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 今天(2011年3月6日),為了回答社會各界對水電開發,包括怒江等流域水電開發中的地質和地震問題的疑問,188BETApp 、中國大壩委員會邀請從事怒江等流域地質勘探和抗震設計工作的同誌與我國的水庫大壩地質、抗震專家一起,在北京中國科協會堂召開“水電開發中的地質和地震問題”主題論壇,向社會介紹情況,並解答各種有關怒江等流域水電開發中地質、地震方麵的疑問。
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研究員蔣溥在論壇上發表了《怒江水電開發地質與地震問題研討》的主題演講。

蔣溥:上麵好多專家已經講了,問題也很具體,也很到位。我準備了四個問題,因時間問題不準備從學術專業上深入而詳細講,如果大家有需要有興趣再找機會。在座的有我們行業內的人,也有行外的人,因此所講的問題的標題相對更明確一點,交流起來可能比較方便一點。
關於怒江開發的必要性、重要性、迫切性我不多講。但是有一點,人們一提起怒江,想到的是怒江的美麗、迷人的世界!我搞了將近五十年的水電地震和地質問題了,全國大江大河都考察過,但一到怒江,首先看到和想到的是如何盡快的、毫不遲疑的改變怒江人的窮山惡水的生存環境的現實,再不能讓怒江同胞繼續生存在想象中的“迷人”的世界中了!如果不開發不發展,跟我們國家東部地區享受到的小康成果太背離了,我希望還是應該早開發,沒有再爭論的必要。
下麵講正題,
第一個問題是在水電開發中,特別在我國西部,在怒江這樣的地區進行水電開發遇到的地震和地質安全問題。對此,明確的告示大家,我國水電開發地震和地質安全問題是有保障的。這個保障可以從兩個層麵來看。一個是從國家主管部門或者行政部門的層麵,剛才從陳院士到後來的專家都提到,我們國家在水電開發中社會最關心的一個是安全問題,一個是環保問題。關於這個問題,國家有一係列的法律和法規。這個法規都是根據我們科學家的研究,包括國內和國外的一些經驗而製定出來的。陳院士領導製定的《水工建築物抗震設計規範》就是其中一個。還有GB 50287《水利發電工程地質勘察規範》、《水電水利工程區域構造穩定性勘察技術規程》等。地震係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係統專門針對工程(包括水電工程)的開發建設,根據防震減災法精神製定國家標準GBJ 17741《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和相關安評人員上崗規定。另外在工程施工中還有很多質量保證的法規。這個層麵是國家規定必須執行的層麵。配合這一層麵,國家的方麵除了法規以外,我們在188體育官網app 的時候,它有一係列的嚴格的程序的審核製度,這個審核製度,比如水電從規劃,一直到建成,這裏麵有各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明確的法規要求,這裏麵當然也包括專家的評審。有關地震安全性評價也是通過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而最終以國家形式正式發文確認並作為地震設防標準提供設計部門遵守使用。
政府主管部門也根據地震形勢發展和變化,涉及地震地質安全對規範作相應的修改和補充,以保證工程的地震安全。例如,汶川地震以後,剛才陳院士也提到發改委提出了汶川地震以後,考慮到水電的安全問題,發改委和能源局,還有水電的規劃總院都有一些相關的文件,要求對水電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重新複核,中國地震局也有適應地震地質的變化形勢出台相關的規定要求。
國家能源局、水電規劃總院為確保水電的安全,發出“要求加強水電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能源[2008]1242)。為貫徹執行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加強水電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加強水電工程防震抗震工作,落實防震抗震措施,確保水電工程的地震安全,水電水利規劃總院也製定了《水電工程防震抗震研究設計及專題報告編製暫行規定》(水電規計[2008]24號附件)和《防震抗震專題報告編製要求》。
