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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之電價鬧得凶

2011-05-19新聞來源:新華網

2011年05月19日  來源: 半月談網

  自今年3月開始,新一輪電荒提前降臨。最初僅在江蘇、浙江、山東等地,逐漸有向全國遍布的趨勢。進入4月後,我國從東部到中西部,多個省份都出現了缺電現象,各地也采取了限電等措施。

  4月中旬,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預警今年大部分地區將出現電力供需“偏緊”。通知稱,受用電需求增長較快,少數地區電源、電網建設相對滯後,以及電煤、來水等不確定因素共同影響,今年大部分地區電力供需形勢偏緊,年初已有20個省(區、市)實施了有序用電,預計夏季高峰期華東、華北、南方供需缺口較大。通知同時還要求各地於5月底前將有序用電方案報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備案。

  在此背景下,原本被淡忘的電價改革話題再度成為人們議論的熱點。

  在被電荒煎熬半個多月後,湖南等省份可能將不得不上調電價。

  5月13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召集湖南、江西、貴州等部分省市相關負責人開會,討論對這些省份的上網電價進行結構性調整的問題。

  國家電監會信息中心處長楊名舟向本報證實,電監會也將於近日開會,商議電價上調問題,以對應各地電荒。

  “這次電荒,是煤電關係沒有理順,電價低、煤價高,幾年積累下來的結果。”電監會政策法規部副主任孫耀唯對記者稱。

  不過,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人士透露,發改委本次不會對部分省市的上網電價進行大幅度上調來解決電力企業虧損和地方電力短缺問題。

  此前中電聯提出,需要每千瓦時上網電價提升3分錢,才可以解決目前火電普遍虧損問題。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湖南分公司總經理魏遠表示,按照湖南省電價與煤價,不計電廠運營成本和財務成本,僅每度電對應的煤價,已比火電出廠價高2分錢,火電廠不願買煤,現全省電廠存煤僅夠一周發電所用。

  在這次以燎原之勢蔓延全國的電荒之中,湖南是重災區。

  5月10日,長沙市街頭十字路口的交通燈因缺電而停止使用。此時,長沙正在實施分區限電,而交通燈的電源都是就近從附近小區接來。

  現在,長沙有的小區來電2天,停電1天;有的晚上2點後停電到早上;有的從早上10點停至傍晚。

  唯一沒有停電的,是冬瓜山的電力小區,和自備充足發電機和燃料的極少數小區。

  即使自備發電機的五星級酒店,也貼出告示:“因市區限電,負荷不穩定,酒店空調將間斷開啟。”

  各大電影院因限電而關閉了空調,放映廳裏悶熱難耐。一些KTV等娛樂場所,也提醒消費者,因為隨時可能停電,營業時間提前到12點,並向消費者提供手電筒,以備突然停電。

  一些中小型發電機,在酒店、小區等用戶的搶購下,價格上漲約10-20%。

  “現在全省電網約有三分之一被不同程度地限電。”魏遠說,目前,湖南省電力供需缺口達到400萬千瓦/天。

  今年電荒來勢凶猛、並且在入夏用電高峰之前提前到來,與枯水有關。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辦公室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9日,湖南全省今年以來累計平均降雨較多年同期相比偏少53%。湘江、洞庭湖當天分別創下27.72米和21.75米的曆史同期最低水位。

