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電力企業遭遇“環評風暴”的隱憂
2009/7/1 10:14:46 新聞來源:188BETApp
文/張博庭
由於國家發展政策和項目管理體製上的激烈衝突,6月11日金沙江水電和一些其它工程項目被環保部突然叫停。環保部的這一舉動,讓整個社會感到巨大的震動。記得前不久環保部的潘嶽副部長在總結以往的工作經驗時,曾經認為“環評風暴”不是一種法治的執法方式。如果平時能嚴格的、正常的執法,就不應該,也不必要使用風暴式的手段去解決問題。因此,環保部這次不得不再次叫停工程刮起風暴,不能不引起人們廣泛的猜測。
特別是針對水電這種國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工程而言,出現環保叫停的風暴似乎就更難讓人理解。應該說,它是我國國家發展政策與管理體製的一次嚴重衝突。因為,國家政策支持水電開發是明確的,但是,在實際當中水電的開發又遭遇到了管理體製上的嚴厲限製。據統計,自從2007年底以來,國務院就從未核準過任何一個大型水電項目(除了三峽的擴機增容和抽水蓄能)。因而導致國家理論上應該積極開發的水電,在實際當中常常不得不被無緣無故的擱置,迫使開發企業必須做出自主的選擇。要麼全麵停工停產,讓國家財產遭受巨額損失。要麼就違規操作,打政策的擦邊球,一邊繼續施工,一邊等待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手續。
違規國有企業得到底錯在哪裏?
麵對突如其來的嚴厲處罰和社會上的各種各樣的批評,作為國有企業確實感到很“冤”。響應國家號召,積極開發水電本來是他們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具體的開發過程中,他們也始終都是按照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有序開發水電的精神,盡可能地按照規範的要求,及時地申報各種手續、文件。對於環保方麵提出的各種要求和整改措施,他們也從來都不敢怠慢的落實、實施。因此,他們也已經得到了項目前期施工的“路條”。顯然,既然已經被容許合法開工,環保部所批評的“跑馬圈水”、“遍地開花”和幹支流“齊頭並進”的種種問題,對於一個取得了前期工作合法路條的工程來說,都是不大可能成立的。對於工程的環境影響,也並不應該存在什麼問題。因為這些工程是屬於已經經過正式批準的國家規劃項目,實際上早已經通過了項目規劃的環境評價。工程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也都早已經有了審批和結論。一般情況下,接下來的項目環評,不可能會出現與原來規劃環評相矛盾的結論。
然而,企業在前期工作開始後,所申報的材料,卻莫名其妙的遲遲得不到答複。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隻不過也采取了社會上比較常見的“未批先建”的方式來確保施工工期。想不到就遭遇到異常嚴厲的處罰。很多人都想不通,為什麼政府的監管,偏偏對我們國有的水電開發企業表現出異常的嚴厲?
環評風暴的根源是水電已被妖魔化
筆者認為:表麵上看叫停金沙江水電的環評風暴的原因是開發企業違規“未批先建”,但實際上,真正的根源應該是水電被嚴重妖魔化。本來按照正常的水電開發程序,金沙江水電項目從2005年啟動後,就應該按部就班的展開各個梯級電站的水電開發建設。但是,由於電力體製改革後國內外極端環保組織,利用各大電力企業之間的激烈競爭,無心也無力與他們絞纏的機會,通過有組織、有計劃的編造謠言,拉攏媒體,幹擾、破壞中國的水電發展。幾年下來,整個社會輿論已經被嚴重誤導。各種汙蔑水電的謠言廣泛地在社會上流傳,水電的形象已經嚴重被妖魔化。而且其範圍不僅影響到社會公眾,高級知識階層甚至已經影響了我們的領導和決策層。因此,在很多情況下,即使具體的政府管理部門想批準水電開發項目,也不得不考慮考慮社會輿論阻力和有關領導的意見。客觀地說,近幾年來政府擱置水電的審批的原因,往往不是具體的水電項目都不符合環境要求,而是因為水電被嚴重妖魔化,批準開發水電的社會輿論阻力太大。
這樣,對於一些此前已經開展前期工作的水電項目,必然會給了包括環保部在內的具體政府管理部門出了一道不小的難題。按照各種審批程序,他們應該在合理的期限內,通過各種手續,保證工程的合理工期和進度。但是,由於社會輿論阻力和領導意圖又不敢輕易放行。麵對等待審批的企業,他們不僅找不出什麼不能批準的理由,而且,很多政府官員還不得不幫助開發企業出主意、想辦法。爭取早日獲得公眾的認可和上級的通過。因為各級政府官員們都知道水電開發的加速,對我國的可持續發展確實是太重要了。往往一個大型水電站所創造的清潔能源,可能就超過我們全國人民在風力發電上幾年的投入。有人說隻是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支持水電企業的快速開發,而中央政府並不支持。其實不然,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不存在根本的利益衝突。積極開發水電不管是對地方、中央以及全世界都有利的,它也是世界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確定下來的全球發展方向。
