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1新聞來源:東北水利水電
[摘要]文中以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在我國的發展現狀為切入點,論述了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性,以及可持續發展評價在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的決策引導作用。並通過科學性等原則推薦了一係列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為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的可持續發展評價提供參考。 [關鍵詞]流域規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 [中圖分類號]X820.2[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2-0624(2013)08-0045-03 1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發展及現狀 1.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立法 2002年全國人大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將環評的領域拓展到"一地三域十專項"(即土地、流域、海域、區域及工業、旅遊、資源開發、農業、畜牧業等),確立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將環境影響評價從單純的建設項目擴展到各類發展規劃,規劃的範圍和水平使規劃環評能夠更好地解決長期的區域性的環境問題,有助於分析項目的累計影響,將環境因素納入到決策的過程中,使規劃更能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 1.2環境保護參與規劃決策 2009年《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標誌著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進入了新的階段。 《條例》要求將區域、流域生態係統整體影響作為規劃環評的著力點,從決策源頭防止生產力布局、資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環境問題,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統籌作為推進規劃環評的關鍵點,有利於在機製體製層麵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水平。 1.3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初,參照國際上的經驗做法,在已建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回顧評價的基礎上,探索性的開展了水利工程環境影響評價。80年代後期,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基本納入環境管理軌道,建立了比較健全的管理程序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體係。但隨著流域開發範圍和規模的不斷擴大,其對生態環境的連續、累積影響不斷顯現出來,在傳統的水利項目環評中難以體現累積的環境效應,因此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並逐步成為一種製度要求。[1] 2基於流域層麵的可持續發展 2.1流域可持續發展 流域可持續發展是以水為主體,以流域為研究空間,以流域中人和自然構成的複合係統為研究對象,把人和自然納入流域這一載體中,從傳統的以"人是自然主人"轉向"人是自然成員"為價值導向的現代生態文明發展方向,在流域複合係統內研究人與自然的關係及協調發展,同時還要充分考慮人與人之間的公平準則,這樣便可以較好地解決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關係,從更高層次上考慮人類生存和發展,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2]。 我國多以行政區為單元劃定規劃範圍,而流域作為一個相對完整的生態和地理單元,具有獨特的自然地理條件、生態環境景觀、經濟發展模式以及社會文化,因此以江河為核心的流域規劃是一種科學的規劃劃分方式,基於流域單元的可持續發展對於我國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3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江河流域規劃方案實施後所可能產生的環境變化及其影響的預測和評估。通過預估江河治理、開發對流域環境的影響,研究維護和改善環境的對策、措施,完善規劃方案。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把維護和改善流域生態與環境作為流域規劃的重要目標,使治理開發的流域在經濟、社會與環境方麵得到協調發展。 4可持續發展在流域規劃環評中的重要性 在流域內興建水利工程和水資源利用方式將改變流域內水土平衡及水循環特征。大量興建水庫、堤防將使流域內的水資源更多地攔蓄在河道之內,使流域內相對幹旱或少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濕地消失、湖泊萎縮、植被幹枯等生態惡性變化。而在幹旱地區大量引水灌溉、甚至種植水稻之類,一方麵改變了水資源的空間分布,非灌區水資源更加緊缺,另一方麵灌溉區域也因大量蒸發、下滲量少而導致土壤的鹽堿化[3,4]。 要引導流域的可持續發展,應以流域為單元,全麵推行一體化管理,綜合減災、環境、生態、資源開發等多種因素,充分發揮規劃的科學決策作用[5]。 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流域生態係統整體影響作為規劃環評的著力點,有利於在機製體製層麵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江河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範》提出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以"貫徹流域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基本原則。