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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錚:水電開發漫談
2009/9/11 15:55:27 新聞來源:188BETApp

潘家錚

《水電發展論壇》約我寫篇文章,我想《論壇》是個寬容的交流溝通平台,什麼意見都可發表和爭論,不比寫學術論文那麼嚴肅,因此把近來自己對有關水電開發爭論中的一些觀點(曾在不同場合下反映或發表過)彙集成文,以供大家討論。

1將水電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以外是荒謬的

多數發達國家的水能資源已得到高度開發(或國內並無豐富的水力資源),前期開發中環保意識又不強,產生過一些負麵影響,受到批評。他們在一些偏激的社會輿論影響下,當前在強調可再生能源開發時,將大、中型水電除外,這是有曆史和國情因素的。我國國情完全不同,有些人士卻照抄照搬“國際經驗”,最明顯的就是在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草案)》時,也將大、中型水電排除在外,理由是“大中型水電技術已經成熟,完全實現了商業化”。“技術經驗成熟”了就不算可再生能源?小水電的技術經驗在哪方麵不成熟?風電、太陽能技術經驗成熟後是否也要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以外?有這樣的邏輯嗎?今後統計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還包括水電嗎?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把水電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之外都是荒謬的。

2 否認水電是清潔能源是不公正的

有些人士並不否認水電的可再生性,但認為開發水電要汙染環境,所以不能稱為清潔能源。水力發電利用水的勢能、動能轉化為電能,既不向大氣中排放廢氣,也不在陸地或海洋傾倒廢碴,又怎麼汙染環境呢?為了證明水電是肮髒能源,一些外國“科學家”花了不少工夫,做了深入“研究”,總算發現了水力發電不僅不是清潔能源,還是排放溫室氣體的元凶。這位“科學家”證明一座熱帶水庫在運行十年裏所釋放的碳是化石燃料電站的四倍。由於有轟動效應,我國許多報刊、連一些“科學報刊”都紛紛轉載,某些人依此為據,跟風而上,宣稱三峽大壩將引發嚴重的溫室效應。我們都知道三峽和葛洲壩水電廠每年發電一千億kW·h,至少可替代6000t燃煤,減少1.2t二氧化碳排放,四倍就是2.4t原煤和4.8t二氧化碳,水庫又從哪裏取得如此巨量的燃料進行化學反應,排出如此驚人的廢氣?據說是水庫中腐爛的植物會形成二氧化碳和甲烷。請大家想想,三峽水庫中“腐爛的樹木”竟會相當於每年燃燒2.4t原煤,排放4.8t溫室氣體,而且年年如此,謊話也過於離奇了。反正傳播這些“科學新聞”是不需負法律或道義上責任的。

也有人說,即使水電不排放溫室氣體,但水庫是一潭死水,汙染水質,這總是事實吧。我們知道任何水庫不能隻蓄不泄,不可能變成一潭死水,當然建庫後水深加大、流速降低,會帶來一些不利影響,自淨能力減弱,但這是水庫的罪過嗎。不責備排汙者光罵水庫,有失公正吧。長期以來,工礦企業、城鎮市民和農民都把河流作為天然排汙下水道,不論什麼垃圾、汙水、毒品都向河流一送了之,這是錯誤、落後和不負責任的惡習。在生產不發達、人口稀少時,後果還不嚴重。工農業和城鎮大發展後,不論建不建水庫,這樣做後果都一樣嚴重。江南平原、淮河中下遊、海河、遼河……有什麼大水庫,河水不都成為巧克力糖漿嗎?相反,擁有178億庫容的新安江水庫,由於嚴格控製汙染,建庫50年,仍是一庫清水,下遊杭嘉湖平原一再要求從水庫引水解決困難,這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嗎?

