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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長江水電開發的提案與民進中央商榷
2008/3/17 16:41:53 新聞來源:188BETApp
188BETApp  www.trellya.com   日期:2008-03-17   供稿:張博庭

-------既要民主促進,更要科學發展

文/水博

驚聞在政協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提出了“關於長江上遊水電開發要考慮對流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議”。雖然說水電開發考慮生態環境的影響是理所當然的,民進中央的提案也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但是,具體看到提案的內容,卻仍然讓人感到,我們中國民主促進會的一些同誌,雖然在國家的民主促進的方麵做出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然而,對科學發展的理念似乎還缺乏一定的認識。特別是關於在人與河流的關係上,提案意見缺乏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念。

應該看到,人類從製造和使用石器工具開始,到現在發明、製造和使用的高科技手段,都是為了同自然進行抗爭,並在這場鬥爭中取得更大的主動權,有利於自身的生存發展。考慮河流生態也同樣不能脫離以人為本的前提,否則,我們就無從談起鑒別河流生態的好壞。例如,自由流淌的河流、任意泛濫的洪水在史前的遠古時代和人煙稀少的無人區、生態保護區完全是應該提倡的,但是,對於現代人類社活動密集的社會來說,就完全就是一種災難,一種極大的生態破壞。堤防、水壩就是人們在幾千年的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抵禦洪水,保護社會生態環境的具體措施。所以,對於我們今天的社會,必要的水壩建設就是保護生態,而盲目地提倡讓河流自由流淌、讓洪水自由泛濫,決不是什麼生態保護,而是十足的生態保守、生態愚昧。特別是在我們人類的生活區域內,所謂的生態保護就應該是努力維護、創造一個適應人類存在的社會化的環境。

然而,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在《關於長江上遊水電開發要考慮對流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議》中則認為:“長江水能資源豐富,其中上遊地區水能蘊藏量占全流域近90%,未來20年,長江上遊地區將有一大批水電工程開工建設,屆時在長江上遊幹支流將形成較大規模的梯級水電站群,這些水電站及水庫投入運行後,將對長江上遊及全流域的生態與環境產生重要影響。大規模的梯級水庫的建設和運行將顯著改變長江天然的水文過程、水沙分配比例。

如果現行規劃的水電工程全部實施,長江上遊地區水庫總庫容將達到河川徑流量的61%,除赤水河等少數支流外,長江上遊幹流決大多數河段都將布滿梯級水庫,相當多的天然河流將轉為半天然河流或人工控製的河流,這種變化將給長江的生態係統和環境帶來長期的影響。

健康的長江不僅應該為人類服務,而且也應為流域自然生態係統提供良好的環境,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長江。所以,在開發和利用長江的水能時,應該充分認識到長江本來是水文循環的產物,水文循環的基本特征是水流的連通性、動態性、可循環性,應該維持自然的水文循環。

長江上遊梯級水電站建設對流域生態與環境的影響十分複雜,短時間內較難看出明顯影響,應本著科學務實的態度全麵客觀分析,處理好保護生態環境與水電開發的關係。水電開發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者應該廣泛聽取各方麵的意見,鼓勵公眾參與,盡量采取措施,減小水電工程對流域生態與環境的影響,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我們承認水電開發“將對長江上遊及全流域的生態與環境產生重要影響”。不過這種影響是有利有弊的,而且,隻要我們的開發規劃科學合理,其結果一定是利大於弊。

建議認為“大規模的梯級水庫的建設和運行將顯著改變長江天然的水文過程、水沙分配比例。如果現行規劃的水電工程全部實施,長江上中遊幹流和相當多的支流將被部分渠化或完全渠化,自然河流將轉變為半天然河流或人工控製的河流,這種變化將給長江的生態係統和環境帶來長期的影響”。

應該看到,幻想不“改變長江天然的水文過程、水沙分配比例”是不可能的。現在有些極端環保人士為了否定人類文明發展的必要性,經常編造一些稀奇古怪的說法蠱惑人心。我們如果仔細分析這些說法就發現是非常可笑的。自然界中的任何一條江河,都有其發生發展的曆史,尤其是我國的黃河、長江曆史上都是以多次泛濫和改變河道而著稱的。其所謂天然的水文過程和水沙比例的改變肯定也是必然的。再說,我們中國人治理黃河、長江的曆史恐怕已經有上千年了,其目的無非就是要通過改變河流的天然特性(包括的天然水文過程和水沙分配比例)來減少河流對人類社會的威脅嗎?因此,所謂擔心“改變長江天然的水文過程、水沙分配比例”是多餘的,我們所要關心到是這種比例的改變的結果,是否是有利於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

