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博
六年前,某環保官員和一些環保組織聯合上演的一場雙黃,成功的組織了一場“保留最後的生態江”的鬧劇。依靠謊言和煽情阻止了中國怒江的水電開發。盡管這種謊言隨後已經被揭穿,但是,國外偽環保組織的獎金和國內偽環保的輿論已經給怒江水電套上了緊箍咒,至今我們的怒江開發,還處在無休止的論證之中。為此,我國不得不大批的建設火電廠,大量的開采煤炭。從總體上看,怒江開發每延誤一年所損失的能量,就相當於燒掉5000萬噸原煤,排放一億噸二氧化碳。幾年來,我國已經為此,多燒掉幾億噸煤炭,多排放了幾億噸的二氧化碳。由於煤炭的開挖速度遠遠跟不上火電廠的建設,中國煤炭價格早已經開始扶搖直上。2008年冰雪災害期間,國家領導人也不得不去那些曾經被叫停的小煤窯,鼓勵他們加緊生產,幫助國家渡過難關。
然而,成功的擱置了怒江開發之後,某些環保組織和環保官員似乎還是很不滿足。他們假裝糊塗的寧可加劇汙染、加大溫室氣體排放,也不能讓中國使用上最便宜、最清潔、可以永續利用的水電。於是就在中國的發展和能源的矛盾已經尖銳到了幾乎無路可循,美國政府又派來華裔的部長遊說中國加入國際碳減排行列,我們為了國家的發展還不得不拒絕了美國所希望的碳減排承諾的時候,環保官員還是堅決地把已經通過了規劃環評,但至今還處於“先建未批”狀態中的金沙江水電全麵叫停。
叫停了金沙江的188體育官網app ,似乎還不能了卻某些環保官員的讓金沙江水電永世不得翻身的心願。於是乎,某環保報紙又開始連篇累牘的聘請偽環保專家,編造各種誣蔑中國水電的謊言。例如,某專家在接受環保報紙的專訪中,故意把一些國家對河流水資源利用率不宜超過40%的建議,說成是河流水電開發中水庫蓄水總量的國際警戒線。於是就得出了我國至今還沒有建成一座水電站的金沙江,不僅已經嚴重開發過度,而且竟然超過了國際警戒線一倍多的結論。隨後,立刻就有多次公開造謠汙蔑中國西南水電的《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章柯配合發出“西南水電超國際警戒線”的大幅報道,配合造謠宣傳。還應該說明這位緊跟造謠的記者雖然不是直接隸屬環保部門的,但與環保官員的關係卻不一般。幾乎是在環保部宣布叫停金沙江水電的同時甚至之前,他就已經在《第一財經日報》上發布了配有圖片的叫停金沙江水電的長篇報道(請注意鳳凰網轉載該報紙消息的時間竟然是2009年06月11日11:50)。如此緊密的時間配合到底說明了什麼,我想大家都會明白。
配合環保官員的叫停水電行動的不光有記者,還有NGO。就在金沙江水電被叫停之後,某環保組織也迫不及待的向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環保部提交了要求嚴懲違規水電站的行政複議書。根據8月6日《中國經濟時報》的一篇報道,環保複議在國家發改委和環保部得到了完全相反的待遇。一個是不予受理,一個則是表示感激。這其中的奧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猜想。
根據《中國經濟時報》的報道說,環保組織“的滿意來自兩個方麵:一是環保部對這份行政複議申請的重視程度;二是環保部對於金沙江中遊水電開發的審慎態度與積極作為。‘祝司長對我們的行政複議申請書給予了正麵評價,認為這是環境NGO對環保部工作很好的支持。’”。
看過環保組織的複議書內容之後,稍有法律知識的人都不難發現環保組織的複議理由是多麼的可笑。例如,環保組織認為金沙江水電影響了他們的“相鄰權”、“親水權”和“觀賞權”。根據法律規定,“相鄰權”和“觀賞權”隻是相鄰的不動產所有人之間的權利,而所謂“親水權”的法律概念根本就說不清。按照法律規定,物權的種類絕是不能任意設定的。環保組織要想主張自己的“相鄰權”和“觀賞權”,前提是必須要提交具有與金沙江水電相鄰的不動產證明。而且,即使提交出了合法的不動產證明之後,這些附帶權利也隻是讓他人為自己的困難提供必要的容忍義務的請求權。這種請求權通常不能幹涉他人的正當物權。嚴格的說,這種幹涉別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權利的要求,應該屬於法律上的一種“地役權”。主張地役權利的人,還要支付相應的費用賠償權利人的損失。金沙江水電建成之後將要提供500億的防洪庫容,保障長江流域的防洪和供水安全。除此之外,金沙江的水電每年還要提供大約相當於2億噸原煤的能源。請問我們的環保組織有沒有主張這種權利的經濟實力?其實道理非常簡單,我也想讓全國的農田都改成大花園,可是誰能給我們提供必要的糧食呢?
水電必須要開發利用的道理非常簡單,如果有誰能夠解決中國的能源和水資源問題,我們全國不僅完全可以一座水電站都不建,而且還可以把建電站的錢都如數獎勵給他。但是,如果你沒有辦法解決這些難題,你就沒有理由阻止中國人民利用自己的資源追求文明發展的權利。
除了法律上的這些問題,環保組織的複議書中也表現出了某種明顯的不正常心態。他們不僅公開的、惡毒的攻擊我們完全按照國家規劃進行開發,而且至今連一座水電站還都沒有建成的金沙江水電,是什麼無序開發、過度開發。而且,還對開發金沙江的國有獨資電力企業進行惡毒的汙蔑。言語中已經不經意的流露出了要把國有企業置之死地而後快的矛盾。例如,環保組織在給環保部的複議書中有這樣一段內容,說國有電力企業“他們打著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旗號,卻是在牟取巨額商業利益;………同時也給國有資產造成了特別巨大的損失。”。
大家請看,這些環保組織是怎麼樣首鼠兩端的造謠汙蔑我們的國有企業的?賺錢了,環保組織就汙蔑說你是在“牟取巨額商業利益”,賠了錢就變成是“給國有資產造成了特別巨大的損失”。而事實卻是,隻有我們國有獨資企業,才是我們社會穩定的保障。不僅國有電力企業賺了錢,都是實實在在的增加國有資產。而且,在煤價遠遠高於電價的時候,隻有我們國有電力企業才肯會為保障社會穩定,而堅持賠錢發電。能為社會公眾而放棄商業利益的,恐怕隻有代表國家利益的國有獨資企業。
然而,這些對國家發展和國有企業抱著刻苦仇恨的極端環保人士,在寫給環保部的複議書中,居然敢如此公開的、肆無忌憚的提出這些造謠汙蔑的論據。奇怪的是這不僅已被環保部門所欣然接受,而且還受到了某些環保官員的當麵讚揚。這種小罵大幫忙的苦肉計,不能不讓人懷疑,這場“叫停”的鬧劇,會不會又是某些環保官員為爭奪部門權利,暗中勾結環保組織和新聞記者聯合上演的另一場雙簧?
倘若真得如此,我們真不知道,這場建立在謊言和偏見上的環保雙簧,最終將會如何收場?我們的國家還將要為這種環保雙簧的表演,浪費多少煤炭?我們的地球將要為環保雙簧的持續,接納多少二氧化碳?我們今天頂著巨大國際壓力,拒絕接受碳減排承諾的種種努力,難道就是為了給環保雙簧的演員們創造表演的條件嗎?
附:參考文章
2009年08月06日中國經濟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