可見可持續發展評價在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地位十分重要。由於法律法規規定,流域規劃應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和基本原則,因此環境影響評價中包含可持續發展評價就是對規劃目標的一個檢驗,具有重要的決策指導性。 5流域可持續發展評價內容及推薦評價指標 5.1評價內容 根據《江河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範》要求,規劃對環境係統的宏觀影響應預測對流域可持續發展能力影響,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影響等。流域規劃環境影響首先應把握全局,針對戰略性、宏觀性、綜合性的環境影響進行預測評價。可持續發展能力影響應從水資源和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進行預測分析。按照流域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在規劃方案環境比選的基礎上,推薦既符合規劃目標,又滿足環境保護要求,不利影響較小且可以通過采取措施加以預防和減免的規劃方案。 在流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合理確定規劃的可持續發展水平,並通過調整規劃中可持續發展指標來實現最終目標,從宏觀角度來看,是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的必要手段。 5.2推薦評價指標 5.2.1評價指標篩選原則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持續發展指標應滿足五方麵的基本原則,科學性:首先應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經濟理論、環境生態理論、統計理論為依據,要求數據收集、範圍界定、指標定義、計算方法、權重選擇等都必須有科學的依據。針對性:符合既定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該目標對應的關鍵性問題,可持續發展指標一般包括規劃目標的重點內容。動態性:要貫穿規劃的全過程,包括製定、實施、調整階段,並確保延續性。整體協調性要求能全麵反映規劃可持續發展的特征。可操作性要盡可能選擇具有代表性或者敏感的指標,指標易於獲取和表述,並具有可比性[4]。 5.2.2推薦指標 流域規劃可持續發展評價是對經濟、社會、環境係統的協調與發展水平的滿意度,指標具有複雜、多變的特點,因此,應選取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舒適三項目標層指標。針對目標層選擇可以描述和衡量係統發展的質量指標,在空間和時間上反映變化趨勢、結構特征和發展水平。中層質量指標選取了九項,在經濟發展方麵選取經濟效益、經濟結構和經濟實力;社會進步方麵選取人口發展、生活質量和社會保障;環境舒適度選取資源環境、生態環境和環境質量,每級中層下分選出單項指標,共計34項,詳見表1[2,3,6-8]。 表1流域規劃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表 6流域規劃可持續發展評價展望 6.1現存問題 在我國,流域規劃範圍往往跨越或者分割行政區,使得規劃內容的協調和溝通存在不暢。在現有體製下,規劃編製、審批、實施和修編的隨意性較大,規劃環評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難以有效落實,從源頭防範布局性環境問題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開展規劃環評,衝擊了既有決策機製,而與規劃編製、審批部門之間的合作機製尚未建立,影響了環評有效性。 在技術層麵,由於現有規劃環評技術方法體係還不健全,評價對生態係統整體性影響、對環境和人群健康長期性影響的基礎性研究缺乏,規劃環評必需的數據庫平台尚未構建,影響了規劃環評的科學性。 6.2展望 隨著流域綜合規劃的開展,基於流域可持續發展評價的決策指導作用,這方麵的評價也需要不斷完善。評價指標是確定可持續發展水平的重要保證,指標體係和評價程序的建立是從理論轉向應用的技術手段。流域目前國內外在流域規劃層麵上的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係研究還比較薄弱,缺乏足夠的案例調研和經驗總結,係統性的研究還較少見,因此,將來在指標體係評價方法上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進行。 [參考文獻] [1]高吉喜.可持續發展理論探索—生態承載力理論、方法與應用[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1.64~72. [2]曹誌平.生態環境可持續管理—指標體係與研究發展[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1.11~20. [3]王慧敏.流域可持續發展係統理論與方法[M].南京:河南大學出版社.2000.20~24. [4]陳慶偉,劉昌明,郝芳華.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係研究[J].水利水電技術.38(4)8~11. [5]薑付仁.以流域為單元的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以海河流域為例[D].北京: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2001.34~48. [6]趙珊,麼相姝.基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可持續發展指標體係研究[J].吉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128(8).111~112. [7]張後輝.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可持續發展性的研[D].蘭州:蘭州大學,2011.1~13. [8]查鳳姝.水電開發對流域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學,2010.1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