關於河流的渠道化問題也不必過於恐慌,從曆史上看,我國對黃河長江的治理(大規模的築堤)早已經使得黃河長江的下遊渠道化了。然而,這種渠道化的結果除了使得我們遭受的洪澇災害有所控製之外,並沒有什麼特別的不好。從現實來看,幾乎所有發達國家的河流都已經實行了梯級開發,如果我們客觀的觀察,那些河流渠道化的河流,不僅大大減少了洪澇災害,提高了水資源的保證,而且還為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水電能源。無論是法國的羅納河還是美國的田納西、科羅拉多,都是在河流渠道化之後,才徹底改善了當地的自然生態和社會環境。使之更有利於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建議說“健康的長江不僅應該為人類服務,而且也應為流域自然生態係統提供良好的環境,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長江。所以,在開發和利用長江的水能時,應該充分認識到長江本來是水文循環的產物,水文循環的基本特征是水流的連通性、動態性、可循環性,應該維持自然的水文循環。”

“健康的長江不僅應該為人類服務,而且也應為流域自然生態係統提供良好的環境”這句話沒有問題,但是,如何判別“為流域自然生態係統提供良好的環境”,卻有著不同的標準。我們辯證唯物主義者的自然觀認為,應該承認實現社會人的存在,以人為本的看待自然生態係統環境的好壞。而唯心主義的極端環保主義者,總是否定人類的存在和生存發展的現實性,強調人們對自然狀態的任何影響都是不應該的。所謂“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長江。”和所謂“應該維持自然的水文循環”恰恰是這種否定以人為本的錯誤思想的一種表述。

人是自然的產物,是自然的一部分,流域水循環也應該是包括人類生存發展的需要在內的水循環,維持生態係統也必須要考慮包括人的生存和發展在內的社會生態係統。如果,我們把人的需求因素考慮進去之後,就不可能得出“需要自然的長江”的結論了。特別是在流域水循環和生態係統維持的過程中,人的需要與自然河流的承載力之間發生尖銳矛盾的情況下,我們往往還必須首先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求。

例如由於北京的水資源緊張,永定河幾乎全都被水庫攔蓄起來,以維持北京城市的生存和發展,永定河水幾乎常年幹涸。所謂永定河的“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根本就無從談起,更不能說什麼“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永定河了”。雖然長江水資源情況比永定河好得多,但是,道理都是一樣的,健康的長江也首先要滿足的是長江沿岸人類生存發展的需要。在這個以人為本的基礎之上,我們所需要的“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就一定不會是“自然的長江”了。這一點已經被幾千年來我們祖先治理長江的活動所證實了。

即使我們也不否認“在開發和利用長江的水能時,應該充分認識到長江本來是水文循環的產物,水文循環的基本特征是水流的連通性、動態性、可循環性”。但是,一般來說開發利用長江與水文循環的連通性、動態性、可循環性並沒有根本的矛盾衝突,除非有像永定河那樣人類需求與河流水資源的矛盾,已經尖銳到了不可調和的情況出現。實際上,隻要河流除了滿足社會水資源需求之外還有一定的水量存在,無論你建多少水利工程“水流的連通性、動態性、可循環性”,都一定是會存在的。當然,我們也可以把這稱為“維持自然的水文循環”。不過這種所謂的自然的水文循環,必須是包括人的影響和需求在內的自然的水文循環。

此外,提案擔心“如果現行規劃的水電工程全部實施,在長江上遊幹支流將形成較大規模的梯級水電站群,長江上遊地區水庫總庫容將達到河川徑流量的百分之六十一。”是毫無必要的。其實根據國際經驗61%的比例不僅不算高,而且還有些偏低。因為,世界上凡是著名的治理了河流的洪澇和幹旱災害,成功地變水害為水利的流域,大多數河流的水庫蓄水總量都已經超過了河流的年徑流量。例如;大家比較熟悉的美國的田納西、科羅拉多,前蘇聯的葉尼塞河,非洲的尼羅河以及我國的黃河。這些河流的水庫蓄水能力都在年徑流量的1倍到4倍左右。

