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西南大旱發生之後,國外一些極端環保組織極力渲染是中國的水壩建設造成了下遊湄公河的幹旱。我國政府對此作了一係列相應的解釋和說明。然而,清華大學的著名學者秦暉教授,卻認為我國政府所作的說明和解釋不夠妥當,並從專業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獨特看法。09年4月10日的《經濟觀察報》發表了秦暉教授的名為《湄公河枯水之思》的長文。客觀的說,秦暉教授的確是一個比較理性的作者。文章中秦教授一方麵表達了讚同我國建水壩不是造成湄公河幹旱的態度,同時,又從民主政治的高度對我國政府的表態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見。這篇圍繞著西南幹旱展開的文章,不僅涉及到水壩建設和幹旱的專業問題,而且還涉及到我國的國際關係和民主政治問題,因此,在社會上引起了一定的關注。
特別引人注意的是,秦教授從水利水電專業的角度出發所提出的一係列觀點,直接夠成了他評判和處理某些國際關係和民主政治問題的基礎和理論根據。文章發表之後,讓不少不了解水利水電的人,都感覺到秦教授說的非常有道理。然而,作為一名水利水電專業工作者,卻發現秦教授的崇尚民主精神固然可嘉,但是,在對待科學的態度上卻不夠嚴謹。對於一些他自己所不了解的專業技術問題,喜歡望文生義的按照自己想當然的理解去解釋。筆者認為,秦教授的這些錯誤的解釋,如果不能加以糾正非常容易誤導公眾,甚至還會影響到我們國家處理國際關係的對外政策和民主政治建設。為此,本文將本著對公眾負責的態度,認真的對秦教授文章的每一個章節,進行具體的分析和評論。如有不當之處,也希望秦暉教授和大家予以批評指正。
一、關於“出境流量占哪裏的13.5%?”
秦暉教授在其文章的“出境流量占哪裏的13.5%?”一節中,對我國使館為了回擊謠言所闡述的關於我國瀾滄江的處境流量僅占湄公河的13.5%的說法,似乎非常不滿。秦教授強調說“對於中國使館官員的上述回應,筆者卻覺得很不妥當,也無助於澄清問題。相反它還極容易授人以柄,給人以中國明顯在‘忽悠’別人的印象。尤其是,據說這種回答並非使館原創,而是根據國內水電部門的說法做出的,就更令人不可思議”。
雖然接下來秦教授的一些解釋,似乎也是比較合理的:既如果不是考慮湄公河的整條河流,中國瀾滄江的水流量確實不能說隻占百分之多少。因為,很顯然在瀾滄江的出境處的湄公河,瀾滄江的流量就可以說是占湄公河的百分之百。不過,因此秦暉教授就要認為強調水量的百分比就是“中國明顯在‘忽悠’別人”,可就是大錯特錯了。筆者認為,雖然這次反對中國水壩的聲音主要來自泰國,但是,如果不是整個東南亞地區全流域的幹旱,湄公河也絕不會出現這麼嚴重的枯水情況。所以,中國使館回應造謠汙蔑的時候,當然要針對全流域說話,而不能僅僅對緊連中國邊境和泰國的某些河段進行解釋。湄公河下遊的居民雖然沒有造謠汙蔑中國水壩,但不一定就都沒有疑問,所以,強調百分比是應該的。
尤其令人不可理解的是,秦暉教授似乎對中國的水電部門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反感。因此,他就想當然的認為這個13.5%,一定是中國水電部門的說法。並且,秦暉教授還要說明使館采用了水電部門的這些說法,就是要忽悠別人。筆者認為,秦暉教授反感水電部門的不正常情緒和過於自信的態度,已經讓他的邏輯思維出現了混亂,並且想當然的作出了錯誤的判斷。
如果秦暉教授具有一定的水文專業知識,他就應該知道瀾滄江的水量到底能占湄公河的百分之幾,中國的水電部門是無權公布的。因為,中國在上遊既無辦法、也無權利測定下遊湄公河各支流和河口的流量。因此,中國水電部門原則上是無權宣布瀾滄江的流量占湄公河百分之幾的。現在的占百分之幾的說法,最終是由下遊的專業機構湄公河委員會認定的結論。所以,秦暉教授文中關於“極容易授人以柄,給人以中國明顯在‘忽悠’別人的印象”說法,確實是一種非常愚蠢的表述。如果這“忽悠人”的說法隻是秦教授個人的發明,那麼我們可以說,想忽悠人的正是秦教授自己。如果秦教授所說的情況屬實,確有東南亞國家的某些人在這個問題上認為是中國在“忽悠別人”的話,那麼就請告訴他們,忽悠人的絕不應該是中國,而是他們自己。
二、關於“高壩大庫對下遊‘無影響’?”
關於“高壩大庫對下遊‘無影響’?”,秦教授批評說“此次下遊發生異常枯水當然有旱災因素,但由於中國已在上遊修建了那麼多高壩大庫,所以要說徑流量變化完全是自然原因,恐怕需要證明。所謂蒸發水量很小、電站運行不耗水,因此水電開發就對下遊水情無影響,明顯是違背常識的搪塞之詞。道理很簡單:通常水庫對河流下遊流量的影響都不是由於什麼‘蒸發’或‘耗水’(你當水庫是燒鍋嗎?),而是由於攔蓄與排泄。水庫下閘攔水、開閘泄洪,下遊的水情都會大變,否則還談得上什麼水庫的‘防洪、抗旱’功能!”