汶川512大地震以後,中國地震局全國地震動區劃編製委員會根據對汶川及其臨近地區地震地質環境的新認識和龍門山地震帶的相關工作研究成果,為適應地震災區震後重建工作和該地區工程設防的需要,對汶川地震主要影響的地區,包括四川、甘肅和陝西部分地區進行了地震動區劃參數調整修訂,並頒布相應的地震動區劃圖稱《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0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中國地震局《關於加強汶川地震災後恢複重建抗震設防要求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汶川地震發生後,部分行業對抗震設計參數提出了新的需求,此類重大建設工程應開展補充工作,以滿足抗震設計需要“(中震防發[2008]120號)。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文件(水電規計[2008]24號)附件《水電工程防震抗震研究設計及專題報告編製暫行規定》和《水電工程防震抗震研究設計專題報告編製目錄》中提出:
水電工程地震設防要遵循“確保安全,留有裕度”的原則,確保大壩及主要建築物在設計地震工況下滿足“可修複”要求,在校核地震工況下滿足“不潰壩”要求,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特別重大工程的地震設防標準應專門研究論證(第7條)。
水電工程地震設防,一般取基準期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動參數作為設計地震;大型水電工程中,1級擋水建築物取基準期100年超越概率2%的地震動參數作為設計地震,校核地震在設計地震基礎上提高參數。1級擋水建築物可取基準期100年超越概率1%或最大可信地震(MCE)動參數進行校核(第9條)。
水工建築物抗震計算分析內容至少包括設計地震工況下結構強度安全性和整體穩定性;對重大工程的擋水建築物(1級擋水建築物和複雜地震地質條件的2級擋水建築物),還應考慮抵禦超設計地震情況下的結構整體安全性,即分析校核地震工況下的結構整體穩定性;對特別重要的擋水建築物,還應研究極限抗震能力和地震破壞模式(第17條)。
陳厚群院士訪談對汶川地震後水工抗震工作的思考(陸琦/采訪整理)也談到“要複核川西重大工程抗震設防標準。應根據汶川大地震的構造成因深入分析,複核和調整正大力建設中的川西重大工程抗震設防標準。特別是,高壩大庫一旦在強震中潰決,次生災害後果不堪設想,將遠甚於堰塞湖。為防止發生嚴重地震災變,重大工程不能僅限於滿足抗震設防水準要求,需由地震和工程部門共同對場址地震地質條件下可能發生的極端情況,即對最大可信地震及其地震動參數作專門研究,並對發震斷裂的避讓和在主震中已受損傷的大壩可能遭受的餘震估計等急需解決的問題開展深入研究。特別要大力開展在最大可信地震作用下,不發生潰壩嚴重災變後果的深入研究,力求給出突破傳統理念和方法的更可靠和有共識的定量判別準則”。
汶川地震後有關規定要求,主要強調三點:一是地震安全校核不僅要考慮到可遇到的按照設計要求的強度安全。還要考慮個極限強度的安全校核,二是關於地震災害的評價和地震的應急預案,因此,我汶川地震以後,包括三江流域,參與做了幾十個電站這方麵的工作,對地震地質災害都有明確的調研,在報告裏都做了一些專題研究。所以,這是一個政府的層麵。這個層麵最終要決定這個電站要不要建,由政府來拍板。
第二個層麵就是科學層麵。我想在座的屬於這個層麵的討論。其實政府決策過程中就包含有專家層麵討論和爭論。但決策以後,還可能有些科學家對有些問題還有不同的看法。在地震和地質的問題上,不同的看法是非常自然的,因為科學的本身它不是一個數學上的“1+1=
最近,比如雅礱江上的工程,這些工程有的已經建的差不多了,但是還是按照國家的標準,一些專家的意見,在我們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要進行一些補充的工作。這是正常的渠道。當然,一般的渠道比如會議要討論。另外一方麵也包括網上還有一些科學家專門給中央的各級領導提出他們的一些看法,一些建議。這些看法的討論,往往轉到我們的主管部門。我也參加了很多次,針對一些重要的問題進行專門的討論,包括補充研究,討論完以後,再把這個材料送到有關領導部門去參考。但是,這個層麵怎麼討論呢?因為是一個學術的,它解決的主要問題不是建不建的問題,行不行的問題,更多的是我們建壩更完善的來建壩,更科學的考慮,80%,90%已經解決了,再補充一下,再完善一下。因此,根據這兩個大層麵四個方麵我覺得我們國家在188體育官網app ,它的安全問題是有保證的。我想說這個,當然具體的一些東西我就不說了。
第二個問題,我想講一講關於怒江的問題,,做西藏怒江支流玉曲水電開發的地震問題的時候專門也在怒江做了一些工作。已有專門科學論證報告,我不詳細講這方麵的工作了。我要明確強調的第二個問題是説,怒江地區不具備發生類似於汶川大地震的地震地質環境,根據我的研究和目前已有的相關資料的分析,主要有兩點,一是從大的方麵把握,從大的宏觀範圍看不具備,這裏我們看一張圖青藏高原“印度板塊北進過程和青藏塊體抬升與物質運移”和青藏塊體斷裂和地震分布圖。
印度板塊北進過程和青藏塊體抬升與物質運移
青藏塊體斷裂和地震分布圖
