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成立國家移民局 水電移民盼有章可循
2012/12/12 8:42:00 新聞來源:中國能源報
“希望能組建專門的移民研究院。”這是《中國能源報》記者12月6日在由國家水能風能研究中心聯合水利發電水庫專委會、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主辦的“2012水電移民政策技術管理論壇”上聽到最多的呼聲。
“建議成立國家移民局。”中國移民研究中心主任施國慶在論壇上表示,水電移民問題是複雜的、世界性難題,可喜的是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中水電移民問題解決最好的。
移民難度越來越大
擬在建水電工程移民約150萬人
《中國能源報》記者了解到,建國以來,我國累計建設了各類水利水電工程(水庫)8.6萬餘座,移民近2400萬人,其中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近800萬人。未來,我國仍麵臨著繁重的工程移民任務。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在建和擬建的水電工程移民人數分別在60萬和80萬人左右,總人數約150萬人,總體上看移民數量較以往有所下降。
“移民工作難度越來越大,移民工程的投資越來越高,移民問題的社會敏感性越來越強。”中國科學研究院院士陳祖煜在論壇上說,受2004年瀑布溝水電站移民事件的影響,“十一五”期間我國水電實際開工量隻有2000多萬千瓦,不足原規劃的7000萬千瓦的1/3。以金沙江水電能源基地的“龍頭”龍盤水電站為例,該電站裝機容量420萬千瓦,建成後為金沙江中、下遊13個梯級補償運行,保證出力增加1146萬千瓦,相當於1.5個三峽發電能力,淨節省電源投資約380億元。但由於該工程需征用耕地19.2萬畝,遷移8.91萬以少數民族為主體的人口,相關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長期停滯不前。
如今移民工作已被業內號稱“天下第一難事”。以福建省為例,“十二五”期間福建省迎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高峰,擬建水利項目164個,涉及征地移民20多萬人。無論從項目數量、投資規模,還是征地拆遷、移民安置,其任務艱巨、工作繁重都是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
“福建移民過程中更強調長效補償思路。我們把移民安置作為移民工作的核心來抓,在移民過程中生產開發了很多項目,除了增加就業,更主要的是讓‘輸血’變成‘造血’。”福建省政府庫區開發局一位人士說。
移民諸多新問題仍待解
亟需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
“從目前情況看,新建水電移民工作已在逐步完善,可以初步實現移民搬遷後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和後續發展有目標。但移民工作也麵臨著許多新的問題。”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總經理王斌說。
首先,過於單一的移民安置方式已不適應移民工作實際。隨著我國西部大型水電工程逐步開工建設,庫區剩餘土地資源不足、移民不願外遷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以農業生產安置為主的方式安置移民難度越來越大。由於新《移民條例》規定了全國統一的以農業生產安置為主的安置方式,一些電站移民安置規劃的製定嚴重脫離庫區實際,仍然死板地以農業安置為主,在移民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很大的困難,致使規劃執行不下去,移民也普遍不滿意。
其次,比較僵化的補償標準已不能適應移民對後續發展的期望。水庫移民不再像過去隻注重當前利益,不注重長遠利益,隻注重補償,不注重後期發展,新時期的移民更渴望緊跟社會發展主流,既注重當前利益,也注重長遠利益,對後續發展包括自我發展和代際發展的願望越來越強烈。當前,各電站移民補償仍是按照淹沒的實物指標加國家規定的補償倍數進行測算,雖可保障移民的部分權益,但由於沒有考慮各地經濟、社會、人文、地理等實際情況,簡單劃一,造成實際中移民被安置的好壞不一,統一的補償標準不能體現工程差異,以及與具有競爭性的水電項目的經濟性掛鉤,缺乏市場的動力。
再次,移民工作管理體係不適應強化水電項目業主和地方政府責任的需要。新《移民條例》規定移民安置工作實行“政府領導、分級負責、縣為基礎、項目法人參與”的管理體製,項目核準前,實物指標調查、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編製等責任在於項目法人;項目核準後,移民安置實施的責任在於地方政府。新《移民條例》頒布後,由於種種原因,配套政策出台困難和滯後,致使在移民安置實施過程中,強調政府領導的多,落實政府責任的少。經常出現上下級政府間、政府與項目法人間互相推諉卸責的情形。也出現項目核準後,地方政府不認可核準前項目法人負責編製的移民安置規劃設計成果,頻繁調整移民安置規劃、變更設計的情況。
