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博庭
最近,法製日報的記者韓樂悟在法製日報上刊發的一篇名為《長江上遊珍稀魚類家園真將不保小南海電站“對決”國家級保護區》的文章,引起了較大爭議。文章主要表達了某些民間反水電的環保組織的片麵觀點,例如“如果為小南海水電站建設而調整保護區,會對長江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造成致命打擊,導致長江多種珍稀特有魚類瀕臨絕境。也將嚴重損害中國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等說法。
不過,讓人有點不理解的是,在這篇文章中還透露出這樣一個重要信息“2010年11月16日至19日,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會議上,‘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邊界修改的申請方案被專家評委們全票通過”。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從事魚類和自然生態保護的專家們與民間的環保組織會出現如此嚴重的對立呢?他們誰的意見是真正為了保護好長江的珍稀魚類呢?為此,本文將從幾個方麵探討這一問題。
首先民間環保組織犯了一個嚴重的概念錯誤,他們所有的推論都是想當然的把“調整”保護區等同於取消保護。因此才會得出“調整保護區,會對長江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造成致命打擊,導致長江多種珍稀特有魚類瀕臨絕境。”的錯誤結論。而那些對魚類保護負有專業責任的魚類保護專家們,考慮的主要是對魚類保護的實際效果,而不是某個保護區地盤的大小和邊界的劃定。的確,根據長江魚類資源情況的現狀,如果調整保護區並不會對現有魚類的保護造成什麼不利影響,我們為什麼就不能主動的調整一下我們以前劃定的、不夠科學的保護區呢?誰又能保證,我們以前對保護區的劃定就一定都是科學合理的呢?
至於調整保護區“將嚴重損害中國自然保護區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說法更是一種違反邏輯的無稽之談。當保護和發展出現了不可避免的矛盾衝突之時,終止建設項目和適當的調整保護區,都是維護國家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體現。在解決發展和保護的矛盾時,更改發展項目的情況也是經常存在的。例如,我國瀾滄江規劃化中的最後一級電站建設,就因為不利於魚類保護的原因而被取消。同樣,對於那些在設立的時候,考慮不夠周全、劃定不夠科學的保護區,隻有合理的調整保護區才是在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這裏我們應該向公眾說明的情況是,我國的長江規劃從解放初期的50年代就開始製定了。目前的長江流域規劃是在1990年代修訂的。按照規劃不僅小南海電站是重慶市極其重要的防洪、供水、發電和航運的保障項目,而且,由於對重慶發展至關重要,這個小南海電站還曾經於上個世紀就已經正式開工建設了。後來因為投資出現了困難,而被迫中途下馬。應該說“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設立部門,當初並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一曆史原因和國家早已經批準的長江流域規劃。因此,今後保護區要與重慶的發展產生矛盾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實際上,當初 “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的設立,在沒有與地方政府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已經深入到重慶市中心區內幾公裏,極大地壓縮了一個千萬級人口大城市應有的發展空間。隨著重慶的發展即使沒有小南海水電站的建設問題,這個保護區的調整遲早也是在所難免的。從另一方麵講,調整保護區也並不是要取消保護區。因此,根據現有的實際情況,科學地的調整保護區,恐怕是在解決發展與保護矛盾的同時,維護自然保護區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的最佳選擇。
對於文章中所強調的一些片麵的理由,我們也非常有必要向大家進一步說明。例如,文章說“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家園受經濟開發蠶食並非第一次。當初為了給金沙江水電開發讓路就曾作過一次調整。”。其實也是有原因的。我們的記者沒有如實地告訴大家,那次調整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保護區要保護的珍稀魚類並不一定真實存在。當年,在我們建設溪洛渡和向家壩水電站的時候,有關人士高度懷疑保護區要保護的“白鱘、達氏鱘、胭脂魚”三種魚的真實存在。為了搞清實際情況,有人曾經公開懸賞50萬號召當地漁民打撈到其中任意一種。然而,幾年下來,卻從來沒有人打撈上來過一條。雖然,我們目前還不能肯定地說保護區要保護的這三種珍稀魚類品種,已經完全不存在了。但是,至少我們也不能讓一些徒有虛名的保護區,名正言順的阻礙我們當地經濟的正常發展吧?