國有水電企業不幸成為被處罰的典型
作為國有的水電開發企業,他們似乎並沒有認識到問題的根本結症在哪裏。他們一方麵嚴格的按照規範和上級的要求,改進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麵隻是不斷的催促政府審批部門,按照程序盡快審批他們的各種手續。然而,他們卻不知道政府部門不肯審批的根本原因,並不在於項目本身有問題,而在於社會因素。所以,他們的努力,始終得不到滿意的結果,而有關政府部門也很難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隻能毫無理由的拖延下去。然而,由於工程已經開始建設,企業自身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決策,要麼接著幹下去,或者完全停工。
最先敢於違規建設大型水電的,是一個必然把企業盈利放在第一位的民營企業。然而,政府部門雖然也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但卻始終沒有對其進行大張旗鼓的處罰。因為,客觀地說,該水電企業的違規,確實是政府部門不肯按照程序規定的時間予以審批各種手續的結果。如果公開處罰該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很可能會把相關的政府部門告上法庭。政府因為社會輿論的因素,不肯正常審批已經開工的工程的理由,恐怕很難在法庭上說服人。
然而,這種民營企業的違規而沒有受處罰的先例,卻給了我們的國有企業一個極大的誤導。他們似乎認為,既然有人已經未批先建,政府部門也沒有能把他怎麼樣,我們為什麼就不能如法炮製,以減少不必要的停工損失呢?這樣就在國家嚴厲批評民營企業的違規行為之後,國營企業反倒大舉跟進,相繼出現違規先建。
可以理解在這種局麵下,如再不出手處理,似乎政府的管理威信必然受到極大的挑戰。於是作為政府部門的代表之一的環保部不得不收回以前不再掛風暴的承諾,再次使用叫停工程的環評風暴,來製止越演越烈的違規先建現象。好在叫停的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本質上就是政府的企業,所以,他們絕對不會通過法律手段追究相關政府部門為什麼在工程開工之後,不按期審批相關報告的責任。同時,處罰國有企業也能起到警示其他企業不準違規和提高政府管理威信的目的。
謹防環評風暴走進妖魔化水電的怪圈
環評風暴後,為避免這一國家嚴格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措施,對公眾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國家環保部的新聞發言人在回答記者的提問中,特別重申了 “水電在中國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規能源中,水能資源僅次於煤炭。西南地區集中了中國75%以上的水能資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確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的國家政策。
然而,現實當中環評風暴卻在很多場合被引入歧途。一些國內外極端反水電組織和人士把這當成他們的一次意外勝利,開始合法的進行反水電的造謠宣傳活動。某些媒體也不顧環保部的明確表態,把處理違規先建的環評風暴當成反對水電開發加以宣傳。一時間各種攻擊、誣蔑水電開發破壞環境的謠言迅速蔓延。一些媒體甚至不惜把一些冒牌的偽環保專家請出來,以批評企業違規為借口,公開的攻擊我國的水電開發政策,汙蔑我國的水電開發建設。很多汙蔑水電的言論和理由與國外反華勢力攻擊我國的三峽建設、汙蔑我國瀾滄江上的水電開發如出一轍。使得對我國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的水電,進一步的被妖魔化。
目前,似乎已經形成了妖魔化水電導致環評風暴,環評風暴又加劇妖魔化水電的怪圈。遺憾的是我們那些由政府工業部門改組而來的國有電力企業,似乎至今還不能擺脫過去理所當然地受到政府支持的壟斷思維方式。總是習慣把反擊妖魔化水電的責任完全推給政府。實際上“解鈴還須係鈴人”,他們遭遇處罰的根本原因,不是沒有按期申報各種文件,也不在於沒有耐心等待審批結果。更不是工程本身的環保措施不力。而是在水電宣傳戰場上的嚴重失利,水電被妖魔化之後,影響了力求順應民意的政府決策。
因此,國有電力企業當前應對“環評風暴”的整改措施,最主要的應該是用科學知識和大量的事實,揭露和批駁各種妖魔化水電的謠言宣傳,肅清誤導宣傳的影響,奪回失去的輿論陣地,為政府支持水電發展的決策,創造有力的輿論環境。要知道,在不斷社會民主化的時代大潮裏,普及全民的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的科學素質,也是企業最重要的任務和社會責任之一。