陳祖煜則認為,移民是十分複雜的人口、資源、環境、社會和經濟係統的破壞、修複、調整和重建的係統工程,涉及大量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和社會科學問題,需要通過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加以解決,但是我國當前相關的工作基本上是空白。
另外,有關移民工程的行業技術標準也很少。生態移民、環境移民、災害移民、扶貧移民花費了大量資金,產生了大量社會經濟問題,卻處於無法規可依、無行業標準可循、無專業技術人員可靠的狀態。移民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實施亟需在一門係統、成熟的專業學科的支撐下,實現科學化、技術化和標準化。
出台移民安置規劃編製
加強移民工程科學研究投入
對於如何解決移民 “搬不出、安不下、穩不住”的問題,王斌認為,緊跟經濟社會發展步伐,走“政策適時調整、技術循序創新和管理不斷完善”的中國特色水電移民之路。
王斌建議,出台移民安置規劃編製有關規定,細化移民規劃編製程序,通過建章立製強化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按照新《移民條例》規定,移民安置達到階段性目標和移民安置完畢後應進行驗收以及國家對移民安置實行全過程監督評估。由於未出台配套政策,這兩項規定實際處於擱置狀態。“十二五”時期要盡快出台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政策,發布移民綜合監理、移民獨立評估等規定和技術標準。要建立完善移民工作績效考核獎懲機製,強化地方政府對移民安置的主體責任。
王斌還建議,將水庫移民工作納入水電項目業主經營業績考核內容。按照國家批準的河流水電規劃建設和運營水電站,明確要求將移民的脫貧致富作為主要任務之一,與設計裝機容量和年發電量目標同時完成、同時考核、同時驗收、同時公布。
陳祖煜則建議,加強移民工程科學研究投入,將移民工程科學研究內容納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863計劃”和“973計劃”、社會公益性項目等重大科研基金的年度研究指南,並優先給予資助。研究項目可以結合在建或擬建的大型工程項目進行,以期在較短時間取得實質性進展。
“建議成立國家移民局。”中國移民研究中心主任施國慶在論壇上表示,水電移民問題是複雜的、世界性難題,可喜的是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中水電移民問題解決最好的。
移民難度越來越大
擬在建水電工程移民約150萬人
《中國能源報》記者了解到,建國以來,我國累計建設了各類水利水電工程(水庫)8.6萬餘座,移民近2400萬人,其中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近800萬人。未來,我國仍麵臨著繁重的工程移民任務。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在建和擬建的水電工程移民人數分別在60萬和80萬人左右,總人數約150萬人,總體上看移民數量較以往有所下降。
“移民工作難度越來越大,移民工程的投資越來越高,移民問題的社會敏感性越來越強。”中國科學研究院院士陳祖煜在論壇上說,受2004年瀑布溝水電站移民事件的影響,“十一五”期間我國水電實際開工量隻有2000多萬千瓦,不足原規劃的7000萬千瓦的1/3。以金沙江水電能源基地的“龍頭”龍盤水電站為例,該電站裝機容量420萬千瓦,建成後為金沙江中、下遊13個梯級補償運行,保證出力增加1146萬千瓦,相當於1.5個三峽發電能力,淨節省電源投資約380億元。但由於該工程需征用耕地19.2萬畝,遷移8.91萬以少數民族為主體的人口,相關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長期停滯不前。
如今移民工作已被業內號稱“天下第一難事”。以福建省為例,“十二五”期間福建省迎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高峰,擬建水利項目164個,涉及征地移民20多萬人。無論從項目數量、投資規模,還是征地拆遷、移民安置,其任務艱巨、工作繁重都是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
“福建移民過程中更強調長效補償思路。我們把移民安置作為移民工作的核心來抓,在移民過程中生產開發了很多項目,除了增加就業,更主要的是讓‘輸血’變成‘造血’。”福建省政府庫區開發局一位人士說。