一般來說,河流水資源和水能資源的開發程度都代表著人類對河流的控製能力,通常都應該是開發程度越高越好。但是,與水資源的開發所不同的是,如果水資源的使用一旦超過一定的程度,確實會對河流本身造成一定的傷害。因為,水資源利用率是指某一地區的水資源總量被人們使用(社會用水)的百分比。根據國際普遍情況,在一般情況下社會用水大約有70%最終會轉變成汙水,重新排入河流係統。因此,如果水資源的利用率超過40%,那麼就大約有28%的汙水排入河流,與原來的60%未使用過的河水相融合,整條河流就幾乎增加了一半的汙水。因此,水資源的使用率一旦超過了40%,人們就會認為已經對河流造成了比較嚴重的汙染,影響、破壞了河流的生態環境。因此,國際上確有水資源使用率最好保持在30%以內,不宜超過40%的規定。不過,在水資源匱乏的情況下,任何社會都可能會突破水資源利用率的界限。如果你了解了這種界限的緣由,就會發現,隻要加強汙水處理、保證汙水處理的質量,人們完全可以不受所謂國際公認的水資源利用率40%的限製。當然這還要考慮河流生態基礎流量的問題。

為什麼說對河流水資源的開發不存在過度的問題呢。因為河流水資源的開發一般來說僅僅是一種儲備,往往並沒有真正消耗和使用水資源。例如美國西部大開發對科羅拉多河的開發建設,梯級水庫儲備了4倍於河流年徑流量的水資源。利用水庫汛期大量地攔蓄洪水,不僅大大緩解了洪水對周圍社會的威脅,而且可以通過一係列調水措施,為幹旱少水的美國西部常年提供充足的水資源。從而使得美國西部成為移民崛起的新大陸。現在的美國加州已經成為美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也就是說,盡管科羅拉多河的這種形式的水資源開發已經達到了400%,我們也不能說它的水資源開發過度了。

此外,利用水庫蓄水發電也是一種水資源開發形式。嚴格地說,這種水資源開發應該稱為水能(或者水電)開發,但是,由於缺乏明確的定義,社會各界的非專業人員似乎很難區分水能開發和水資源開發的差別。甚至有些相當層次的研究人員也難免在這個問題上鬧笑話。我們首先應該搞清楚水能(即水電)開發與水資源開發和水資源利用是三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對水能開發程度,國際上的通常看法是開發程度越高越好。不過,國內現在有一種說法,認為水能資源不應該百分之百地開發,否則對河流的生態環境不利。我認為這是一種對開發程度的誤解。因為各國的水能資源都有理論可開發、技術可開發和經濟可開發之分,這種區分標準就是為了說明理論可開發水能資源不應該百分之百地進行開發。所以,如果有人再強調經濟可開發水能資源也不應該百分之百地開發,我們覺得還不如把經濟可開發定義得更科學、更準確一些。目前國際社會對水電經濟可開發、技術可開發的定義還是比較科學的。我們隻要看看法國、瑞士、德國等一些水電開發程度超過90%以上的國家,為什麼到處還都是綠水青山?想一想為什麼世界上總是水電開發程度越高,社會文明程度越高,生態環境越好,人們恐怕就會發現,水電開發根本就不存在著任何過度的問題,而且總是開發程度越高越好。當然,實際當中發達國家並非都是水電得到百分之百的開發,這是由各種因素決定的。特別是有些國家的水資源調節問題基本解決,電力供應也已經滿足社會需求(如挪威99%都已經是水電),自然沒有必要再去進行開發水電。因此,每個國家最終的水電開發程度,一定是根據各國的人口、資源、環境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不應該規定什麼事先的比例限製。世界上也有一些國家的水電開發超過了經濟可開發程度的百分比(盧森堡達到150%),其生態環境卻沒有受到絲毫的不利影響。此外,對小水電的開發是全世界一直都公認的可持續發展重要措施。目前,我國的小水電已經成為3億農村人口的用電保障,長江上遊也還有大量的小水電資源等待開發。總之,世界的現實說明,隻要某個國家還有使用其它化石能源的需要,水電的成分高一些總是好的。

在搞清楚了世界各國對水資源利用率限製的理由之後,我們可以發現盲目指責水資源開發過度是多麼可笑的。現在,還有一些人索性把水資源利用率和水能開發利用率也混為一談,糊塗地認為水能開發也不能超過40%。實際上,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水資源開發過度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往往都是在指水資源的使用、利用過度。換言之,對於儲備性的水資源開發,也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所謂過度的問題。而且,目前我國一些地區的水資源利用過度的原因之一,恰恰就是因為我們對水資源的開發控製程度過低,通過人工調節能夠有效地提供給社會的水資源總量嚴重不足。因此,在很多情況下水資源利用過度恰恰是開發不足的體現。