水庫建成後自淨能力減弱是事實,但不建庫那千千萬萬噸汙水毒物不是同樣進入河道排向下遊嗎?所謂自淨,無非是盡快把禍害送到下遊去罷了。即使能排到海裏,難道海域就可以永遠承受汙染嗎?那後果才是千秋萬載貽害子孫。解決水質汙染問題不是禁建水庫而是整治汙染源。水庫的興建正可以起正本清源的作用。例如三峽水庫的興建和其創造的巨大經濟效益,使國家能投入大量的資金治理庫區汙染問題,長江幹流水質是全國大江大河中最幹淨的,就是明證。

3 水電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

當然,水電開發確實對生態環境產生複雜的影響,客觀的評價應是:總的看來,有利有弊,利大於弊,利是主要麵,弊可以采取措施予以減免,不應成為製約開發水電的因素。開發水電不但提供清潔能源,減少汙染,而且有防洪、減災、供水、灌溉、通航、旅遊、養殖、推動經濟和城鎮發展、避免落後生產方式對生態環境的破壞。隻要不存偏見,這些貢獻是不可否定的。隻是利雖大,卻不被重視,或認為是“當然”。例如三峽工程對減排的貢獻,就少為人提,而在遭遇特大洪水時能避免一次分洪,甚至避免大堤全麵潰決,從而可防止洪水對生態環境的毀滅性破壞,就更少人知了。而庫區發生了一個滑坡倒被某些人拿來作為吸引眼球的大新聞。

提到水電的負麵影響,可以列出幾十條,主要還是水質汙染和對水生生物(以魚類為主)的影響。上麵談了水質汙染問題,下麵再討論一下魚的問題。建水庫對以魚為主的水生生物確有影響。但如果把近幾十年來江河水產品品種的減少和質量的下降,以及珍稀物種的滅絕全歸咎於水電開發是不符事實的。造成這種後果的主要原因是竭澤而漁式的毀滅性捕撈濫殺、水質的嚴重汙染和其它影響魚類生存的人類活動。一些珍稀物種如白暨豚、白鱘,早在長江幹流上建壩以前就難見蹤跡了,不建水庫也難讓它們重新形成種群。不如依托188體育官網app ,加強科學研究,采取保護和增殖魚類的人工工程措施,例如嚴禁過度捕撈、製訂科學的禁漁期製度,優化水庫調度,使之有利於魚類繁殖生存,防止和減免航行對魚類的殺傷,利用水庫和陸地魚塘大力發展人工養殖業。對珍稀品種,設立保護區和人工繁殖放流,防止某些品種的滅絕,修建閘壩時視需要建設過魚設施等,這才是正道。

4 土地淹沒問題

開發水電要淹沒大量耕地,中國人多地少,承受不了,這是反對開發水電的一條理由。

土地是寶貴的,淹沒後成為“不可逆轉”的損失,所以水電開發中應千方百計減少淹沒,可防護的盡量防護,規劃中不要盲目追求“最大”的綜合利用效益,而應實事求是。但從宏觀上看,幾千年來就是人與水爭地以及湖泊、水域消亡的曆史。如中國的湖北省,昔為雲夢澤,號稱千湖之省,已被圍墾占用殆盡,八百裏洞庭也萎縮成為一條盲腸,失去天然調節長江洪水作用,後果嚴重,從而要退田還湖。既然如此,將一部分土地轉化為水庫是否也算是一種補償?而且水庫的調洪作用比湖泊和滯洪蓄洪區大得多,因為對後者來講,水一進去就蓄滿,動彈不得,而上遊的水庫能攔能泄,十分靈活。談到農業生產,如果被淹的地多為低產地或荒地,而可使下遊大批荒灘轉化為良田沃土,可改造上下遊大批低產田為旱澇豐收田,可在庫內大興漁業,這筆賬就更得算一算,似乎不能簡單以“不可逆轉”四字封殺。

5 移民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開發水電要造成大量移民,造成移民的苦痛和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也是一條反水電的主要理由。

應該承認,我國傳統習俗總是安土重遷,特別是農民,要他們放棄祖輩留下的土地外遷到命運不定的陌生之處,總是不願的。如果不安排好足夠的補償和良好的新環境,那更將給移民帶來苦痛和災難,新中國建立後的三四十年間,我們正是犯了這種錯誤,花了很大代價和經曆了很長時期,才逐步償還欠債、取得經驗。