首先我們應該指出,秦暉教授這些振振有詞的批評,犯了一個無的放矢的錯誤。秦教授說的“中國已在上遊修建了那麼多高壩大庫,所以要說徑流量變化完全是自然原因,恐怕需要證明”說法,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無中生有的炒作。建設水壩的目的本來就是要對河流的水量進行調節,所以,中國方麵絕不會愚蠢的去強調說什麼“徑流量變化完全是自然原因”(注意,這與說造成特大幹旱完全是自然的原因有本質的不同)。當然,這也就用不著秦教授所說的什麼證明了。隨後秦暉教授慷概激昂的質問“水庫下閘攔水、開閘泄洪,下遊的水情都會大變,否則還談得上什麼水庫的“防洪、抗旱”功能”,雖然非常有道理,但是對象完全錯了。應該被質問的似乎不是別人,而正是秦教授自己。因為中國政府一再強調的,隻是中國建水壩建設不會加劇下遊湄公河的幹旱,而發明“水電開發就對下遊水情無影響”的似乎不是別人,正是秦教授自己。
對於中國政府答複國外質疑的“水庫麵積不大,蒸發水量很小、電站運行不耗水”,秦暉教授也極為不滿。秦教授認為這“明顯是違背常識的搪塞之詞。道理很簡單:通常水庫對河流下遊流量的影響都不是由於什麼‘蒸發’或‘耗水’(你當水庫是燒鍋嗎?)”的批評,也非常沒有水平。這裏秦暉教授的邏輯思維,出現了常人所不應該有的錯誤。因為正常的人對水壩建成後,會不會影響下遊的基本考慮,一定有河流的總水量會不會減少。水庫的滲漏、蒸發和水力發電的耗水,都是人們擔心減少下遊水量的重要方麵。不僅中國政府的這一解釋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即使政府官員這樣的簡單的解釋,對於一些非專業人士來說,也並不能消除他們所有的疑慮。科學網上就有一位非常認真的網友對我表示說:水電站本身不耗水的問題很好理解,但對於水庫的滲漏和蒸發不會加劇下遊幹旱的理由,希望我們水電專業人士給出更詳細的解釋。為此,我還特地趕寫了一篇《水庫蒸發不會加劇湄公河幹旱》科普文章。總之,在這個問題上筆者與秦暉教授的意見截然相反。我覺得中國政府不但應該解釋,而且解釋的還不夠清楚、明白。要想充分說明上遊建水壩不會加劇下遊的幹旱,一定要說清楚水庫“蒸發”和“耗水”的影響問題。
此外,本節中關於水庫作用的問題,秦暉教授的一些望文生義的解釋也是有問題的。例如,秦教授解釋說“庫容(特別是調節庫容)越大,影響下遊的時間越長。於是按水庫大小就有 ‘日調節’、‘月調節’、‘季調節’、‘年調節’和‘多年調節’之分”。就是錯誤的。我們大家都知道三峽是我國最大的水庫,但是,三峽卻不是一座多年調節水庫。既然,我國最大的三峽水庫都不是多年調節水庫,那麼如果秦暉教授的說法能成立,顯然我國就不可能再有多年調節的水庫了。但是,事實上我國還是有很多多年調節的水庫的。例如黃河上的龍羊峽,雖然庫容比三峽小得多,卻是典型的多年調節水庫。因此,秦暉的“按水庫大小就有”不同的調節水庫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同樣在這一節中,秦暉教授的“要知道,中國出境流量誠然隻占湄公河入海水量的14%,但中國瀾滄江幹流上的電站都是高壩大庫,其總庫容要占到湄公河全流域水庫庫容總量的70%以上(糯紮渡水庫起用後更會達到近90%),而幹流庫容更是達到100%,因為境外湄公河幹流上迄今尚無一壩。這些水庫的調度運行對下遊的影響(如下所述,不一定是壞的影響),豈能僅以自然來水視之!不要說近下遊,就是遠下遊乃至河口段,至少理論上也不能排除這些庫容產生影響的可能。”更是一種獨出心裁的胡言亂語。