我們國家目前的水資源主要問題就水多、水少、水髒、水渾。其中解決水多、水少問題的最主要辦法就隻能是,增加對河流水資源天然分布不均的調節能力,增加可控製的水資源總量。

我們國家長江所麵臨的主要問題,恰恰是水庫的調蓄能力不足。以往由於我們國家的經濟能力有限,不僅水資源和水能資源開發程度低,而且,徑流式電站的比例較高,這些情況在改革開放之後已經開始有所改變,目前我們國家水利188體育官網app 的重要任務恰恰就是需要盡快的加速大型龍頭水庫的建設。然而,非常遺憾我們民進中央的建議內容,似乎與我國的當前國情需要相差甚遠。

建議中關於“長江上遊梯級水電站建設對流域生態與環境的影響十分複雜,短時間內較難看出明顯影響”的說法也並不準確。實際上人類開發利用水資源已有上千年的曆史了,對於梯級流域開發和大型水電的建設也已經超過了百年,世界各國有大量的現實已經證明了科學合理的梯級水電開發對人類文明發展的重要作用。因此,不僅“水電開發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者應該廣泛聽取各方麵的意見,鼓勵公眾參與,盡量采取措施,減小水電工程對流域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需要的,而且,我們更要在尊重客觀事實基礎上,充分借鑒世界各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成功經驗。不要被一些極端環保謠言所迷惑,堅持科學發展觀,加速我國的水利水電開發建設。

下麵針對民進中央提出的具體建議,相應的回答如下:

(1)政府及各部門、流域管理者、水庫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都應該具有生態與環境保護的理念,充分認識到水電站建設和運行給生態與環境帶來的不利用影響,同時應該認識到問題的複雜性和長期性。

應該說我們國家的水利工作,本身就是一種要變水害為水利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我們國家的水電開發也必須是在“生態保護的基礎上的有序開發”,這是早在我們“十一五”規劃中所明確的事情。這充分說明我們國家的政府及各部門、流域管理者、水庫管理者都是具有生態與環境保護理念的。而且,建議僅僅強調“充分認識到水電站建設和運行給生態與環境帶來的不利用影響”也是有失偏頗的。我們不僅要按照“十一五”規劃“充分認識到水電站建設和運行給生態與環境帶來的不利用影響”,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有序地開發水電,而且,也應該充分認識到水資源開發和水電開發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必要性和重大作用。此外,從我們國家水電開發的審批程序要求的嚴格程度來看,應該說我們早已經認識到了水電開發“問題的複雜性和長期性”,然而,現在恰恰是社會各界對這一任務的緊迫性似乎還認識不足。要知道我國的水能資源可開發理利用總量大約相當於每年8到10億噸原煤。目前我們僅利用了其中的百分之二十多,也就是說我們每年還有相當於6到8億噸的原煤白白的流失掉了。因此,我還應該意識到,加速我國的水能開發就是最大的節能減排。用各種極端環保謠言阻礙水電開發,繼續浪費我們寶貴的能源資源,是對全中國乃至全世界人民的犯罪。

(2)加強流域綜合管理,在長江幹支流水資源綜合規劃中,應從長江全流域角度,根據各河段特點,製定河流生態流量標準,作為水電站規劃、設計、建設和運行的依據。

這一條建議很好,不過,要知道我們要想落實這一建議,還必須加速長江流域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因為就我們目前的水庫調蓄能力而言,我們根本無法對長江的水資源進行生態調度。眾所周知,自從本世紀起我們國家的黃河由於采取了全流域統一調度的方式,在黃河水資源極度匱乏的情況下基本上滿足了水資源的需求,並保證了黃河不斷流。這就是得益於我們黃河上的水庫調蓄能力比較強。目前由於我們對長江的調蓄能力還極為有限,既使是已經“從長江全流域角度,根據各河段特點,製定河流生態流量標準,作為水電站規劃、設計、建設和運行的依據”也根本無法實施。因為,我們目前長江流域的水庫蓄水能力,僅為百分之二十多,而我們長江的水資源的70%以上都集中在雨季的4個月裏,沒有一定的蓄洪能力,我們既不能得心應手的抵禦洪澇災害,也無法應對較大的幹旱情況。所以,實施第二條建議的前提,恰恰是要加速長江流域水利水電工的開發建設。有意思的是,與建議者所擔心的情況恰恰相反,如果我們對長江水資源的控製程度能夠達到60%以上,我們才能真正的去實現這一條建議。

