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形成的移民能否妥善安置是我國水電工程建設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長期以來受到國家和社會的高度關注。水電工程移民是由政府統一負責實施安置的,移民安置點的建設是項目法人、地方政府、移民群眾等多個相關利益主體都關注的事情,不可有半點馬虎。
移民安置點的初期選址過程中,往往是以地方政府和移民代表為主體,他們更多的是關注社會功能的發揮、生產生活的方便等,相應對安全性和合理性一般沒有很清晰的認識。在這一階段,應發揮主體設計院地質、水庫、建築等專業的作用,提出場地安全性、建設合理性等方麵的科學意見,並指導選址工作。
移民安置點選址的好壞,把握客觀公正的安全經濟設計理念尤顯重要。移民安置點新址選擇的原則是設計控製的先決條件,在實踐中設計考慮的原則有:宜選擇荒地、薄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牧草地;宜選在水源充足,水質良好,便於排水、通風和地形地質條件適宜的地段;有條件時應盡量靠近現有居民點布置,以便共享基礎設施,降低建設成本;應避開河洪、山洪、泥石流、衝溝、滑坡、風災、地震斷裂等災害影響以及生態敏感的地段;避免被鐵路、重要公路、高壓輸電線路、輸油管線和輸氣管線等分割。
場地的地質災害隱患,是選址過程中需要考慮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往往對於選址結果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地方政府和移民代表看中了一塊看上去較"好"的坡地,在技術人員勘察鑒定後,事實上可能是一個滑坡體,或者存在泥石流等其它地質災害隱患。近年來我國水電站建設重心在大西南、大西北地區,這些地區多屬高山峽穀區,構造活動頻繁,地質條件複雜,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發育,給水電站移民安置工作提出了更多的難題,我們在安置過程中越來越需要重視移民安置區的地質災害勘察、防治工作。特別是近年來極端天氣頻發,強降雨多有發生,在強降雨的誘發下,容易發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所以我們在移民安置區新址的規劃時應重點避開可能發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體的區域,順應自然條件、規避長期安全隱患。移民安置區新址都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重點查明規劃範圍內及附近穩定性較差或不穩定地質體的地質條件和可能發生的其它災害性環境工程地質問題,預測其危害程度,並提出預防措施和進行工程處理。根據地形、地質條件,我們對新址場地通常分為4類,一類、二類為場地整體穩定,適宜和較適宜修建的用地,是選址時優先選擇的對象;對於有規模較大的滑坡、塌岸、岩溶等不良地質場地,規劃後會形成邊坡較多的三類用地,需要經過技術經濟比較綜合論證後才會采用;要堅決避開存在難以治理的不良地質體地段的四類用地。
我們相信,從"以人為本"的精神出發,堅持科學選址的態度,切實做好選址工作,通過合理的工程措施,我們可以還給移民一個更為安全、美好的新家園。
(水電顧問集團 侯紅英/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