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以下簡稱:兩碳承諾)。這一減排承諾引發世界矚目和國際社會的熱烈反響。而且也讓我們國內的能源工作者驚歎不已。因為,這個兩碳承諾,讓我們原來曾經承諾的巴黎協定的減排的速度,大約加快了15年。
根據巴黎協定2度的減排規定,要求各國在2100年前實現碳中和。巴黎協定1.5度的減排,要求各國在本世紀下半葉(大約在2060到2080年間)實現碳中和。然而,這次習主席向聯合國的新承諾是我國將在2060年前就實現碳中和。為此,我國能源行業的減排壓力陡增,不改變原有的減排觀念和模式,製定科學合理的兩碳承諾時間表和路線圖,我們幾乎很難實現這一減排承諾。
1觀念轉變,轉變發展方式時不我待
1.1從“要我減排”到“我要減排”
早在2018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其主持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聽取了民營企業家關於光伏發展的發言之後,曾解釋說: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他與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進行了深入交流,奧巴馬表達了希望中國能夠承擔起更多節能減排的責任。後來,特朗普政府上台以後宣布退出《巴黎協定》,給全球氣候治理蒙上了陰影,但是中國依然信守諾言,堅定不移地推進節能減排,推動能源革命,兌現我們在巴黎氣候大會上向全世界做出的莊嚴承諾。
隨後幾天,解振華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8年度報告》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說:“習近平主席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讓我們做,是我們自己要做,這是中國國內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們保護人類、保護地球,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的責任擔當。”可見,習主席在碳減排問題上表示出的態度是有曆史淵源的。客觀地說,以往我國國內的宣傳是有一定片麵性的。國內的很多人似乎隻看到了碳減排會影響經濟發展,但沒有看到,氣候變化對我國造成的損害也將會非常巨大。
記得美國前副總統科爾在2015年中美清潔空氣研討會的發言中曾透露,根據他們團隊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研究計算的結果:海平麵上升之後,全球GDP受損失最大的十個城市和人口最多的十個城市,都包括我國的上海和廣州。也就是說,我國遭受氣候變化的損失可能將超過全球的1/5。高於我國人口的比例。由此可見,即使從經濟上看,積極減排對我國也是利大於弊的。
1.2美國政府的更迭將使我國的減排壓力陡增
我國是世界上碳排放最多的國家,其排放量已經超過美國、歐盟和日本極大經濟體的排放總量。在人均排放量上,我們也已經超過了OCED國家。特別是在最重要的減排指標煤炭問題上,我國以不到全球1/4的人口,卻消耗掉了一半以上的煤炭,因此,被國際社會普遍認為是減排餘地最大的國家。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我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能力和水平,全球公認。同時,製約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消納難”問題,完全是由於我們一些地方為了拉動GDP,不惜在發展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同時還在快速地新建燃煤電廠所造成的。因此,隻要我們轉變觀念,不再把拉動GDP放在碳減排的前麵,停止新建燃煤電廠,我國的碳減排效果,一定會是非常顯著的。
前些年,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協定,吸引了全球的注意力。讓我國減排的國際壓力,減輕了不少。但這次美國大選民主黨取勝後,情況很快就會發生巨大的變化。我們過去GDP優先的減排理念必須改變,否則,如果我們不能兌現減排承諾,將來國際社會的壓力將會非常非常之大,甚至會要求我們進行經濟補償。
一方麵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中國政府很有錢,就連出現了一個新冠病毒很多國家還想從找借口向中國索賠。如果,我們不能如期兌現承諾,並且也確實給全球的環境造成了一定的損害,那麼遭遇索賠的可能性幾乎不可排除。要知道當年的《京都議定書》早已經開創了完不成碳減排指標需要出錢解決的先例。總之,今後我們如果再把GDP放在碳減排之前,那麼在經濟上將遭受的更大的損失,幾乎是確信無疑的。
