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據8月27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的一篇題為《金沙江環境公益維權事件追蹤》的報道披露:一場由環保官員和極端環保組織聯合上演的環保雙簧已經草草收場。該報道說“8月18日,環保部發出了《行政複議終止決定書》。本報記者從這一決定書上看到的說明是,綠聯會通過與環保部相關司處對話溝通,充分理解了國家環保部在金沙江中遊水利資源開發規劃建設中的環境保護、環境管理、環境評審所做的積極而又成效的工作。為了支持環保部科學依法有效處理好西南水利水電資源開發中的環境保護、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決定撤銷行政複議申請。”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五條“行政複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終止。”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們知道撤回行政複議的申請,一般隻能由申請人提出,並且必須要說明撤回的理由。那麼既然本案中重慶綠聯撤回複議的理由是“為了支持環保部科學依法有效處理好西南水利水電資源開發中的環境保護、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因此,顯然就是說,申請人已經公開的向環保部承認,自己提請行政複議的行為是一種不“支持環保部科學依法有效處理好西南水利水電資源開發中的環境保護”的行為和不利於“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錯誤做法。否則,他們就沒有撤回複議申請的理由和必要。
到此為止,曾經讓人充滿懸念的環保雙簧,終於還是以環保雙簧的醜角打了自己的嘴巴的滑稽表演謝幕了。不過,《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的報道還有一點讓人不可思議的內容。那就是在要求撤回環保部複議申請的同時“綠聯會向國務院法製辦郵寄《請求督促責令國家發展改革委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申請書》,提請國務院法製辦協調督促,直至限期責令國家發改委受理綠聯會的行政複議申請。”。也就是說,環保組織一方麵向環保部承認自己的複議完全是一種不“支持科學依法有效處理好西南水利水電資源開發中的環境保護”的行為和破壞“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錯誤。但同時還要堅持對國家發改委采取不“支持科學依法有效處理好西南水利水電資源開發中的環境保護”和破壞“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複議。這些矛盾的表現已經足以說明,如果不是我們表演環保雙簧的醜角的智商不夠,那麼一定就是為了嘩眾取寵,他們已經不惜把國家的法律當成兒戲了。
通過這一篇報道,我們也不難解讀到一些積極的信號。環保部的某些官員從一開始(7月30日)對環保組織的複議行為當麵表示感激,到現在(通過溝通)動員其主動撤回,就說明經過審查核實這場欺騙人的環保雙簧已經不能再表演下去了。環保組織在複議書中所編造的那些謊言,已經不太可能再用來欺騙“不明真相的”領導和公眾了。例如,他們把國有企業嚴格按照國家規劃建設的水電站汙蔑成是無序開發;他們把金沙江至今水電開發程度還是零的現實,非要說成是開發過度等等。這些都是任何人也無法掩飾的客觀事實。於是,對於極端環保組織的這份完全建立在謊言和偏見基礎上的行政複議,環保部官員必須在當眾揭穿謊言對複議的要求做出明確的否定和讓環保組織像雙簧中的醜角一樣,用打著自己嘴巴的滑稽行為結束表演之間做出選擇。也許是考慮到環保組織今後還有其它可利用之處,為了避免當眾揭露其所編造的一係列謊言,環保官員們還是選擇了後者。這也算是給足了喜歡造謠的極端環保人士麵子。
應該說《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報道文章中的另一句話,一語道破了這場環保雙簧的天機“吳登明的解釋是,‘綠聯會與環保部應該是夥伴關係,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極端環保人士說他們與環保部是夥伴,雖然有點吹牛的成分,但是,要說他們與某些環保官員之間存在著某種不為人知的“默契”,那恐怕也是絕對不能否認的。例如,幾乎就在環保部發布叫停金沙江水電消息的同時,多次參加了偽環保組織反水電活動“江河十年行”的《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章軻就能發出配有金沙江照片的大篇幅報道文章。要知道這篇文章如果要是僅僅出現在《中國環境報》上,我們還可以設想,這也許是國家環保部的組織行為。但是,出現在一個與國家環保部沒有任何隸屬關係的報紙上,而且還是由一個多次在報紙上公開造謠誣蔑中國水電的偽環保記者來完成這項特殊任務,我們幾乎就不能否認,這種“默契”隻能是個別環保官員的私下行為。
不過,無論如何既然現在關於金沙江水電行政複議的環保雙簧已經謝幕,那麼下一步與環保組織共進退的環保官員接下來的表演,我們以已經不難預料到其結果了。也許用不了多久,我們就將會看到:那些打著環保的旗號,造謠汙蔑金沙江水電開發、破壞國家發展,讓我們國家已經無法麵對碳減排難題的極端行為,最終一定都會以失敗而告終。
參考文章:《金沙江環境公益維權事件追蹤》作者:杜悅英(中國經濟時報2009-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