用已建水庫水與所謂的水庫總庫容量的比較幾乎毫無意義,這樣比較隻能起到誤導公眾以為是我國水庫占湄公河總水量的作用。例如,我國怒江上遊僅建設了兩座極小的水庫,我們能不能因為整個怒江都沒建設其它水庫,就去強調這兩個小水庫占“全流域水庫總量的100%”,因此,就要說它“不要說近下遊,就是遠下遊乃至河口段,至少理論上也不能排除這些庫容產生影響的可能。”。反過來說,假設我們在怒江上建立了一個庫容幾百億的大水庫,而下遊則建了更多的、更大的很多水庫,這樣雖然我們所建的水庫庫容所占的“流域總庫容的比例”並不大,但是一樣可以讓怒江斷流一年。因此,水庫對河流的影響控製能力,隻能以水庫庫容與河流的總徑流量相比較才有意義。
如果秦暉教授在寫文章的時候,能夠先去查一查有關資料就會知道湄公河多年平均人海水量為4750億立方米。而我國在瀾滄江已經建成的三座水庫的庫容分別9.2億、9.4億和14億立方米,已經成未能成功蓄水的小灣水電站的總庫容也不到150億。再怎麼算,也不應該有“其總庫容要占到湄公河全流域”的擔心。實際上,我國瀾滄江目前已建的水庫蓄水量,還占不到湄公河總流量0.7%,即使加上還沒有蓄多少水的小灣的全部庫容,也不過是湄公河總流量的3.5%左右。我國水庫的實際蓄水量與秦暉教授的“要知道”占70%的說法,有著幾十倍、上百倍的差距。然而,不管秦暉教授在這裏所犯的低級錯誤,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這些錯誤說法和數據如不糾正,都將會極大的誤導公眾,甚至還可能會起到加劇下遊國家對我國建水壩不滿情緒的作用。
不求甚解的秦暉教授,似乎還非常的性急。居然好像發現了什麼特大秘密一樣在文章裏麵強調說“特別有趣的是,官員不知為何說瀾滄江上隻有這‘三個水庫’,事實上中國媒體都報道過更大得多的第四座水庫——小灣水電站。該庫已在2009年9月25日投產發電,擁有近300米高的世界最高雙曲拱壩,裝機容量號稱僅次於三峽,庫容達153(一說146)億立方米,幾乎是前三個水庫庫容總和的5倍。以當地平均徑流計,如果全部攔蓄(亦即使近下遊完全斷流),從空庫到蓄滿庫容也需要四個半月以上的時間。”
不錯,小灣水庫確實是已經建成了。但是,自2009年9月25日投產發電以來,由於遭遇到了特大幹旱,為了保障下遊的正常用水,我們新建的小灣水電站幾乎完全放棄了蓄水。到今年初湄公河委員會開會的討論時候,小灣水庫的水位還保持在水庫的最低發電水位。這恰恰說明了我國為了保障下遊河流的水量,所做出的巨大犧牲。
其實,我們不主動提及這個剛剛建成的小灣水庫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按理說這個小灣水庫建成之後,應該對下遊發生重大的水資源調節作用。按照湄公河委員會專家的計算,我國瀾滄江上的水庫全部建成之後,將能夠增加枯水期35%到40%的水量。假設小灣水庫是在早一年建成的話,那麼無論是對我國的雲南還是下遊湄公河的居民的抗旱,都將帶來巨大幫助。現在,一個還不能發揮出作用水庫,本來就已經非常令人遺憾了,我們確實也沒有必要再去刻意強調它的存在,然後再去解釋它不能發生作用的原因。
當然,那些總是想方設法挑撥下遊國家與我國的矛盾的人,絕不會放過小灣水庫恰好在幹旱之年剛剛建成蓄水的情況。對於我的上述解釋就是秦暉教授恐怕也不會服氣。不過,為了避免無謂的爭論。我們還是要用數據說話。圖1,是湄公河委員會2010年3月5日所發布的《湄公河幹流低水位狀況初步報告》中,緊靠我國的清盛水文站一份水文圖。其中黑色的曲線是今年的水文數據資料。由圖可見,即使我們今年遭遇到了建國以來最大的幹旱,但是,出境的水流量雖然略低於多年平均值,但仍然高於曆史上最枯年份。這充分說明:即使在大旱之年我國已建的水庫,還是發揮出了一定的水量調節作用。正是由於我們采取了一係列相應的措施,犧牲了小灣水電站的蓄水和發電,所以,小灣的建成蓄水確實沒有加劇下遊的旱情。(這也是湄委會的《湄公河幹流低水位狀況初步報告》的意見)。

圖1. 清盛水文站曆史水位對比圖
三、關於“攔洪濟枯,還是蓄清排渾?”