(作者為188BETApp 副秘書長,本文的摘要內容已發表在同期出版的《能源》雜誌上)
由於國家發展政策和項目管理體製上的激烈衝突,6月11日金沙江水電和一些其它工程項目被環保部突然叫停。環保部的這一舉動,讓整個社會感到巨大的震動。記得前不久環保部的潘嶽副部長在總結以往的工作經驗時,曾經認為“環評風暴”不是一種法治的執法方式。如果平時能嚴格的、正常的執法,就不應該,也不必要使用風暴式的手段去解決問題。因此,環保部這次不得不再次叫停工程刮起風暴,不能不引起人們廣泛的猜測。
特別是針對水電這種國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工程而言,出現環保叫停的風暴似乎就更難讓人理解。應該說,它是我國國家發展政策與管理體製的一次嚴重衝突。因為,國家政策支持水電開發是明確的,但是,在實際當中水電的開發又遭遇到了管理體製上的嚴厲限製。據統計,自從2007年底以來,國務院就從未核準過任何一個大型水電項目(除了三峽的擴機增容和抽水蓄能)。因而導致國家理論上應該積極開發的水電,在實際當中常常不得不被無緣無故的擱置,迫使開發企業必須做出自主的選擇。要麼全麵停工停產,讓國家財產遭受巨額損失。要麼就違規操作,打政策的擦邊球,一邊繼續施工,一邊等待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手續。
違規國有企業得到底錯在哪裏?
麵對突如其來的嚴厲處罰和社會上的各種各樣的批評,作為國有企業確實感到很“冤”。響應國家號召,積極開發水電本來是他們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具體的開發過程中,他們也始終都是按照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有序開發水電的精神,盡可能地按照規範的要求,及時地申報各種手續、文件。對於環保方麵提出的各種要求和整改措施,他們也從來都不敢怠慢的落實、實施。因此,他們也已經得到了項目前期施工的“路條”。顯然,既然已經被容許合法開工,環保部所批評的“跑馬圈水”、“遍地開花”和幹支流“齊頭並進”的種種問題,對於一個取得了前期工作合法路條的工程來說,都是不大可能成立的。對於工程的環境影響,也並不應該存在什麼問題。因為這些工程是屬於已經經過正式批準的國家規劃項目,實際上早已經通過了項目規劃的環境評價。工程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也都早已經有了審批和結論。一般情況下,接下來的項目環評,不可能會出現與原來規劃環評相矛盾的結論。
然而,企業在前期工作開始後,所申報的材料,卻莫名其妙的遲遲得不到答複。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隻不過也采取了社會上比較常見的“未批先建”的方式來確保施工工期。想不到就遭遇到異常嚴厲的處罰。很多人都想不通,為什麼政府的監管,偏偏對我們國有的水電開發企業表現出異常的嚴厲?
環評風暴的根源是水電已被妖魔化
筆者認為:表麵上看叫停金沙江水電的環評風暴的原因是開發企業違規“未批先建”,但實際上,真正的根源應該是水電被嚴重妖魔化。本來按照正常的水電開發程序,金沙江水電項目從2005年啟動後,就應該按部就班的展開各個梯級電站的水電開發建設。但是,由於電力體製改革後國內外極端環保組織,利用各大電力企業之間的激烈競爭,無心也無力與他們絞纏的機會,通過有組織、有計劃的編造謠言,拉攏媒體,幹擾、破壞中國的水電發展。幾年下來,整個社會輿論已經被嚴重誤導。各種汙蔑水電的謠言廣泛地在社會上流傳,水電的形象已經嚴重被妖魔化。而且其範圍不僅影響到社會公眾,高級知識階層甚至已經影響了我們的領導和決策層。因此,在很多情況下,即使具體的政府管理部門想批準水電開發項目,也不得不考慮考慮社會輿論阻力和有關領導的意見。客觀地說,近幾年來政府擱置水電的審批的原因,往往不是具體的水電項目都不符合環境要求,而是因為水電被嚴重妖魔化,批準開發水電的社會輿論阻力太大。
這樣,對於一些此前已經開展前期工作的水電項目,必然會給了包括環保部在內的具體政府管理部門出了一道不小的難題。按照各種審批程序,他們應該在合理的期限內,通過各種手續,保證工程的合理工期和進度。但是,由於社會輿論阻力和領導意圖又不敢輕易放行。麵對等待審批的企業,他們不僅找不出什麼不能批準的理由,而且,很多政府官員還不得不幫助開發企業出主意、想辦法。爭取早日獲得公眾的認可和上級的通過。因為各級政府官員們都知道水電開發的加速,對我國的可持續發展確實是太重要了。往往一個大型水電站所創造的清潔能源,可能就超過我們全國人民在風力發電上幾年的投入。有人說隻是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支持水電企業的快速開發,而中央政府並不支持。其實不然,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不存在根本的利益衝突。積極開發水電不管是對地方、中央以及全世界都有利的,它也是世界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確定下來的全球發展方向。
國有水電企業不幸成為被處罰的典型