要解決移民問題,一定要詳細調查、周密規劃,根據庫區條件和開發性移民政策妥善安置,不能隻搞“後靠開荒”,不能強調糧食自給,特別對失地農民一定要安排好,鰥寡孤獨一定要實施社會保險。要結合發展庫區經濟、轉變經濟結構、創造就業崗位和實施必要的外遷,保證移民遷得出,穩得住,能致富。一次性補償要與長期扶植相結合。移民工作要做到細致公開,要和移民團結合作開誠布公,要列有充足的經費決不允許挪用。要做到:建設一座電站,帶動一方經濟,保護一方環境,致富一批移民。在新的政策下,不少水利水電工程的移民工作做得較好,得到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的肯定。長期以來,水電開發是利在下遊和供電受益處,弊在上遊特別是庫區,今後應該扭轉,把水電創造的巨大利益返回一部分到資源區,提倡上下遊的對口支援,這才公平合理。今後大水電的單位移民數量並不多,而且多處於貧困環境中,新一代農民渴望脫貧,移民工作能否做好,取決於自己的工作。

6 解決西南地震災害的出路是大力開發水電

中國的主要水電資源集中在地震烈度較高的西南高山深穀地區,許多人擔心水壩在強震下潰決,造成嚴重次生災害,尤其在汶川大地震後,有人聯名上書中央,要求在查清安全問題之前,暫緩開發西南水電,這是一種誤解。

汶川大地震是千百年不遇的特大自然災害,無數座房屋倒塌、橋隧破壞、道路中斷、人民傷亡巨大,而災區內大小水壩無一潰決,尤其是位在極震區的兩座高壩大庫———紫坪鋪麵板壩和沙牌碾壓混凝土拱壩巍然無恙,各水電站很快恢複供電,為抗震救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事實說明了水壩抗震能力之強和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管理體係的成熟和完善。

真正對下遊造成重大威脅的是天然滑坡造成的壩及形成的水庫,即堰塞湖,最大的就是唐家山堰塞湖。為此,政府集中人力、物力進行搶險,動遷下遊數十萬人民避讓,最後解除了險情,但也付出了巨大代價。在大西南深山峽穀區,如果發生特大地震,不知會造成多少個更大的堰塞湖,在交通阻塞、信息不通、生產落後的地區,政府怎麼去警告和組織居民撤退?怎麼輸送救援人員和設備進去?

出路隻有一條,抓緊搞流域開發,建成一批震不垮、能調節水資源和洪水的高壩大庫,例如目前雅礱江上正在修建三百多米高的錦屏大壩就是這樣的工程。這些工程建成後,從直接的抗震作用來講,可以根據情況泄流騰庫,攔蓄堰塞湖的潰決洪水,大壩形成的寬深水道,是一條震不垮的生命運輸線,水電站的強大電能是抗震救災的動力保證。更重要的是:通過流域水電開發,打通交通道路,開通信息渠道,設置地震台網,發展庫區經濟,實施產業結構轉軌、進行生態移民,移風易俗,徹底改變落後麵貌,為抗震救災奠定堅實基礎。停滯和回避不是出路是死路。

7 科學發展觀的主體詞是“發展觀”

現在有些“環保主義者”進一步提出:要保護河流的原始生態,要保留一條生態河,要保護世界遺產,要保護傳統文化等等口號,從根本上否定開發水電,因為即使解決了所有的負麵作用,也破壞了原始生態和傳統文化啊!典型的就是反對開發怒江,提出要保護這條“處女河”。

這個爭論恐怕隻有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認真弄清爭議的本質,才能使多數同誌的看法統一起來。

科學發展觀的主體詞是“發展觀”,不是停滯觀。所謂保持原生態,這種提法本身就是違反發展觀的。什麼叫“原生態”?6500萬年前恐龍統治地球時的生態是不是原生態?生態是指自然界各生物間的相互生存關係的狀態,它是不斷變化的,所謂的生態平衡是相對於某一短暫時段而言的,不平衡是絕對的,不平衡才推動著生物進化。不存在停滯的原始生態。