關於“攔洪濟枯”秦教授是這樣認為的。他說“其一是攔洪濟枯,這是一種‘正調節’。通常做法是在汛前盡量降低壩前水位,騰空庫容,汛期盡量多蓄少泄,以降低下遊洪峰,並在汛期結束時接近滿庫容。在枯水期則除了完全釋放自然徑流外還要放出庫水,降低壩前水位,直到下一個汛前降到最低,以增加下遊流量。這樣調節可以使下遊洪水減輕,枯水不枯,洪枯流量趨於均衡。通常情況下,下遊都歡迎這樣的影響。然而,這與水庫、電站自身的發電與排沙考慮是有衝突的。”
應該說明秦暉教授的這些解釋是獨出心裁的。首先,所謂的“正調節”與“反調節”的說法,在水電界有明確的定義。一般是指梯級電站之間的水量相互調節的關係,而不是指水庫的防洪和供水作用。其次,秦暉教授關於我國的“通常做法是在汛前盡量降低壩前水位,騰空庫容,汛期盡量多蓄少泄,以降低下遊洪峰,並在汛期結束時接近滿庫容”說法,絕對是他自己異想天開的一種想象。因為,我國的季風性氣候導致河流普遍峰枯水量差距很大,通常河流汛期的水量要占到全年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到目前為止,我國幾乎還沒有一座水庫的庫容能夠達到河流徑流量的80%的。所以,秦教授幻想的“汛期盡量多蓄少泄,以降低下遊洪峰,並在汛期結束時接近滿庫容”的情況,在我國實際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按照我國防洪法的規定,所有具有防洪作用的水庫在汛期必須把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運行,這樣才能保障在洪峰到來的時候,具有足夠的吸納洪水的能力。隻有在汛末才容許防洪水庫蓄水,並準備在隨後的枯水季節發揮供水的功能。這才是我們國家現行的“攔洪濟枯”的具體運行方式。當然,秦暉教授自己所想象的那種“攔洪濟枯”在世界上某些個別地方也是可能的,例如,美國的胡佛和埃及的阿斯旺。因為那些水庫的庫容大的相當於整條河流的年徑流量的幾倍,所以,它們才有可能采用秦教授設想的方式進行“攔洪濟枯”。不過在我們中國這樣的水庫一個也沒有。不但現在沒有,今後也永遠不會有。因為,我們國家還找不到建設一座水庫可以存蓄一條河流的幾年水量的地形條件和社會環境。
不僅秦暉教授關於我國水庫“攔洪濟枯”的解釋,是他自己異想天開的結果。而且,這種異想天開的解釋,也存在違背事實的缺陷。例如,秦教授說的“這樣調節可以使下遊洪水減輕,枯水不枯,洪枯流量趨於均衡。通常情況下,下遊都歡迎這樣的影響。然而,這與水庫、電站自身的發電與排沙考慮是有衝突的”說法,就完全不符合胡佛和阿斯旺的實際情況。這些特大型水庫的防洪發電供水效益都非常的好。關於泥沙淤積也沒有什麼問題。因為,胡佛和阿斯旺的情況與中國河流情況並不一樣,它們的“攔洪濟枯”與泥沙並沒有什麼大的矛盾。我們千萬不能把中國河流的泥沙含量高情況,想當然的用到國外的所有河流上去。
由於我國沒有國外那種可以放心的吸納全部洪水的特大型水庫,所以,處理在防洪和供水的關係上,就難免會出現難以兼顧的現象。但是,即便是我國“攔洪濟枯”的運行方式對於發電也是隻有好處,絕無壞處。因為它可以讓水電站減少洪水期的棄水和增加枯水期的發電量。
對於“蓄清排渾”,秦暉教授的解釋是“其二是與上述做法幾乎相反的蓄清(清水即枯水)排渾(渾水即洪水),即在枯水期下閘‘蓄清’,汛期則敞泄‘排渾’。因為洪水多沙,蓄之易淤,蓄清排渾便於水庫排沙防淤、維持庫容。同時水電出力取決於流量和水頭兩個因素,枯水期流量本來就小,‘蓄清’維持壩前高水位有利於發電。但對下遊而言,這實際上是一種‘反調節’,如果貫徹到底會導致洪枯變化趨於極端,與下遊防洪抗旱的需求是相反的。”
秦暉教授關於“蓄清排渾”的解釋,更是自己拍腦門得出來的猜想,與我們實際中的“蓄清排渾”有著本質的差別。根據我國防洪法中要求的防洪水庫在洪水期間必須在汛限水位以下運行的要求,我們幾乎可以說,我國所有的防洪水庫,都必然是要按照蓄清排渾的方式運行的。因此,根據我國的國情“蓄清排渾”絕不會與“攔洪濟枯”發生任何矛盾。這更不是什麼兩種根本對立的水庫運行方式,而是對同一種運行方式分別強調不同方麵的效果的表述。要知道人們建造水庫的目的就是要“攔洪濟枯”,實行“蓄清排渾”的運行是要保證水庫“攔洪濟枯”的作用能夠長期有效的發揮。然而,如果一個水庫的為了“蓄清排渾”就不能“攔洪濟枯”了,那麼我們還要建設這個水庫幹什麼用呢?