  據國家電網湖南省電力公司介紹,由於全省骨幹水庫大多處於死水位運行,在全省940萬千瓦水電裝機中,可供發電的隻有220萬千瓦。

  水電的水幹了,火電的火也沒能點起來。

  魏遠算了一筆賬:在湖南火電業,忽略電廠運營成本、財務成本,僅每度電需用煤的價格,比湖南火電出廠價就要高2分錢。

  “如果考慮到我們是從銀行貸款買煤、發電後再還款,計上利息,再算上運營成本,那就虧得更多了。”魏遠說。

  湖南電監辦發布的年度報告顯示,2010年,湖南省主要發電企業總計虧損14.36億元,同比增虧8.07億元。其中,火電虧損19.14億元,水電贏利4.78億元。

  2010年,華能、大唐、華電等五大發電集團在湖南全麵虧損,合計虧損14.7億元。其中,大唐湖南分公司火電裝機近600萬千瓦,因此虧損額度最大,達7.5億元。

  三年來,湖南發電企業持續虧損,2008年虧損33.43億元,2009年上調電價幅度較高,依然虧損6.29億元。

  魏遠說,廣東等省份,雖然煤價也偏高,但電價高,買得起煤;而且臨海地區,進煤走海運,運價低廉,所以目前電荒尚不嚴重。

  另一方麵,山西、陝西、貴州等地紛紛向煤礦征收電煤出省調節費,最高達200元/噸,調節費多用於補貼火電廠。

  這使得湖南從省外購煤變得十分困難。目前湖南省全省存煤僅60萬噸,僅夠一周發電所用。

  “有些省的火電企業沒動力發電,至少有動力存煤,而我們是虧損累累,存煤的錢都沒有,也沒有買煤的動力。”魏遠說。

  湖南的電價遲遲未上調,與本省態度不無關係。

  4月中旬,16個省市被批準上調電價。其中山西漲幅最高,為2.6分/度,山東等五省上調2分/度,河南等兩省上調1.5分/度,另三省上調1分/度,一個省上調0.9分/度,還有四省上調0.4至0.5分/度。總體來看,16個省平均上調上網電價約1.2分/度。

  為何這次是部分調整?這恰恰反映了火電企業上網電價區域不平衡情況非常嚴重,區域性調整已勢在必行。從去年前11個月情況看,各地盈虧情況很不均衡。火電企業利潤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但山東、天津火電廠虧損麵也近50%,中部六省虧損麵超過50%,西部的雲南、陝西、四川、重慶、甘肅火電廠虧損麵均超50%,四川和雲南是去年首次虧損,東北三省火電廠全部虧損。

記者從中電聯了解到,截至去年10月底,五大發電集團所屬447家火電廠,260家虧損,虧損麵高達58.2%。青海、山東、海南火電企業資產負債率均超90%,山西、湖南、廣西、貴州、陝西、湖北、雲南、四川均超80%。

  值得注意的是,火電廠“貧富不均”現象較為嚴重,以廣東為例,去年1至5月火電廠利潤達到60億元以上,占全國總額的近40%,原因就在於上網電價不均衡。大部分省份由於曆史原因,上網電價定價一直偏低。例如山西火電廠一直是虧損重災區,主要因為山西火電上網電價原是按“低煤價、低電價”模式核定,上網電價按坑口火電來定。但之後電煤價格放開,省內外煤價格拉平,煤炭大量出省,這使得山西發電企業陷入“高煤價、低電價”的困境。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近日對電力行業密集調研,地方調研首站即定山西。據了解,山西省中南部多家電廠連續三年巨額虧損,買不起煤、發不起電,經營難以為繼。山西漳山等11家發電企業三年累計虧損97.09億元。

  根本原因就在於上網電價不均衡:華北和中部地區的平均上網電價明顯低於廣東和東南沿海地區。

  前述火電央企人士表示,湖南原本亦在上述被批名單之列,但這省物價部門出於控製通脹等方麵考慮,未批準本省電價上漲。

  “物價部門認為,湖南省火電上網價全國第四,水電上網價全國第一,已經很高了,與經濟排名不相符,不能上漲。”這位人士透露。

  但這位人士認為,湖南省水電占比偏高,綜合上網電價全國排名僅15名,“仍有不少上調空間”。

  大唐湖南公司副總經理羅日平曾撰寫了一份題為《湖南火電解困的對策思考》的文章,其中指出,湖南省水電占比較高,火電長期為水電讓路,豐水期停機、枯水期開機,發電機組開機率很低,嚴重影響火電業經營。

  “這種持續多年的虧損,不僅需要企業自身的努力,更需要政府的鼎力支持。”文章提出。

  不過,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人士透露,發改委本次不會對部分省市的上網電價進行大幅度上調來解決電力企業虧損和地方電力短缺問題。鑒於目前的通脹壓力,大麵積提高電價會加劇物價上升,所以發改委希望各地還是以加快調整產業結構為主,改變經濟增長對能耗的過分依賴。

  “而且發改委認為,單純上調電價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電荒問題。”這位人士表示,“單純調整上網電價,電煤價格也會很快上來,這樣上調上網電價帶來的利潤,很快要被接下來的電煤價格上調吞噬。”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部主任薛靜:今年將是自2004年大缺電以來缺電最嚴重的一年,而且還沒有“探底”。開年以來,全國電力供需持續旺盛,1至4月全國發電量和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12.6%和12.4%,處於近年高位。2-4月本是用電“淡季”,卻從東部到中部多省市出現較大用電缺口。