2“生態紅線”是一把雙刃劍
建立各種保護區,實行國土開發規劃劃定生態紅線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可能很少有人能意識到,生態紅線其實也是一把雙刃劍。我們搞水電的同誌體會最深的就是國外一些環保組織,經常對我國(包括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水電開發采取完全不同的評判標準。例如,攻擊埃及的阿斯旺、詆毀誣蔑我國的三峽。但是,對於在美國國內同樣具有重要的水資源調控功能的胡佛大壩,他們則完全是相反的態度。例如,胡佛大壩不僅其名稱是以美國總統的名字命名的。而且,胡佛大壩的建設者,也被當作美國的英雄。其名字也已經被鐫刻在胡佛大壩上,供世代的美國人民敬仰。
世界著名的環保組織WWF所發布所謂世界上最危險的河流,幾乎全都是發展中國家的。其原因也無非就是因為,這些河流上正在進行水電開發。記得在一次國際會上,我們曾經質問環保組織,像美國的密西西比河、歐洲的萊茵河、多瑙河,其水利水電開發的程度,遠超中國的長江、非洲的尼羅河以及東南亞的湄公河等。為什麼就不是危險的呢?你們這些環保組織能不能準確地告訴我們,在河流上進行水利水電開發,讓其更好的服務於流域的經濟、民生和可持續發展。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對於這個雙標的問題,在公開的場合,他們無言以對。但是在私下,他們的解釋似乎還是有一些道理的。
有人私下解釋說:人類的發展已經對地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現在特別需要采取更有力的保護措施。其措施之一,就是需要劃定各種生態功能區,控製人類發展對生態的進一步傷害。歐美發達國家的現代化發展,已經是既成事實,難以改變。但是,世界上廣大的尚未進入現代化的國家和地區,不能都像歐美一樣地進行現代化開發。所以,為了保護地球,有必要劃定一些限製開發和禁止開發的生態保護區。很不幸,我們這些後發展的國家和地區,顯然,是被環保組織們劃入了應該限製開發和禁止的區域內。因此,他們堅持對發展中國家的水利水電開發,采用不同的判別標準。有人甚至還舉例說,其實在你們國家內部,自己不是也已經開始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劃定了大量的限製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嗎?
聽到這種解釋,讓我們恍然大悟、如夢初醒。似乎突然意識到,原來劃定生態紅線也是一把雙刃劍。那就是劃定生態紅線時,特別需要解決好如何保障欠發達地區的生存權、發展權的問題。然而,在現實中我國的很多地方在實施國土規劃的時候,似乎並沒有意識到劃定保護區和生態紅線的副作用。很多地方政府所看到的,或者說追求的,隻是保護區的優惠政策、國家補貼,甚至是出於有利於開展旅遊(吸引遊人)的需要。當然,也有一些地方的官員非常有眼光。例如,西藏地區就趕在規劃正式出台前,要求有關部門對雅魯藏布江的保護區劃進行了調整。否則,我國十四五規劃中也很難把雅魯藏布江下遊的水電開發正式列入。
3實現碳中和是最重要的生態保護
3.1各種生態保護區的劃定必須服從於碳減排的大目標
很多保護區生態紅線,都嚴格限製水、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但是,由於一些保護區裏有人居住,則不得不在附近建設大型的煤電廠。因為目前在我們環保部的各項指標中,建設高參數、大容量的煤電,反倒是屬於符合(超低排放)環保指標的“功績”。所以至今我們的環保部門也沒把碳排放,作為一種生態環境問題看待。包括最近正在審議的《長江保護法》,居然明確規定要嚴格限製水電開,甚至還要求整頓、退出小水電。我國《長江保護法》對小水電的態度,為什麼會與國際社會完全背道而馳?其原因無非就是,因為國際社會是把碳減排當成最重要的生態問題,而我們至今居然還沒有把碳排放當成一個生態指標。
當然,我們相信,我國環保官員觀念很快就會轉變。要知道現在的生態環境部不再是過去的環境保護部,我國政府部門名稱之所以發生改變,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國家把碳減排的責任(由原來的發展改革委)交給了環保部。盡管,目前我們生態環境部至今還沒有在思想上轉過來(否則也不會出台那樣與國際潮流完全背道而馳的《長江保護法》)。但是,從法律上看,未來我國碳中和的第一責任人,一定是生態環境部。我們生態環境部部長也曾在習主席的聯大表態之後,第一時間公開發文章,表示堅決支持、積極落實。因此,我相信,生態環境部轉變觀念的那一天,很快就會到來。
3.2降低碳排放、實現碳中和是最重要的生態紅線
事實上,碳排放才是人類社會當前最嚴重、最緊迫的生態難題。國際上的很多科學家,已經對過量碳排放對未來的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態災難,進行過各種預測和警示。其中之一就是,如果碳排放問題不解決好,未來世界上將有一半的物種要滅絕?從這一點上看,如果我們碳排放的問題不能解決好,那麼所建立的各種保護區還有什麼意義呢?