此外,秦暉教授關於“同時水電出力取決於流量和水頭兩個因素,枯水期流量本來就小,“蓄清”維持壩前高水位有利於發電”的想當然解釋,也有明顯的邏輯缺陷。我們既然知道 “水電出力取決於流量和水頭兩個因素”,而且也知道了“枯水期流量本來就小”,那麼顯然應該想辦法在枯水期之前,就解決好水庫的水位問題(實際當中,我國就是這樣運行的)。為什麼非要死心眼的等到“枯水期流量本來就小”的時候,再去想辦法蓄水提高水庫的水位呢?再說假設你要指望等到枯水期再去提高水位,必然會導致“流量本來就小,就會變得更小(甚至完全沒有了)”。這種讓發電的兩個必要因素中,居然少了一個的做法,顯然,也就不能再發電了(或者發電很少)。所以,秦暉教授把水庫在枯水期的蓄水解釋為“蓄清”是完全錯誤的。如果秦教授能夠認真一點,事先查閱過任何一座“蓄清排渾”的水庫的實際水位記錄,就會發現:幾乎全中國也找不到一個為了“蓄清”非需要等到枯水期才蓄水的水庫。
除此之外,秦暉教授的“因此水庫經營主體的自身利益(庫容維護、發電)和上下遊的防洪抗旱所需的運行方式常常是矛盾的。中國水利實踐中這類矛盾並不少見。極端的例子是,陝西與河南因三門峽水庫問題發生的矛盾,就曾幾度引發廢棄該庫的議論。”的結論,也非常不靠譜。陝西與河南關於三門峽的矛盾,不是什麼“水庫經營主體的自身利益(庫容維護、發電)和上下遊的防洪抗旱所需的運行方式”的矛盾,而是所有的調蓄水資源的大水庫都需要占用(淹沒)一定的土地的必然矛盾。為了調節天然水資源的時空分布不均,必須要有大水庫來存蓄洪水。同時,大水庫必然會對上遊產生一定的土地淹沒損失。因此,幾乎所有的大水庫都會有下遊希望建水庫,上遊反對的情況存在。但是要知道,這種矛盾實際上與水電開發的關係並不大。因為,如果隻考慮發電沒有調蓄水資源的需求,所有的水電站都可以做成多級的徑流式。這樣根本就不用建什麼水庫,而且總的發電的總量也不會有什麼變化。
由此來看,秦暉教授的“至於瀾滄江上的這些高壩大庫,則因為瀾滄江在中國境內基本上是峽穀河段,沿江人口、耕地不多,所以這些大型水庫主要隻是用於發電,沒有什麼防洪抗旱的考慮。但是下遊的湄公河卻多寬穀與平原,人口密集,是各國的經濟中心。隻考慮水庫維護與發電的運行方式與下遊防洪抗旱的需要產生矛盾,完全是可以想象的。”解釋,就顯得更不符合邏輯了。按照一般的規律和秦教授從三門峽得到的經驗,分明應該是中國反對建水庫,而下遊國家希望建水庫。現在分明是中國建大壩淹沒了中國自己的土地,讓下遊國家享受到了額外的水資源調節的利益。當然,因為發展的需要我們中國自己也希望充分的開發利用了自己水電資源。這本來就是一件雙贏的大好事。但是,我們秦教授卻非要挑撥說什麼“隻考慮水庫維護與發電的運行方式與下遊防洪抗旱的需要產生矛盾,完全是可以想象的”。
實際上,水庫的發電運行方式與下遊的防洪抗旱沒有任何矛盾。防洪抗旱的本質就是通過攔洪濟枯讓河流全年的水量趨於平均。而水力發電也絕對希望全年的發電能力盡可能的均勻。以解決水電站夏天因為洪水大多,不得不棄水和冬天水少,發電能力不足的矛盾。否則,我們隻要多建一些徑流式的水電站,根本就沒有必要淹沒很多土地建造大庫容的調節水庫。除此之外,通過建設大水庫調節好湄公河的水量對中國本身也是極為有利的。我國雲南正在打造瀾滄江-湄公河的出海通道,這些都非常需要有上遊大水庫對全年水量的調節作保障。
秦暉教授的“這位官員大概沒有聽說中國的水庫一向有‘蓄清’之論。但是這次這些水庫是否進行了蓄清,本該由我們的水電部門出麵澄清。如果我們的水庫不但沒有蓄清,反而進行了放水濟枯,那就是為下遊抗旱出了大力,更應該大加宣傳才是。可是我們的有關部門卻對此保持緘默,自認‘無影響’,卻王顧左右而言他地大談“蒸發量”,這很耐人尋味”抱怨,非常可笑。秦教授竟然認為,我國的水電部門應該出麵澄清我們到底有沒有蓄清的問題。其實,這種要求確實是強人所難。因為,秦教授自己所發明的“蓄清”隻是他自己頭腦裏的一種薏想,在我國的實踐當中,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在秦教授沒有把自己的“發明”說出來之前,我們水電部門的專家們怎麼會知道秦教授所理解的“蓄清”原來是指在枯期蓄水的意思呢?即便“中國的水庫一向有‘蓄清’之論”,但卻從來也沒有秦教授發明的那種“蓄清”現象存在。
總之,我們解釋水庫的蒸發量是非常需要的,解釋秦教授發明的根本不存在的“蓄清”卻是難以辦到的。對此問題的爭論,我還是建議秦暉教授最好仔細的到全國查一查、找一找,看看有沒有一座專門在枯期蓄水的水庫。如果沒有能找到,今後也就不要再這樣想當然的胡說了。更不要以這種近乎造謠的方式指責我們“卻王顧左右而言他地大談‘蒸發量’”,有意無意的挑撥我們的國際關係。
四、關於“兩種相反的批評何以共存?”