有人說,我指的是保護當前未受人類活動破壞的生態。要知道,不發展,不進步,就根本談不上保護。就拿被人們形容為天堂美境的怒江流域來說,多數地區都處於絕對貧困狀態,人們過著難以想象的原始生活,而人口不斷增長,素質無法提高,隻能在陡坡上開荒,刀耕火種,砍樹伐木,1500m高程以下已看不到一株大樹,水土流失,岸坡東崩西坍,惡性循環,哪還有什麼原始生態?李冰父子修都江堰,不也改變了原始生態?難道要把這種原始生態永遠保護下去?保護傳統文化?落後貧困絕對不是傳統文化。住四麵通風的“叉叉房”,抱溜索過江,一年四季用玉米粑填腹……這樣的“文化”要保護下去?傳統文化是可貴的,要保護的,但絕不是保護貧窮落後的現狀。

關於“三江並流是世界自然遺產,開發水電會破壞這個遺產”的觀點,我不知道“三江並流”區域有個範圍沒有?隻知道至少金沙江流進雲南後就分道揚鏢向東去了,在怒江中下遊開發水電和金沙江並流拉不上任何關係。我建議做個大模型,看看在2000m高程以下的怒江上修建了幾座不高的壩怎麼會破壞四五千米高程處的“三江並流”?如果說,哪怕在低高程處開發也破壞了世界遺產的“完整性”,那麼,下遊的緬甸、泰國也無權開發,以免影響處女河的完整性。

瀾滄江是緊鄰怒江的一條大江,也是“三江並流”中的中間那條江,現在其水電資源正在合理快速開發中,過去也是絕對貧困的地區,正在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通過開發,山更綠水更清,“水電”大軍沿江驅除貧困,開啟民智,播種希望,腳踏實地地為民造福,為什麼怒江就不能做呢?

怒江應該開發,合理開發怒江,完全可以做到在保護下開發,以開發促保護,水電得到開發,人民富裕、經濟繁榮,雪山依舊,明珠般的水庫間仍然有瀑布急灘,懸崖翠穀,白雲藍天。讓我們消除貧困,留下美麗。我們要保護的是民族語言、民族服飾、民族歌舞、優良的民族生活習慣⋯⋯不是保護貧窮落後。反對開發的人士和組織,即使他們的動機是好的,隻會是對怒江流域人民的傷害。

8 在開發河流時決不能無序開發

有人呼籲讓“江河自由奔流”,江河的“自由奔流”和“自由泛濫”或“自由幹涸”是同一個含義。事實上,中國的江河已經“自由奔流”了幾千幾萬年了,帶來了血淚斑斑的曆史:江淮河漢,災難頻仍,或是滔滔洪水,三江五湖盡成澤國,千百萬人民,盡為魚鱉,或是烈日當空,江河斷流,赤地千裏,顆粒無收,餓殍遍野,百萬人民逃荒;或是人民蓬頭垢麵,世世代代過著牲畜般的生活,乃至牲畜都饑渴死亡(這種情況在今天中國最貧困落後的地區仍或可見)。對幾千年來的這種苦難歲月,難道還能再繼續下去或噩夢重來嗎?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不能讓江河自由奔流。為了生存和發展,我們必須繼續開發和利用河流。

但是,同樣重要的是,沉重的教訓告訴我們,我們在向河流索取、利用時,將會改變河流原狀,幹擾了她的自然功能,如果這種幹擾超過她的自我調節和自我修複能力,河流將不可逆轉地退化甚至提前消亡,造成事與願違的惡果。因此,決不能無序開發,為所欲為,必須與河流和諧發展,必須維持河流的健康生命。有索取也有補償,有利用更有保護,所有不合理的“開發”,都是破壞與犯罪。

如果我們能全麵理解和認識問題,一切從國情出發,一切以全局為重,一切從長遠考慮,那麼“建壩主義者”和“反壩主義者”之間是可以找到共同語言的。那就是在保護的前提下開發,在開發的過程中保護。發展是硬道理,保護是硬要求,兩者之間不是“零和”博弈,可以做到雙贏。相信在總結國內外正反經驗的基礎上,遵循科學發展觀和建立和諧社會的方針,中國人民能夠做到開發和環境保護相協調,走上真正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來源:《水力發電學報》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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