這裏我們需要強調一下,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完整表達應該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而不僅僅是強調“生態優先”。這裏的區別在於,自然界中的各種生態係統是有不同層次、不同主體的。當我們單純強調生態優先的時候,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所指的是什麼生態係統,要優先的是什麼生態主體?而隻有當強調“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時候,則我們所強調的生態主體則一定就是人。因為,綠色發展的主體隻能是人。我們黨所強調的生態文明建設,之所以不能表達成為“生態優先”建設,其實也是因為生態優先的主體是不確定的,而生態文明的主體,一定是指人。因為,文明是人類所特有的。
那麼我們強調“生態優先”的意義何在呢?其實,各種保護區,以及所劃定的生態紅線都是“生態優先”的產物。我們所建立的任何保護區,一般都有特定保護對象(例如,魚、草、猴子等某種珍稀動植物)。所以,對於任一特定的保護區,其生態優先的主體一定是特定的某種珍稀動植物,而通常不會是人。這時候,這個保護區的保護原則,顯然就是“生態優先,限製發展”甚至是“生態優先,禁止發展”。
認識到保護區的這一保護原則,非常重要。這樣那些為了在拉動本地GDP的同時,還能得到某種國家的優惠、補貼,甚至是為了用保護區的名字來吸引人們來旅遊,而去拚命申請建立保護區的地方。就不要稀裏糊塗的給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套上枷鎖了。
除此之外,珍稀動植物的保護,確實是我們國家生態文明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保護區的設立以及為了達到保護目標而劃定的生態紅線,就應該嚴格地遵守。例如,前不久國家嚴厲處罰的秦嶺保護區的違法別墅,以及祁連山保護區的非法采礦。但是,有些地區因為後劃定的一些保護區,而卻要大量拆除小水電的做法,就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質疑。畢竟我們國家現在還沒有碳達峰,也就是說,我們還在增加碳排放的情況下,就作出了讓國際社會不能理解的舉動。因為國際社會認為小水電碳減排作用至關重要,無可替代。總之,如果因為我們所保護區設立的不夠科學合理。從而讓我國最重要的生態問題(碳減排)無法解決,則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絕不能讓某些“局部的、特定的”生態保護,幹擾我國最重要的生態保護。
4結論:亟需建立“碳中和”生態保護區
對照我國的減排承諾和對生態紅線雙刃劍的新認識,我們似乎才突然發現,我們國家目前所具有的,能夠讓我們國家的減排承諾得以實現的各種可再生能源資源,很多都是處於各種保護區內,一旦開發就要觸碰生態紅線。這個問題如不能解決,我國如期實現碳中和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要解決這個問題,通常的辦法是由各個地方政府對自己申報的保護區進行複核、修改,以保證我國的碳中和目標,不至於因為一些生態紅線劃定的不科學而落空。然而,這樣做不僅時間較長,過程複雜,而且,各地方政府也未必知道有哪些可再生資源是必須要保證能開發的。因為,我們國家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是極其不平均的。例如,由於青藏高原的存在,我國的水能資源大都分布在西南地區。而在我國的最主要的用能地區是經濟發展東部地區,水能資源則相對匱乏。所以,在未來的國家發展中,西電東送仍將是一條重要的國家戰略。因此,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規劃,最好在國家層麵上統一進行。
因此,為了保障我國碳中和目標的實現,現在非常有必要由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會同生態環境部和國土資源部,在我國已有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普查、規劃的基礎上,著手在全國劃定“碳中和生態保護區”。以保障我國各種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建設和安全送出(線路)。從而保障我國未來碳中和目標的實現。現有的各類保護區,均應該根據“碳中和生態保護區”作出相應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