關於這一段“兩種相反的批評何以共存”的論述,秦暉教授的文章似乎已經表白了自己的愛國精神和實事求是的態度。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要指出,秦暉教授的一些說法,是不能成立的。不管是一個水庫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河流的水量,對下遊影響都一定是一致的。隻不過,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場,可以對同一事實作出完全不同的解讀。此外,秦暉關於“水庫對下遊水情影響的好壞,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的說法,也是有點問題的。任何水庫的水資源調節作用主要是讓下遊受益。所以,水庫對下遊的影響絕對應該是利大於弊。不過,因為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事存在。所以,如果成心去挑毛病的話,再好的事情也能找出來嚴重的“問題”來。其實,世界上的反水壩組織為了汙蔑水壩建設,從來都是采用首鼠兩端的態度來給水壩挑毛病的。如果秦暉教授注意,就能發現所有汙蔑水壩的言論,都有“兩種相反的批評共存”的怪現象。幾年以前,我就寫過一篇《警惕反水壩的悖論》的文章,專門介紹過這種“兩種相反的批評共存”的矛盾問題。所以,秦暉所發現的“兩種相反的批評何以共存?”的現象其實非常正常,根本就不必大驚小怪。
對於依靠造謠汙蔑來煽情的反水壩宣傳來說,出現“兩種相反的批評共存”的局麵,確實是再正常也不過了。例如,我們國內有位人稱汪“敬畏”的著名的反水壩精英,在別人批評她造謠汙蔑扼殺水電,破壞了溫室氣體減排的時候。她曾經狡辯說,我不反對水電,我隻是反對建設高壩大庫,我們讚同建設壩高15米以下的小水電。最近,西南遭遇到大旱,當人們追究他們造謠破壞建設有調蓄功能的大水庫的時候。她又狡辯說,我們不反對建水利大壩,隻反對建設水電大壩。眾所周知,能夠調節水資源的水利大壩,一定是高壩大庫,而隻能發電的水壩,一定是小水壩。說來說去,你也不知道他們到底反對什麼,支持什麼?總之,對於那些經常造謠汙蔑水壩的人物和言論,我們大可不必過於較真,如果你非要認真,一定會發現,它們的謊言幾乎總是自相矛盾的。
五、關於“為什麼得不到感謝隻招罵?”
關於為什麼得不到感謝隻招罵?的問題,筆者認為我們不僅不能隻怪人家有偏見,而且應該首先責怪我們的秦暉教授自己就有很多偏見。例如,秦教授所說的“其實我想,問題就出在我國有關方麵那種以不變應萬變的‘無影響’說。既然你說是無影響,那麼那些實際上受到了有利影響的人們就不會感謝你,而那些受到不利影響的人,他們是不相信你的‘無影響’說的,因為你的說法確實沒有根據。但是他們的抱怨就有根據嗎?應該說也沒有,因為你沒有通報水庫的調度運行狀況,別人實際上並不能客觀地評估你的‘影響’如何。然而你用什麼‘蒸發量’來說事,別人就可以說你在糊弄人。”的情況,本身就是一種偏見。
首先,我們中國方麵從來沒說過建水壩“無影響”的蠢話,而隻是強調不會造成下遊旱災,反而有利於緩解旱情。因此,如果沒有偏見,秦教授根本就不必去擔心“那些實際上受到了有利影響的人們就不會感謝你”。例如,湄公河委員會早在09年5月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就曾闡述說:中國在瀾滄江上的水壩全部建成之後,將會減小湄公河17%的洪水,同時可增加枯水期40%的水量。2010年3月5日湄委會還再次發布了《湄公河幹流低水位狀況初步報告》,用大量的事實和數據,說明中國的水壩建設已經大大減輕了湄公河早期的旱情。麵對官方機構和學術團體的這些正式表態,我們怎麼能無視事實的說什麼“那些實際上受到了有利影響的人們不會感謝你”的傻話呢?
其次,所謂“那些受到不利影響的人,他們是不相信你的‘無影響’說的”的情況,也隻是一些極端人士和部分被誤導的民眾。我們應該相信大多數民眾都是相信科學、尊重事實的。例如,幹旱出現以來湄公河委員會的CEO伯德先生,就多次表示“先前一部分人聲稱泰國北部和老撾的缺水是中國建壩引起的。湄委會在以前的說明中已經說明,沒有證據支持這種說法,當前湄公河的問題確實是區域幹旱所至”。再有,秦暉教授的“因為你沒有通報水庫的調度運行狀況,別人實際上並不能客觀地評估你的‘影響’如何。”的說法也完全不符合事實。根據最近的新聞報道,正常人都應該知道,東南亞出現特大幹旱之後,我國不僅向下遊國家通報了相關的水文數據,而且還特地組織過下遊國家的有關人員到我國的幾座水庫實地參觀考察。
秦暉教授最大的偏見,還是他反複強調“你用什麼‘蒸發量’來說事,別人就可以說你在糊弄人”的態度。因為,我國的瀾滄江水庫目前沒有引水的需求,是眾所周知的。因此,滲漏蒸發量損失的大小確實是人們判別總的水量是否能受到影響的關鍵因素之一。合理的解釋蒸發量問題,絕對是必要的科普,而絕不是什麼忽悠人。不能因為我們的秦教授暫時還理解不了的問題,別人就不能進行解釋。更不能因為中國政府的解釋,秦暉教授自己不理解,就要認定這是在糊弄人。