作為國有的水電開發企業,他們似乎並沒有認識到問題的根本結症在哪裏。他們一方麵嚴格的按照規範和上級的要求,改進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麵隻是不斷的催促政府審批部門,按照程序盡快審批他們的各種手續。然而,他們卻不知道政府部門不肯審批的根本原因,並不在於項目本身有問題,而在於社會因素。所以,他們的努力,始終得不到滿意的結果,而有關政府部門也很難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隻能毫無理由的拖延下去。然而,由於工程已經開始建設,企業自身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決策,要麼接著幹下去,或者完全停工。
最先敢於違規建設大型水電的,是一個必然把企業盈利放在第一位的民營企業。然而,政府部門雖然也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但卻始終沒有對其進行大張旗鼓的處罰。因為,客觀地說,該水電企業的違規,確實是政府部門不肯按照程序規定的時間予以審批各種手續的結果。如果公開處罰該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很可能會把相關的政府部門告上法庭。政府因為社會輿論的因素,不肯正常審批已經開工的工程的理由,恐怕很難在法庭上說服人。
然而,這種民營企業的違規而沒有受處罰的先例,卻給了我們的國有企業一個極大的誤導。他們似乎認為,既然有人已經未批先建,政府部門也沒有能把他怎麼樣,我們為什麼就不能如法炮製,以減少不必要的停工損失呢?這樣就在國家嚴厲批評民營企業的違規行為之後,國營企業反倒大舉跟進,相繼出現違規先建。
可以理解在這種局麵下,如再不出手處理,似乎政府的管理威信必然受到極大的挑戰。於是作為政府部門的代表之一的環保部不得不收回以前不再掛風暴的承諾,再次使用叫停工程的環評風暴,來製止越演越烈的違規先建現象。好在叫停的都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本質上就是政府的企業,所以,他們絕對不會通過法律手段追究相關政府部門為什麼在工程開工之後,不按期審批相關報告的責任。同時,處罰國有企業也能起到警示其他企業不準違規和提高政府管理威信的目的。
謹防環評風暴走進妖魔化水電的怪圈
環評風暴後,為避免這一國家嚴格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措施,對公眾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國家環保部的新聞發言人在回答記者的提問中,特別重申了 “水電在中國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規能源中,水能資源僅次於煤炭。西南地區集中了中國75%以上的水能資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確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的國家政策。
然而,現實當中環評風暴卻在很多場合被引入歧途。一些國內外極端反水電組織和人士把這當成他們的一次意外勝利,開始合法的進行反水電的造謠宣傳活動。某些媒體也不顧環保部的明確表態,把處理違規先建的環評風暴當成反對水電開發加以宣傳。一時間各種攻擊、誣蔑水電開發破壞環境的謠言迅速蔓延。一些媒體甚至不惜把一些冒牌的偽環保專家請出來,以批評企業違規為借口,公開的攻擊我國的水電開發政策,汙蔑我國的水電開發建設。很多汙蔑水電的言論和理由與國外反華勢力攻擊我國的三峽建設、汙蔑我國瀾滄江上的水電開發如出一轍。使得對我國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的水電,進一步的被妖魔化。
目前,似乎已經形成了妖魔化水電導致環評風暴,環評風暴又加劇妖魔化水電的怪圈。遺憾的是我們那些由政府工業部門改組而來的國有電力企業,似乎至今還不能擺脫過去理所當然地受到政府支持的壟斷思維方式。總是習慣把反擊妖魔化水電的責任完全推給政府。實際上“解鈴還須係鈴人”,他們遭遇處罰的根本原因,不是沒有按期申報各種文件,也不在於沒有耐心等待審批結果。更不是工程本身的環保措施不力。而是在水電宣傳戰場上的嚴重失利,水電被妖魔化之後,影響了力求順應民意的政府決策。
因此,國有電力企業當前應對“環評風暴”的整改措施,最主要的應該是用科學知識和大量的事實,揭露和批駁各種妖魔化水電的謠言宣傳,肅清誤導宣傳的影響,奪回失去的輿論陣地,為政府支持水電發展的決策,創造有力的輿論環境。要知道,在不斷社會民主化的時代大潮裏,普及全民的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的科學素質,也是企業最重要的任務和社會責任之一。
(作者為188BETApp 副秘書長,本文的摘要內容已發表在同期出版的《能源》雜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