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誌勇:水電開發商需要厘清責任邊界
2015/5/26 11:11:47 新聞來源:四川水力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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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電開發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麵臨什麼問題?應該怎麼解決?我自己認為,一個是移民安置,一個是環境保護,還有如何讓水電在未來能源生產中發揮更好的作用,有助於全球和中國能源結構的調整。
關於移民的安置。移民的同時,因為也伴隨著工程所在地原有城鎮和基礎設施的複建問題,這些年來可能就麵臨著一個困惑。水電開發對淹沒或者占的城鎮和基礎設施的複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中國水電現在的開發重點都在西部地區,西南地區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相對落後的地區,這些地方的城鎮、基礎設施也相對落後,在給複建的時候的確應該兼顧未來的發展。比如現在是普通公路,考慮未來發展可能要把它建成二級公路,甚至等級更高的公路。
水電開發者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是原來實物功能恢複的責任,還是要考慮未來的發展?我認為,兼顧未來的發展是應該的,但是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應該是政府主導的。
所以我認為,一定需要政府主導,進一步研究明確在征地移民的過程中,保證移民安置的同時,要進一步理清淹沒和的城鎮和基礎設施的規範中,企業和政府應該怎麼來劃分責任。否則中國最近一些電站,移民征地的投資已經遠遠超過了工程建設的投資,這樣很有可能水電從經濟的變為不經濟的,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很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