大會隻承認了小水電的可再生能源地位。隨後,國際大壩委員、國際水電協會等一批專業的國際NGO組織,以科學的態度認真地解答了反水壩組織的質疑。加上全球日益嚴重的溫室氣體排放,使人們重新認識到大水電的生態環境影響被人為的誇大了,而它的替代化石能源解決人類最大的環境難題的作用,卻是無可替代的重要。
此後在2002年約翰雷斯堡的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上,國際社會一致承認了大型水電的可再生能源地位,並強調發展中國家要積極開水電資源,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同時解決好脫貧和減排的難題。
然而,國際社會支持大型水電開發的這一倡議卻執行得並不十分順利。至今在很多國家和地區,一些反水壩的極端環保NGO組織還是把大水電視為破壞生態環境的惡魔。他們反對大水電的理論依據之一,就是否認大水電的可再生能源性質。其理由是:因為水電站一定是有壽命的,所以,水電不可能是可再生能源。
一開始他們根據建築物設計壽命的要求,認為既然電站的設計壽命隻有50年,所以水電站50年以後也就應該壽終就寢了。但是,當他們發現在實際中很多水電站的實際壽命已經超過了50年,他們又紛紛改口說水電站的壽命一般不會超過一百年。前幾年,一些更精明的極端環保人士,聽說國外的一些水電站的運行已經超過了一百年,又改口說說水電站的壽命一般不會超過200年。
而實際上,任何可再生的能源都不可能是可再生的電站。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的電站的運行壽命更短,不過,電站的設備、設施到了使用壽命,更換一下就可以了,完全不會影響可再生能源的性質。不過,對於水電來說,除了設備、設施的壽命之外,還有一個水庫淤積的問題。一些偽科學、偽環保的宣傳經常渲染說,由於大壩攔蓄了河流的泥沙,水電站的水庫很快就會淤積成為一個毫無用處的死水庫。盡管有很多水利水電專業工作者,告訴他們水庫的淤積是有規律可循的,淤積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後,就會形成衝淤平衡。例如,我國最大的三峽水庫,盡管長江的泥沙含量很大,但是,如果采取蓄清排渾的科學運行方式,淤積100年之後的三峽庫容,仍然可以保持在84%左右。
更需要說明的是,我們千方百計地保持三峽水庫庫容的目的,決不是為了保發電,而是為了保障它的水資源調節作用。因為,如果我們僅僅考慮水力發電,水庫淤積不僅不會降低,反而會增加該水電站的發電能力。因為水電站的發電能力與水位的高低和水量的大小兩個因素有關。正常的水庫水位都會隨著豐枯水期發生變化,所以,在枯水期由於水庫水位的降低,電站的發電效率也或有所損失。然而,一旦水庫嚴重的淤積了之後,枯水期的水庫的水位就不會再下降,所以,在同樣的來水條件下,淤積後的水庫可能比沒有淤積的水庫有更高的發電效率。
這種水庫淤積不會影響發電的判斷,絕不是停留在理論上。我國黃河的青銅峽等水電站,水庫泥沙的淤積程度已經超過了90%,但是,由於該電站的上遊還有調節水庫,所以,黃河青銅峽水電站的發電效率一點都沒有受到影響。盡管如此,水庫淤積會讓水電站報廢的偽科學的理念,仍然在社會上非常流行。
根據這一偽科學的理念,一些環保組織反對水電開發的理由是要把資源留給後代,不能自己都開發了。但實際上他們不知道,可再生能源的性質與不可再生能源有著本質的不同。對於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我們隻能不開發、少開發才能留給我們的後代使用。而對於可再生能能源則完全相反,隻有我們開發它、利用它,才能談得上留給後代使用。
例如,挪威、法國等一些歐洲國家早就非常充分的開發利用了水能資源。多少代人之後的今天,今挪威的99%的電力還是來自水電。法國的水能資源盡管總量非常有限,卻幾乎百分之百的得到了開發利用。而我國的水能資源雖然世界第一,至今(截至到2011年底)隻開發利用了27%。由於我國的水能資源極為豐富,至今我們每年還要浪費掉大約相當於10億噸煤炭的清潔能源。為此,我們每年大約要向大氣中多排放20億噸二氧化碳。
事實說明:如果我們不盡快的開發利用這些水能,不僅我們自己利用不了它,我們的後代同樣也還是利用不了它。而挪威、法國人的後代,則可以永遠的享用他們前輩所開發利用著水能資源。從這一點上看,水電開發到底是破壞生態環境,還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結論,難道還不清楚嗎?這似乎也可以解釋另外一個疑問。長期以來人們都認為水電開發是破壞生態環境,但是,我們走遍全世界所看到的現實,卻無一例外的都是:水電開發利用程度越高的國家和地區的生態環境越好。
水庫淤積影響水力發電的偽科學理念,也會被用在政治博弈中。前不久被緬甸叫停的密鬆水電站,就利用了這種偽科學的理念.。
密鬆水電站是中國投資興建的緬甸伊洛瓦底江上遊密支那以上流域7個梯級電站中的最大一座,位於邁迪開江與恩梅開江彙合處,裝機容量600萬千瓦,總工期8年,計劃於2017年首台機組發電。由中方BOT運行50年後無償交還給緬甸。由於緬甸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目前緬甸政府不僅沒有資金和能力開發建設密鬆等水電站,而且也吸納不了伊洛瓦底江上遊的密鬆等梯級水電站所產生的巨大電力。為了保障緬甸伊江的水電開發出來以後的電力市場,中方投資者承諾在BOT期間內保證吸收伊江90%的電力。為此投資方還專門架設了一條特高壓輸電線路。
這樣通過投資、貿易和國際合作,不僅可以有效地減少中國、泰國等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而且等到幾十年後BOT合同到期中方把電站無償交給緬甸的時候,緬甸的經濟也已經發展起來了,就可以利用這些已經開發好的清潔能源,直接服務於已經發展起來的緬甸社會。這樣的合作,不僅是中、緬經濟雙贏的選擇,更是對全人類減排溫室氣體的巨大貢獻。
然而,卻有一些挑撥離間中緬關係的極端組織故意利用“密鬆電站50年後,當中國把電站交給緬甸之後,水庫的泥沙淤積將使得密鬆水電站變成一座不能發電的廢物”的偽科學謊言,誤導了緬甸公眾的情緒。以至於很多緬甸民眾至今分不清可再生能源與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的本質區別,把中國幫助緬甸開發資源、發展經濟和保護全球環境的行為,汙蔑成是一種資源掠奪。
由此可見,無論在國內外,偽科學的環保理念都是危害極大的。因此,如果要落實好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積極發展水電”的目標,我們必須要強調包括“水庫的泥沙淤積未必會不利於水力發電”在內的一係列科學的理念。實現科學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