  國家電網公司營銷部主任蘇勝新:4月份以來浙江、江西、湖南、重慶缺電最突出,其中湖南電網最大限電負荷達到570萬千瓦,占該省實際用電需求的33.7%。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俞燕山:從最近一周監測情況來看,重慶、湖南、安徽等地出現拉閘限電;浙江、貴州、廣東、湖南、江西等地實行錯峰用電;從中西部青海、湖北、湖南等傳統缺煤省份到山西、陝西、河南等產煤大省都出現了缺煤停機現象。

  記者:夏季“電荒”會不會加劇?

  薛靜:今夏供需形勢將呈現“缺口出現更早、範圍有所擴大、強度有所增強”的新特點。保守估計全國供電缺口在3000萬千瓦左右,相當於兩個安徽或三個重慶的發電裝機容量。

  蘇勝新:如果電煤供需矛盾進一步加劇,旱情繼續影響水力發電,並且出現持續異常高溫天氣,電力缺口將擴大到4000萬千瓦左右。

  記者:今後幾年“電荒”會不會持續?

  薛靜:目前發電源在建規模嚴重不足,加上火電建設積極性降低,將造成今後幾年火電投產規模不合理地快速下降,不能滿足電力需求的增長,預計在“十二五”中期的2013年電力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

  蘇勝新:未來兩年電力供需緊張形勢將不斷加劇。預計2012年最大電力缺口約5000萬千瓦,2013年若情況得不到改觀最大電力缺口將超過7000萬千瓦。

  在采訪中,不同人士都提出了許多現有電力供應體製的弊端,其中有一個名詞被反複提及——電價。

  一位在電力行業工作了40多年的老專家,日前在北京城區一家餐館,發現了一個令他吃驚的事:這家餐館的實際電價比國家發改委公布的北京市商業電價每度高出約2毛錢。

  根據餐館老板的電費單,這家餐館一個月消耗了28810度電,支付電費29973.95元,平均每度1.04元。北京市商業用電目錄電價為每度0.794元。

  這並非特例。

記者對北京、上海、重慶、廣州、南京、濟南、西安、長沙、銀川、烏海、嘉興、佛山等地工商業電力用戶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覆蓋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兼顧了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多個地區。結果顯示,工商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商業企業,用電的實際價格普遍高於國家發改委及地方發改委公布的目錄電價。

  比如,北京多處寫字樓用戶的電價均超過每度0.9元,商鋪和飯店的用電價格多在每度1.1元以上,即使考慮峰穀分時定價因素,仍超出目錄電價0.06元到0.278元不等;

  上海調查的兩家工廠,今年1月平均電價分別為每度1.017元和0.758元,超出目錄電價0.088元和0.189元;

  西安調查的四家商戶,用電電價在每度1.3元至1.6元之間,超出當地目錄電價0.33元至0.63元;

  濟南一家酒店的平均電價為每度1.02元,超出當地目錄電價0.174元;

  浙江一商場租戶,電價每度1.22元,超出目錄電價0.14元……

  這些價格都高於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目錄電價。有的地方,如陝西,甚至超過當地峰段目錄電價最高值。如果與國家電網公布的平均銷售電價相比,很多地方更是高出1倍到2倍。據國家電監會年度電力監管報告,2007年國家電網公司平均銷售電價為0.501元/度,2008年為0.519元/度,2009年為0.534元/度。國家發改委2008年公布的各地銷售電價標準則從0.306元/度到0.689元/度不等。

  中國對終端銷售電價實行目錄電價製度,根據用戶類型不同,分為居民用電、工商業用電和大工業用電、農業用電四大類,並按電壓等級和地區規定了不同用電價格,各地各類用電價格均由國家發改委核準。根據《電力法》規定,“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時交納電費。”

  但從調查結果看,目前中國普遍存在著工商業電價實際執行價格高於國家發改委核準電價的情況,國家目錄電價形同虛設。

  這種情況在電力業內已不是秘密。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曾數次在國家能源局會議上提起,他曾在山東一家炒茶廠詢問到其執行電價為0.9元/度,這讓他感到相當震驚。按規定,這家炒茶廠應執行普通工業電價,而山東核準的一般目錄電價為0.7339元/度。

  電力是一種需求彈性極低的產品,收取電費又由各地供電局執行。盡管在2002年的電力改革之後,供電局已經被劃入電網公司,但普通消費者仍多視之為政府部門,因而在繳費中即使對電費有疑問,也很少質疑,隻能按照收費人員提供的單據一繳了事。在調查中,一位寫字樓租戶告訴記者,她的家人都在地方電力局從事技術工作,她相信電價就是按照目錄電價來收的,不可能多收。

  但是,就是這家租戶,電費單上每度1.07元的電價白紙黑字,卻從未存在於北京市的電價目錄上。

電價超收從何而來?

