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環保官員答記者問的回應
張博庭
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火電廠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被稱為“世界最嚴”的排放標準,讓電力企業尤其是火力發電企業壓力陡增。中電聯秘書長王誌軒曾多次公開表示“這種過嚴的環保標準對火電企業來說是‘致命性的’”。2月7日,《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發了一篇對環保部官員的采訪,該環保官員講述了出台此項最嚴排放標準的三方麵理由。這種解釋能否為行業所接受?電力專家針對該環保官員的言論發表了不同的看法,中電新聞網現將文章刊發如下。
中國的環境汙染治理問題已成為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然而,普通公眾卻很少知道,我國的很多環境標準比發達國家還要高得多。既然我國的環境標準很高,為什麼實際的效果卻欠佳呢?最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一篇文章《專家回應我國火電排放標準“世界最嚴”之爭》,在某種程度上為我們揭開了這個謎團。實際上,采訪對象是環保部的一位副司長,並不是嚴格意義的專家。我們為什麼要強調這個身份呢?因為,從內容上來看,這些解釋確實不像是一個專家所說的,而卻非常符合一位環保官員的立場和心態。為此,這裏我們最好還是忽略其專家身份,直接稱其為環保官員,以免讓公眾產生誤解。文章中環保官員對此的解釋有三點,下麵我們分別就這三點進行相應的分析。
環保官員的理由之一
“我國環境形勢與發達國家不同。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區域性大氣汙染問題日趨明顯,嚴重威脅群眾健康。因此,不能機械地認為我國汙染物排放標準比發達國家寬鬆就合適、個別指標嚴格就不合適。”
本文認為,環保水平一定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如果刻意把某些環保指標定得很高,那麼必然會影響到我們在其他方麵的環保投入。
這種解釋,表麵上看非常有道理。因為我們的環境問題已經非常嚴重,所以就需要把某些環境指標定得更嚴一些。就好像是病入膏肓的病人,當然要多吃些藥。然而,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多吃藥了以後,病情還不見好轉呢?我覺得這個問題,主要在於我們的環保指導思想問題。
國外的環保是以保護環境的實際效果為目標。所以,他們環保的努力方向是通過減少汙染的排放改善環境。而我國某些部門所理解的環保,有可能主要是為了完成上級的指標,從而體現主管部門官員的政績。由於我國各級政府對環保工作有量化的考核標準,所以,有些部門為了完成指標,總喜歡把環保的標準,放在上級所要求的重點上。為了能完成上級的指標要求,他們必須要把某些單項的環保指標定得非常高,以便強迫社會各界加大投入,幫助他們完成上級製定的任務指標。例如,前不久,公眾質疑北京的空氣質量播報與大家的實際感覺明顯不符。
以至於美國大使館為了避免被誤導,不得不自己另行檢測環境指標。一些公眾原來懷疑是環保部門的數據造假,後來才發現,是因為我們的環境監測指標中,缺少了對人體危害最大PM2.5這項最重要的空氣質量指標。後來,在公眾的輿論壓力下,北京環保部門終於把PM2.5也作為一項指標來檢測和公布。
如果不是美國使館的自行監測環境指標的行為,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質疑,社會公眾誰也不會知道為什麼我們所公布的環境指標很好,然而,大家的實際感覺卻很差。我國的環境問題也是一樣,因為我們環境指標的製定,並不是全方位的。在沒有辦法把整體環境質量提高的情況下,有些官員為了抓出自己的政績,就會想方設法地把上級所強調過的某些單項指標定得很高。不管實際的環境效果能達到什麼程度,反正要讓領導看到工作的成績。然而,實際上環保水平一定是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如果刻意把某些環保指標定得很高,那麼必然會影響我們在其他方麵的環境投入,最終就導致盡管我們某些單項環保指標很高,但是,實際的環境結果卻較差。
環保官員的理由之二
“我國能源結構與發達國家不同。其中火電占73%。因此,能源結構的不同,要求我們對燃煤機組采取更加嚴格的控製措施,大力發展清潔煤利用技術。”
本文認為,如果我們不從根本上解決能源結構問題,即使我們的某些環保指標定得再高,實際的環境保護效果也不會太好。
環保官員的理由是,由於我國的能源結構不好,所以,我們需要采取更嚴格的控製措施。但是,既然是能源結構不好,環保思路為什麼不是倡導首先去改善我國的能源結構呢?這裏的原因,還是與環保指標有關。