(3)在“長江流域綜合規劃”的修編過程中,應謹慎論證和安排水電和水庫建設,綜合考慮河流的經濟和自然功能,逐步實現水利設施的生態調度。

這一條建議很好,不過一定要注意用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來“論證和安排水電和水庫建設,綜合考慮河流的經濟和自然功能”,不能用所謂“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長江”的極端環保觀念來進行流域綜合規劃修訂。否則,所謂“逐步實現水利設施的生態調度”就是一句空話。因為,沒有一定數量的大型水庫,任何人都無法實現對自然的長江進行“生態調度”。

(4)以流域為單元,定期進行生態與環境監測,進行長期的科學觀測和科學研究,對水庫建設不僅應進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後評估製度,在工程完成後觀測和分析對流域生態與環境的影響。

這一條建議也非常好,而且我們的很多電站已經開始這樣去做了。不過應該提醒建議者,千萬不能用前麵所說的“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長江”的極端環保觀念,對水電站進行境影響預測評價和後評估。如果那樣的話,根本就無須進行什麼“境影響預測評價”和“後評估”了。因為,結論隻有一個,如果認為“流域水文循環和生態係統的維持需要自然的長江”,那麼所有的大壩、電站都不應該建設,所有已經建設的大壩、電站都應該拆除掉。

(5)水電站的規劃不能僅考慮水能利用的經濟指標,還要考慮水電站及水庫對各類自然保護區及生態與環境敏感區的影響,應將避免和減少這種影響作為規劃的重要目標。

水電站規劃的原則從來也不是“僅考慮水能利用的經濟指標”。這種說法是一些極端環保人士對世界水電開發的汙蔑。國外一百多年以前建造的水電站就有了過漁通道:我國三峽建設的首要目的是防洪;三門峽水電站如果僅考慮水能利用,絕不需要進行任何改造。盡管隨著人類文明意識的進步,我們對生態環境的認識和標準都會有所提高、改變,但是。我們決不應該不顧事實的去否定曆史。本條建議幾乎可以說是一句多餘的廢話,因為建議的內容早已經就是我們目前水電站建設的基本要求,否則,我們的環境影響評價製度還有什麼必要?

(6)從法律等製度上建立合理的生態補償機製,需要水電站受益者向受影響的河流生態和弱勢群體進行補償,建立流域生態與環境保護工作和研究費用的投入機製。

這也是我們現行的法律已經規定的內容。不過,在現階段市場經濟的競爭機製下,幻想完全合理的生態補償機製和對弱勢群體補償可以說是不存在的。目前我們隻能在現有法律製度的實踐中堅持科學的態度和法治的原則,並且不斷在實踐中加以提高和完善。但是,前提還是要摒棄“需要自然的長江”的極端環保觀念。否則,恐怕連這種補償的標準也都是無法計算的。

以上是本文對民進中央的《關於長江上遊水電開發要考慮對流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議》一些意見。如有不當,歡迎批評指正。總的來說,我感覺民進中央的一些同誌由於對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理解有限,建議初衷雖然是要想積極的保護環境,但是,實際上這些建議不是自相矛盾的說教,就是冠冕堂皇的口號,很難起到真正保護生態環境的作用。盡管如此,我還是應該對於民進中央的關心水利水電的提案表示感謝,因為這些否定“以人為本”的極端環保觀念,在我們的現實社會中的確還是相當的盛行。民進中央作為提案反映出來,也具有民主黨派反映一部分民意的積極作用。答複提案的過程恰恰也是我們進一步學習和闡述科學發展觀,用科學的理念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的機會。當然,由於文章篇幅的關係,本文還不可能把各方麵的理由闡述的非詳盡。其中關於人與河流關係的哲學以及生態學理論問題,我建議有關人員可以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餘謀昌研究員的《怒江水電開發究竟是保護生態還是破壞生態?》一文(網址://www.trellya.com/jsp/news_detail.jsp?news_id=1632)。如果認為需要,我們中國水力發電學會也非常願意組織專家與關心長江水電開發的民進中央以及所聘請的專家當麵進行更深入的交流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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