移民諸多新問題仍待解
亟需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
“從目前情況看,新建水電移民工作已在逐步完善,可以初步實現移民搬遷後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和後續發展有目標。但移民工作也麵臨著許多新的問題。”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總經理王斌說。
首先,過於單一的移民安置方式已不適應移民工作實際。隨著我國西部大型水電工程逐步開工建設,庫區剩餘土地資源不足、移民不願外遷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以農業生產安置為主的方式安置移民難度越來越大。由於新《移民條例》規定了全國統一的以農業生產安置為主的安置方式,一些電站移民安置規劃的製定嚴重脫離庫區實際,仍然死板地以農業安置為主,在移民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很大的困難,致使規劃執行不下去,移民也普遍不滿意。
其次,比較僵化的補償標準已不能適應移民對後續發展的期望。水庫移民不再像過去隻注重當前利益,不注重長遠利益,隻注重補償,不注重後期發展,新時期的移民更渴望緊跟社會發展主流,既注重當前利益,也注重長遠利益,對後續發展包括自我發展和代際發展的願望越來越強烈。當前,各電站移民補償仍是按照淹沒的實物指標加國家規定的補償倍數進行測算,雖可保障移民的部分權益,但由於沒有考慮各地經濟、社會、人文、地理等實際情況,簡單劃一,造成實際中移民被安置的好壞不一,統一的補償標準不能體現工程差異,以及與具有競爭性的水電項目的經濟性掛鉤,缺乏市場的動力。
再次,移民工作管理體係不適應強化水電項目業主和地方政府責任的需要。新《移民條例》規定移民安置工作實行“政府領導、分級負責、縣為基礎、項目法人參與”的管理體製,項目核準前,實物指標調查、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編製等責任在於項目法人;項目核準後,移民安置實施的責任在於地方政府。新《移民條例》頒布後,由於種種原因,配套政策出台困難和滯後,致使在移民安置實施過程中,強調政府領導的多,落實政府責任的少。經常出現上下級政府間、政府與項目法人間互相推諉卸責的情形。也出現項目核準後,地方政府不認可核準前項目法人負責編製的移民安置規劃設計成果,頻繁調整移民安置規劃、變更設計的情況。
陳祖煜則認為,移民是十分複雜的人口、資源、環境、社會和經濟係統的破壞、修複、調整和重建的係統工程,涉及大量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和社會科學問題,需要通過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加以解決,但是我國當前相關的工作基本上是空白。
另外,有關移民工程的行業技術標準也很少。生態移民、環境移民、災害移民、扶貧移民花費了大量資金,產生了大量社會經濟問題,卻處於無法規可依、無行業標準可循、無專業技術人員可靠的狀態。移民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實施亟需在一門係統、成熟的專業學科的支撐下,實現科學化、技術化和標準化。
出台移民安置規劃編製
加強移民工程科學研究投入
對於如何解決移民 “搬不出、安不下、穩不住”的問題,王斌認為,緊跟經濟社會發展步伐,走“政策適時調整、技術循序創新和管理不斷完善”的中國特色水電移民之路。
王斌建議,出台移民安置規劃編製有關規定,細化移民規劃編製程序,通過建章立製強化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按照新《移民條例》規定,移民安置達到階段性目標和移民安置完畢後應進行驗收以及國家對移民安置實行全過程監督評估。由於未出台配套政策,這兩項規定實際處於擱置狀態。“十二五”時期要盡快出台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政策,發布移民綜合監理、移民獨立評估等規定和技術標準。要建立完善移民工作績效考核獎懲機製,強化地方政府對移民安置的主體責任。
王斌還建議,將水庫移民工作納入水電項目業主經營業績考核內容。按照國家批準的河流水電規劃建設和運營水電站,明確要求將移民的脫貧致富作為主要任務之一,與設計裝機容量和年發電量目標同時完成、同時考核、同時驗收、同時公布。
陳祖煜則建議,加強移民工程科學研究投入,將移民工程科學研究內容納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863計劃”和“973計劃”、社會公益性項目等重大科研基金的年度研究指南,並優先給予資助。研究項目可以結合在建或擬建的大型工程項目進行,以期在較短時間取得實質性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