這個問題我說不存在,剛才有些專家已經講了很多具體的事情了也有所說明,我想,中國西部地區,是青藏高原,斷裂活動,地震頻繁,強度也大,地震地質災害也頻頻相隨。從目前的共識就是因為印度板塊的推擠,青藏的隆起,產生了一係列的斷裂、活動塊體、和地震活動。青藏塊體形成和地震的發生,剛才徐所長已經詳細講了。有一個明顯特征和共識,像汶川那樣大地震幾乎都發生在一級或二級活動塊體的邊界上,並且具有較大的水平或垂直的差異運動。怒江雖地處青藏高原南偏東的南西部,大家從這張圖上看到(指圖),汶川地震發生地是在一個一級塊體的邊界,成都和華南塊體之間。(指圖)怒江是這麼過來的,可能到了這兒,是不是這麼沿下去?真正怒江活動的是這一段,相對來說比較強烈一點,真正的怒江可能還不是這麼流的,可能從哪個地方流過去了。總體上怒江斷裂最南端瀘水以南段相對活動,尤其其西側龍陵附近發生M≧7.0級地震,但已不在怒江斷裂上,更不在怒江上。原因是怒江斷裂屬青藏活動塊體內部二或三級邊界,處於整體強烈隆升部位,缺乏不同塊體之間產生強烈差異運動的環境條件,也就難以蘊育和形成強烈地震,特別是7級以上的強烈地震的環境條件。
其二,從怒江斷裂本身活動性來看,怒江斷裂現在看來可能有上千公裏,從西藏一直到雲南,可能還通到國外幾千公裏。這幾千公裏這麼一個大的構造,當然從規模是非常大,局部也切斷岩石圈,可能屬深大斷裂範疇。但是它在發育的過程當中也不完全是一樣的。這裏先對大家來澄清一個問題,怒江斷裂和怒江不是一回事,怒江斷裂實際上是局部的地方,可能正好在西藏跟雲南交界的地方,它是沿江或靠江走了幾十公裏或者上百公裏,但是真正的幾千公裏,它是在怒江周邊走來走去的。開始靠近怒江最近一段叫怒江斷裂,後來又把和怒江斷裂平行、延伸方向、構造上有一定聯係或相近的斷裂統稱怒江斷裂或怒江斷裂係。從西藏到雲南,亦稱班公錯—怒江斷裂帶。業外人士往往容易形成一講到怒江斷裂就是整個怒江就是一個斷層,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這在行內是清楚的,業外人士把怒江斷裂和怒江作為一並而論也不足為怪。它沿江走的時候活動性也說了。怒江斷裂帶和怒江幹流也不是一碼事,怒江斷裂也僅僅局部通過怒江或其附近,叫怒江斷裂但不等於怒江。從它本身來說,剛才許多專家也論述過,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一萬年或10餘萬年(專業上稱全新世和晚更新世)以來有明顯的強烈斷錯活動的證據,大部分地段斷裂活動顯示的是十餘萬年乃至幾十萬年以前(專業上早中更新世時期)。地震和工程地震上最關心的全新世和晚更新世的活動目前也沒有看到。怒江斷裂既是青藏塊體內部二、三級活動塊體的邊界,地處整體抬升和缺乏強烈差異運動的環境,本身新活動不甚強烈,從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資料,它不存在和汶川地震,龍門山斷裂那麼一個環境。因此難以構成蘊育和形成強烈地震,特別是7級以上的強烈地震的環境條件。當然,作為中國青藏高原地區,蘊育和發生7級以下中強地震是可能和可信的,個別地段,也不在水電大壩所在地區也可能有強烈地震。但是從目前來看,無論從它的地形地貌或者斷層本身的性質和它所處的大的力學環境,現在看不出有大塊體的大的差異運動的情況。如果從曆史的經驗,和我們所看到的認識來看,主要的地震還是在七級以下的中強地震。中強地震對大壩的設計來說,即使發生了地震,也都屬於大壩的設防標準以下的問題。但其對水電工程的影響都在設防和可控的範疇。這是怒江地震地質的環境。
第三點是汶川大地震災害增強對水電開發的經驗啟示和信心,我搞了幾十年的水電地震和地質研究,現在還直接參與這方麵一線工作,對水電的安全也跟大家一樣是非常關心的,因為。經過512汶川地震對水電的影響了解,特別是及紫坪鋪、沙排的情況,我得出這麼一個概念,汶川地震以後,對水電的開發,我增加了經驗和信心。最明顯的就是紫坪鋪的設計當時是按
因此,有四點值得回味(1)到目前為止無正規設計水電工程因地震毀滅性破壞的實例;(2)距汶川大地震發震斷裂直線距離僅4
(汶川地震震中距紫坪鋪水庫正常蓄水位下的古溪溝支庫段庫尾的最近距離約
第四,簡單的說一下。因為我從1963年搞水電地震地質評價,根據我的經驗,適宜水電站的河穀往往都不具備強烈地震的蘊育和發生的環境,這可能是老天爺給人類賜的一個不可多得的恩賜。很多適合水電開發的河穀,大家走一走,看一看,雖然有很多地方壩址不是搞地震地質的人選的壩址,但是他選的地方還真是地震少。從剛才的圖上就可以看到。原因很簡單,凡是這個地方能作為開發大型水電的好壩址,從構造環境來說必然是好的,如果構造活動強烈和複雜的就不大可能形成我們開發所需要的良好峽穀;另外,西部地區有些峽穀雖然有斷層通過,但是它的活動性又受到限製,強烈抬升,高差差不多一千到
時間關係,我就說到這兒。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