另外,文章中的一些敘述也缺乏事實的根據,甚至有故意編造誤導公眾的嫌疑。例如,記者在文章中說“一位在某政府部門從事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人士曾對記者表示,這個保護區實在是不能再讓了。”“三峽工程已造成魚苗驟減90%。‘四大家魚(草、青、鰱、鱅)’近乎絕跡,珍稀瀕危魚類更是命運淒慘。”。盡管,記者故意沒有披露這位官員的姓名,讓我們無法找到本人核對事實真相,但是,有一個現實非常有說服力。我國的新安江水庫建成之後,由於水質變好,水域麵積擴大,和采取的保護措施得力,當地的魚獲總量50年來增加了60多倍。
盡管水庫水壩的建設對洄遊性魚類的影響是巨大的,但是,對非洄遊性的魚類的影響卻常常會得益於水域麵積的增加和水環境容量的擴大。這種水庫建成之後,魚獲總量大幅度增加的現象,其實在世界上非常普遍。三峽水庫和新安江水庫並沒有任何本質上的區別,怎麼就會對四大家魚的生存,產生完全相反的作用呢?因此,當前長江的魚類資源發生變化的實際情況是什麼樣?即使真的是“四大家魚(草、青、鰱、鱅)近乎絕跡,珍稀瀕危魚類更是命運淒慘”其原因是不是因為我們三峽工程的建設,還需要科學的分析。為什麼在全世界都不曾出現的悲劇,隻發生在我們的三峽?這些問題記者決不能僅憑某一個不肯透露自己身份的官員的信口胡言,就妄下結論。
長期以來,我們大家似乎已經很習慣把河流中魚類資源的減少歸罪於水壩的建設了。但是,這種說法並不一定可靠。水壩所影響的主要是洄遊性魚類,而對於其他魚類的不利影響非常非常有限,甚至應該說有利的影響更多一些。至於環保組織一再強調的河流激流生境的變化,也都並不是絕對的。因為任何一座水庫的建立,總不可能把所有的支流小溪都阻斷。因此,無論建設多少座梯級水電站,急流的生境在一條河流的支流和小溪中總是要存在的。這就是為什麼歐美發達國家的水資源的梯級開發程度比我們高得多,但是他們國家河流中的魚類資源情況卻比我們要好的多的根本原因。
即使對於一些洄遊性魚類,水壩水庫的影響也未必是最主要的。2006年美國的一些魚類保護專家,曾經來中國介紹他們保護洄遊性魚類三文魚的經驗。他們想當然的認為水壩的阻擋,是構成三文魚數量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然而,我們中國的專家卻遺憾的告訴他們,在我國的東北的烏蘇裏江上,原來也有大量的三文魚(大馬哈魚)。我們那裏並沒有建設任何水壩,但是,現在那裏的大馬哈魚幾乎已經很難見到了。可見,建設了水壩,雖然會明顯的影響洄遊性魚類的數量,但總還可以通過采取人工措施加以挽回。而不建設水壩和經濟落後導致的水質汙染和過度捕撈等問題,則完全可能讓某種魚類資源完全絕跡。這就是我們中國今天所麵對的現實。客觀地說,目前對我國和長江的魚類資源的最主要威脅,絕不是水電站建設,而是經濟落後和不科學發展方式所導致的水質汙染和過度捕撈。
綜上所述,可以說法製日報文章所宣傳的保護區的調整將會讓“長江多種珍稀特有魚類即將失去家園”的論調,完全是一種極不符合事實的危言聳聽。首先,我們必須承認,我國長江的保護區是最近幾年才建立的,在沒有建立保護區的成千上萬年裏,長江的魚類並沒有失去過家園。為什麼當我們建立了保護區幾年之後,僅僅要進行一些必要的調整反倒會造成長江魚類失去了家園呢?這符合邏輯嗎?其次,通過對比國外梯級水電開發的實際成果和我們今天長江魚類資源所麵臨的嚴酷現實,我們也必須承認,不建設水電站,不通過發展經濟從根本上解決長江的水質汙染和過度捕撈的根源,長江的魚類才真有可能會失去家園。正是因為我國的魚類保護專家們已經認識到了我國的這一現實,才會一致同意調整長江珍稀魚類保護區。也可以說,調整保護區,建設好水電站,科學地發展地方經濟,才是對長江魚類資源最有利的保護。
最後,我還想向法製日報的記者提供一個必要的背景資料。那就是中國的極端環保組織和偽環保記者們曾經多次開會串通,一致確定要把阻礙小南海水電站的建設,作為檢驗他們通過操縱社會輿論,實現政治訴求的一場戰役。就如同他們在怒江開發問題上,曾經相互勾結編造“保留最後一條生態江”的謊言,並誤導了全社會一樣。通過輿論的誤導擱置了怒江開發之後,我們國家每年相當於要多消耗5000萬噸煤炭,多排放一億噸二氧化碳。給我國和全球都造成了巨大生態環境損失。
我和很多人一樣都曾經認為,從有利於社會民主的角度看,搞點綠色政治也沒有什麼不好。不過,讓人特別不能理解的現實是,在哥本哈根和坎昆氣候會議期間,指責中國的發展排放了太多的溫室氣體的,正是那些熱衷於給在中國搞綠色政治提供資助的國家和機構。而我們這些曾經為了追求綠色政治的資助不惜編造謊言阻礙水電開發的極端環保人士們,卻無一例外的在我國排放的問題上裝聾作啞。當然,可能還有一些人在背後偷著樂。因為他們通過誣蔑水電開發,阻礙了中國的清潔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有功,將來還有可能會得到顏色革命勢力更多的資助。
這就是為什麼在保護區的調整問題上,我國的生態保護的專家與某些民間環保組織的意見截然相反的根本原因。串通一氣的極端環保組織們所關心的,決不是什麼魚類生存和生態環境,而是他們的經費來源的可靠性和綠色政治野心的實現。如果法製日報的記者同誌不相信,不妨去仔細調查了解一下。當然,前提必須是你自己沒有利用發表某些歪曲事實的片麵報道,牟取名利的動機。恕我直言,因為在今天的中國,勾結國內外的極端環保勢力,為了名利不惜造謠誣蔑國家發展的偽環保記者,確實還大有人在。
附:參考文章
長江上遊珍稀魚類家園真將不保小南海電站“對決”國家級保護區
作者:本報記者韓樂悟 來自:法製日報 發表時間:11-01-25