當然,秦暉教授的“而且我們一些部門似乎認為別的國家也和我們一樣,對這類事情都會按官方的‘通稿’統一口徑,所以隻在乎政府官員的態度。我在當地就曾聽到一些中資公司人員說:‘他們政府都不說什麼,那些NGO組織和民間傳媒還嚷嚷個啥?’然而這些國家的體製與中國截然不同。在他們的體製下,民間輿論與官方言論在國際關係上往往是一種‘唱紅白臉’的關係。官方不好說的話讓民間去說,既對國外相關方麵施加了壓力,又給官方留下回旋餘地。事實上,在麵臨困難時執政者一般都希望對外轉移壓力,他們也樂於見到這種民間輿論。我們自己喜歡以‘外交無小事’為由管製輿論,不善於用‘唱紅白臉’的方式擴展國際上的話語權也就罷了,如果把這套思維搬到國外,以為搞定了官方就萬事大吉,對民間輿論或者板起臉來嗬斥,或者隨便拿‘蒸發量’之類的話來‘忽悠’,恐怕起不到好效果。西方外交往往是對政府比較強硬,對民間輿論就軟語相商,所謂‘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我們以往對此隻是譏笑,但采用相反的做法對我們真的有利嗎?”的解釋,到還真是有些道理的。
不過,秦教授的這些關於民主政治和外交藝術的建議對於水庫建設來說卻沒有什麼直接意義。因為當前的事實是東南亞國家的政府和技術人員,大都是理解和支持我們在上遊建設水壩的。隻有民間的一些極端環保組織才堅決反對。他們和我們國內的一些極端環保組織一樣,都是要依靠國際上的反水壩的極端環保組織提供經費的。所以,隻要他們一天不出來造謠反壩,就一天沒有人給錢花。所以,東南亞的極端環保組織造謠汙蔑和反對中國的水壩建設,從來也沒有停止過。隻不過這次發生特大幹旱之後,又給了他們一個借機造謠炒作的機會。其實這也和我們國內的極端環保組織完全一樣,特大幹旱發生之後,國內幾乎每個極端的反壩人士也都要跳出來表演一番。
關於秦暉教授提到的“他們政府都不說什麼,那些NGO組織和民間傳媒還嚷嚷個啥?”的問題,我認為並不是因為“是一種‘唱紅白臉’的關係。官方不好說的話讓民間去說”的原因,而是由目前東南亞國家特殊的社會環境所造成的。我們知道這次造謠汙蔑中國水壩導致幹旱的聲音,主要來自泰國。我們也都知道,最近以來泰國的紅衫軍遊行示威,鬧得整個泰國政府都無可奈何。在這種局麵下,幾個極端環保組織出來發表一些汙蔑中國的胡言亂語,還有什麼可稀奇的呢?
一個國家政府和民間分別唱紅白臉的情況是有可能存在的,包括我們可能也會利用這種方式解決某些棘手的外交問題。然而,對於建水壩對下遊影響的好壞,是一個客觀的現實,絕不會出現官方和民間一致反對的可能。所以,也就用不著采用“‘唱紅白臉’的關係。官方不好說的話讓民間去說”的方式。秦教授的顧慮,是因為他把自己頭腦中固有的反水壩思想,想當然的強加給了東南亞國家的政府了。然而,根據筆者與東南亞的官員和一些技術人員的接觸以及湄公河委員會的正式報告來看,我相信他們還都是真心希望我國盡快在瀾滄江上建設好水壩,來幫助他們解決水資源問題的。
不僅如此,目前一些東南亞國家的政府,也已經和我國的很多公司機構,建立了聯合開發他們國家水電項目的合作關係。這完全能說明他們對水電開發的支持態度。再說上遊國家進行適當的水資源開發,下遊國家更受益的現象,在全世界也都普遍公認。美國當年為了讓上遊的加拿大盡快開發水電,以便有效的調節美國境內的水資源,甚至不惜提供數億美元的巨額資助。在我國國內的情況也不例外,秦暉教授也多次列舉了黃河上遊的陝西和下遊河南的關於三門峽的爭論,也都是下遊更希望上遊建水壩調節水資源,以減少洪澇和幹旱的威脅。
總之,在水壩建設必然會有利於下遊的基本事實的麵,秦暉教授根據反壩組織的一些片麵宣傳就斷言“如果把這套思維搬到國外,以為搞定了官方就萬事大吉,對民間輿論或者板起臉來嗬斥,或者隨便拿‘蒸發量’之類的話來‘忽悠’,恐怕起不到好效果”的擔心,和所謂“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種種比喻,實在顯得幼稚和可笑。
六、關於“建立信息共享與多邊協商機製”
如果秦暉教授比較關注時事新聞就應該知道,為了揭露極端反水壩組織的造謠汙蔑,這種協商機製已經開始建立了。隻不過,秦暉教授所提到的“卻不願提供庫容大出十多倍的、具有多年調節能力的關鍵性‘龍頭’小灣水庫的資料?”的說法,還是一種偏見。據我所知,我國組織的下遊國家的技術人員參觀我國瀾滄江的水壩建設的活動,就包括參觀小灣水電站。這說明我們並不想隱瞞小灣的水文情況,而的確是小灣水電站剛剛建成,當時還沒有機會蓄水到水庫的正常發電水位,難以發揮出水庫的作用,恐怕也確實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水文資料可以提供。
關於協商機製,秦暉教授說“而我們聽到的最多的抱怨還不是關於中國做了什麼,而是他們不知道中國到底在做些什麼,他們埋怨中國有關方麵拒絕與他們溝通,說中國有關方麵對NGO及民間輿論有成見,隻願與官方打交道。他們向中國使館和中資機構了解有關情況,經常碰釘子。而西方公司在這方麵就熱情得多,很多西方公司在這裏建設的工程都主動邀請NGO和民間媒體來參觀,召開會議解答各種問題。我們在中資公司的一些朋友則從反麵證實了這種情況,他們說西方公司善於公關,會籠絡NGO與民間媒體。”。
按照秦暉教授的建議,似乎是我們國家的政府應該積極的與國外的極端環保組織建立聯係,否則就不能算是建立了信息共享的協商機製。並且,秦暉還舉出了國外公司善於籠絡NGO的例子。