記得前不久有個環保官員曾公開宣稱,水電的汙染比火電更嚴重。這個環保官員之所以敢在公開場合這樣說,絕對是代表了很多環保官員的觀點。眾所周知,全世界目前最難解決的環境難題是溫室氣體的排放。為此,2002年世界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特別明確了水電是清潔的可再生能源。根據《京都議定書》,我國屬於沒有強製減排指標的發展中國家,所以,我國還沒有把“碳減排”作為一項環境指標。因此,在我國的某些狹隘環保官員頭腦中,人類最大的環境難題卻不是環保的職責。
由於“十一五”期間,我國的環境的減排指標隻規定了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兩 項,因此,加大建設各方麵汙染都非常嚴重的火電,雖然對總體的環境非常不利,但是,卻可以通過增加脫硫設備大幅度地減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這樣,多建設一些火電站,雖然環境的總體情況變差了,但是,卻有利於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環保指標的完成。當然水電站建了多了,不僅與脫硫的環保指標無關,而且還可能由於河水流速減慢,減少河流對化學需氧量排放的自淨能力。因此,對於隻考慮某些單項指標完成情況的某些官員來說,當然是水電不如火電了。
進入“十二五”以來,我國政府接受“十一五”的教訓,對環保部門的考核指標有所增加。但是,由於國家還沒有把“碳減排”作為一項環境指標,所以,某些官員對我國能源結構的調整,仍然興趣不大。為了完成新的指標,2011年7月29日,環境保護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 《火電廠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針對標準相關要求,中電聯秘書 長王誌軒擔心 “一是改造費用約2000億~2500億元如何籌措?二是每年900億~1100億元運行費用如何消化?”一般來說,我們總會認為環保指標定得高一些,加大了環境的投入總是好事。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如果我們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能源結構問題,即使我們的某些環保指標定得再高,實際的環境保護效果也不會太好。為了超額完成“十一五”的環保指標,我國新建和改造了大量的火電廠,雖然我們的脫硫發電機組的比重已經高於美國,但是,我們的環境質量卻與美國相差甚遠。雖然我們的火力發電的大機組比重已經超過了美國,單位發電煤耗也低於美國,但是,我國的平均能耗水平卻仍比美國高幾倍。這就是指標環保的弊端,增加了巨大的環保投入,但實際的效果卻難以令人滿意。目前,更令人擔心的是,這種情況有可能在“十二五”期間再次上演。
環保官員的理由之三
“發達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體係與我國存在差異。目前發達國家對汙染物排放控製已經逐漸轉向依據最佳可行技術實施動態控製,即要求新建、改建企業或設施按照當地環境質量、汙染物總量控製要求和當時的最佳可行技術來確定排放限值,實行‘一廠一標’,環保部門依法發放的企業排汙許可證中對企業的排放要求嚴於排放標準要求。”
本文認為,電力環保指標體係的設計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有一個長期的、全麵的規劃設計,不能讓新建電廠今天剛完成脫硫改造,明天又讓其進行脫硝改造。
根據環保官員的說法,目前發達國家的“汙染物總量控製要求和當時的最佳可行技術來確定排放限值”就是一種重視實際環境效果的環保。因為他們沒有在短時間內突擊完成某一單項環保指標的任務,所以,他們隻需“要求新建、改建企業或設施按照標準”,而不必像我們這樣,常常為了突擊完成某項指標,不斷地進行改造。
目前,我國的火電機組大都是最近五六年新投產的。如果“十一五”期間,我們的環保工作,不是隻著眼於完成上級的“脫硫”指標,而是有一個長期的、全麵的規劃,預計到5年之後我們就要實行脫硝,我們何必非要等火電廠建成了之後,再進行改造呢?這就好像我們許多缺乏規劃的城市,今天剛修好的馬路,明天就開膛破肚地加裝地下管線。這種缺乏前瞻性的“指標環保”,不僅要大幅度地推高電價成本,而且也不可能收到最佳的環保效果。
總之,如果我們的環保目標設計更加注重實際環境效果的話,我們就會發現,解決我國當前環境的答案、思路和效果,就完全不會是這樣。目前,我國的一些電力企業對個別不切實際的環境指標有點意見,他們並不是反對提高環保的投入,改善環境。而是覺得當前這種不科學的指標環保,投入不少、指標不錯,但實際效果並不好。盡管國家可以給電價補貼,但是,這種指標環保,畢竟是相當於讓全國的老百姓都花錢來買單。這錢花得有點冤。
(作者係188BETApp 副秘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