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家園真的會再度遭蠶食?近日,隨著環境保護部的一則公告再次引起關注。
1月4日環保部發布2011年第一號公告:1月10日至21日,對申請晉升和調整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公示。其中包括了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邊界調整的內容。
《法製日報》2009年7月9日曾以《小南海長江上遊珍稀魚類的絕地》為題,披露重慶小南海水電站修建或將迫使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讓路。
根據此前重慶市已就小南海水電站所開展的前期工作,擬建小南海水電站的壩址恰好位於此次調整為非保護區水域的江段,而其水庫影響範圍也恰好與此次調整為實驗區的範圍重合。自然之友、大自然保護協會等民間環保組織擔心此次保護區範圍調整的主要目的是為小南海水電站修建讓路。
在民間環保界看來,該保護區可謂到了生死攸關時刻。小南海水電站與保護區在做最後的“對決”。他們強調,如果為小南海水電站建設而調整保護區,會對長江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造成致命打擊,導致長江多種珍稀特有魚類瀕臨絕境。也將嚴重損害中國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自然之友等民間環保組織在向環保部反映意見、申請公開更多信息、申請延長公示期的同時,還發表了致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的一封公開信,呼籲更多人關注此事。
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家園受經濟開發蠶食並非第一次。當初為了給金沙江水電開發讓路就曾作過一次調整。2005年4月,國務院批準通過了保護區範圍和功能區調整方案,將保護區由“長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更名為“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民間環保界認為,該保護區建立的初衷,是國家考慮到三峽大壩和金沙江下遊水電梯級開發所導致的魚類產卵場和棲息地的減小。本身就是對這些水電工程影響的緩解和補償措施。如果因小南海電站再次縮減保護區,將葬送多年來為生態環境保護所做的努力。
此前中科院院士曹文宣、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員吳清江、我國著名水資源保護專家翁立達,以及包括環保部南京環科院專家在內的多位專家均對調整保護區提出過反對意見。專家們認為,小南海和其他梯級電站開發的累積效應將嚴重改變河流生態係統的水域環境,對棲息的特有魚類造成毀滅性影響。更有專家直言:自然保護區受法律保護,如果一遇到開發就調整、就割讓,那還要什麼保護區?還何談保護?還要法律做什麼?
一位在某政府部門從事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人士曾對記者表示,這個保護區實在是不能再讓了。“三峽工程已造成魚苗驟減90%。‘四大家魚(草、青、鰱、鱅)’近乎絕跡,珍稀瀕危魚類更是命運淒慘。”
據自然之友方麵信息,2010年11月16日至19日,在國家環保部召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會議上,“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邊界修改的申請方案被專家評委們全票通過。此次調整把保護區範圍縮小1460.4公頃,合為14604000平方米。調整後重慶轄區內範圍被縮小,將鬆溉鎮至馬桑溪大橋水域調整為非保護區水域,調出長度22.50公裏;將石門鎮至地維大橋由緩衝區調整為實驗區,長度73.30公裏。
在以“長江多種珍稀特有魚類即將失去家園”為題、致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公開信中,自然之友懇請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關注保護區修改邊界的決策過程:
一是向國務院提出建議,停止目前重慶市綜合發展規劃中有關“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邊界修改的審批進程,尋找其他替代方案。或重新設計審批流程,加強公眾參與的力度,召開公眾聽證,聽取更廣泛的公眾意見,審慎決策。
二是重視環保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公開原則。公開信稱:“公眾參與的切實落實,是保證評審委員會機製發揮關鍵作用的重要補充,從目前的情況看,仍有較大的改善空間。”
據自然之友透露,自然之友在向環保部申請公開更多信息的同時,還申請延長公示期。其中信息公開申請已經被受理;延長公示期的申請也已得到肯定答複。環保部自然生態保護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會將接受公眾意見的時間延長3個工作日,即到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