筆者絕對不讚同秦暉教授的這種說法。如果是客觀公正的NGO組織,一定會從政府所公布的正式材料中得到正確的結論。如果是對惡意造謠的極端組織,恐怕沒有比揭露其謠言更有效的辦法了。別說是我國政府不宜直接與國外的極端NGO接觸,就是我們在國外的跨國公司,也不能這樣幹。因為我們國家的跨國公司沒有西方那種意識形態輸出的政治責任和義務。如果需要和當地的NGO溝通,也一定不能繞過當地政府。根據國際法的不幹涉內政的基本準則,我們的跨國公司在任何時候也不能成為當地反政府組織和勢力的幫凶。
七、關於“國外要協商,國內更要協商”
根據秦暉教授一貫提倡民主政治的態度,我覺得秦暉教授文章這段的內容,也許是秦教授要寫這篇文章的最主要目的。秦暉教授說“這次北湄公河極枯事態,一些國外輿論指責中國搞大國的‘霸權’。筆者在許多場合都回應了這種指責,我認為這裏的確不涉及霸權問題。因為要說水電部門的‘霸氣’,他們在國內應該要比在國外霸氣得多。雖然在像湄公河這樣的問題上,下遊國家輿論對中國有如上所述的批評。但是平心而論,我認為與水電利益集團在國內的一些行事相比,他們對國外的批評還是更為重視的,來自國外官方的批評尤其如此。來自國外民間(如民間媒體、社團及NGO組織)的批評,通常被認為不受重視,其實也比在國內麵對類似情況要好。”
我們知道秦暉教授一貫是崇尚民主的,所以,對國內外的NGO的活動秦教授幾乎是毫無保留的一概支持。筆者作為科技人員盡管也希望推進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但是,我認為提倡民主精神絕不能脫離科學的態度。那些打著民主旗號的形形色色的騙子,絕不可能是要實現民主,而不過是嘩眾取寵,甚至是報有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並非NGO就天然正確,反對政府就一概應該支持。相反,隻有堅持科學精神,用事實求是的態度揭露和清除那些造謠惑眾和偽科學的假民主,才能真正的推進我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
筆者理解秦暉教授這段文章的意思,是想借國際反壩勢力的攻勢為國內的極端環保組織鳴不平。秦教授認為我國水電部門太霸氣,極端環保在中國還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但是,我個人的感覺卻與秦教授完全相反。目前,我國國內的極端環保組織、人士,不僅可以任意的造謠汙蔑中國的水壩建設不受任何追究,而且,很多還都因為造謠有功,獲得了各種各種各樣的榮譽和大獎。至於政府官員與環保組織和人士的協商和溝通,秦暉教授也大可不必擔心。中國的極端環保組織,早就懂得怎麼樣利用官方的關係來達到自己的各種目的。否則就不會有怒江水電開發居然被謠言擱置了7、8年,和按照十一五規劃開工建設的金沙江水電,也被莫名其妙的叫停的怪事了。
至於和專業人員的當麵溝通,恐怕極端環保組織是極不願意的。因為他們現在利用控製輿論在群眾所編造的那些謠言,是絕對不敢與專業人士當麵溝通的。所以,幾年前應環保組織要求公布怒江環評資料的要求,我們就曾經組織過專業人員和環保組織代表的當麵協商溝通。但是,那些到處造謠的精英們,都不敢來參加麵對麵的溝通協商。如果現在我們的秦暉教授,堅持認為自己文章中的那些汙蔑水電的說法是有根據的,那麼我們也非常歡迎秦暉教授本人能給極端環保組織做個表率,與我們就有關水電發展的謠言與事實,進行當麵的協商和溝通。
總之,筆者所要說明的是:目前害怕協商溝通的絕對是造謠惑眾和嘩眾取寵者,而不是水電部門和尊重科學和事實的科技人員。在這一方麵,我們中國確實還缺少一種合理的溝通機製,以至於讓一批有國外資助的極端環保組織鑽了空子。因此,我倒是非常同意秦暉教授的“這次‘湄公河論爭’如果能夠為我們國內水電部門處理與各利益相關方的關係提供啟示,也是意義重大的。”的說法。
同時,我也很讚同秦暉教授的“在今天的中國,改革與開放從來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麵。中國參與全球化的過程應該對我們處理國內事務提供借鑒。”的原則性意見。我非常讚賞秦暉教授強調民主的態度,不過也還是要提醒秦教授,在提倡民主的同時,千萬不能偏離科學。任何脫離科學,違背事實的“民主”一定是假民主。如果不了解、掌握一定的科學知識,總是不顧事實的任意發揮各種想當然的“民主意見”,絕對不會對我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有任何益處。目前,我國很多極端NGO組織和精英的最大問題,都是強調“民主”有餘,而注重科學不足。這已經給我國的科學發展和民主化建設,造成了巨大的障礙。包括秦暉教授所發表的這篇漏洞百出的《湄公河枯水之思》和所帶來的不良影響,也不能不算是我們“民主有餘,科學不足”的一個深刻教訓。
對照參考秦暉的文章《湄公河枯水之思》: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409/2214772240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