  電價製度原因之外,從用電類型無限細分到具體的抄表收費自由裁定,五花八門的人為因素為電費層層加碼

  造成上述局麵的原因,首先與中國的電價製度有關。

  中國電價製度分為兩大類——單一製電價和兩部製電價。簡而言之,單一製電價是指用戶隻需根據電表計數繳納電費,以用電量乘以電價即得應繳電費;兩部製電價用戶除了要按用電量繳納電費,還要根據用戶的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繳納一部分基本電費。居民用電、一般工商業用電以及農業生產用電采用的是單一製電價,大工業用戶則采用兩部製電價。因此,大工業用戶的實際用電價格普遍高於目錄電價中的單價,多由兩部製導致。

  峰穀分時電價,也是導致實際電價上升的一個因素。目前峰穀分時電價正在中國很多地區試點推行。峰穀分時電價是指據電網的負荷變化情況,將每天24小時劃分為高峰、平段、低穀等多個時段,不同時段執行不同的電價水平。國家發改委核準電價多作為平段電價,哪類電價需要執行峰穀分時製度,以及具體的時段劃分等內容則由地方的物價部門和經貿委等確定。

  理論上,峰穀電價與國家發改委核準的不分時目錄電價之間應有一個計算公式,以保證以峰穀分時定出的電價與不分時目錄電價持平。但從試點地區的情況看,峰穀電價給工商企業帶來的一個實際後果就是平均電價上升,企業需要多繳電費。

  但是,這兩條遠不足以解釋實際電價高於目錄電價的所有情況,在調查中,從用電類型無限細分到具體的抄表收費自由裁定,五花八門的人為因素為電費層層加碼。

  以北京市工商業用電為例。2009年11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發布的發改價格[2009]2919號文件中曾明確提到,“同意北京市商業、非居民照明、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價格合並為一般工商業電價類別”,由此將北京市用電類型從過去的七類歸並為四類:居民生活用電,一般工商業用電,大工業用電和農業生產用電,並以此為標準公布了北京市的銷售電價。

但是,北京市電力公司網站上公布的電價卻還包括工商業未同價前的七類。記者通過“95558”電力服務熱線向北京市電力公司詢問電價類型時,得到的回答也是“現在北京執行的還是七類電價”,至於用戶的用電究竟屬於哪一類,則要依據“用電性質和用電電表類型”來定。

  北京市的工商業用電同價為何遲遲無法落實?原因很簡單,國家發改委現在按“四類”核準的“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比過去按“七類”核準的非居民照明、商業和普通工業的電價都要低,作為售電方,電網企業自然缺乏執行的動力。

  到了具體收費層麵,分類就更加複雜。北京市一餐廳的電費單上,甚至出現了廚房動力櫃和門頭霓虹燈兩項單列電費,對應電價高達每度1.14元,比核準的工商業用電價格每度高出0.34元,超收40%以上!北京一家幼兒園按相關規定應采用居民用電價格(0.4883元/度)繳納電費,但實際繳納電費時還是被單列出了動力電與照明電兩項,以至最後繳費遠高於0.48元/度。

  所謂動力電和照明電的分類,源於1999年前執行的一套計費標準。根據這一標準,電價按明電、動力電等分為八大類幾百種電價,“內行說不清,外行聽不懂”。動力電和照明電這樣的曆史說法已在發改委電價目錄上消失,但在北京、長沙等地,卻仍然出現在電費單上,有的變成了多收電費的依據。

  在調查中,上海市一家工廠的平均電價高達1.017元/度,原因則在於超出最大需量部分的容量電價要加倍計費。按照兩部製電價收費的規定,如果是按照最大需量繳納容量電費,一旦實際用電超過最大需量,超出的部分,容量電費加倍計算。這一做法的初衷是為了在供電緊張的情況下限製用戶用電,但一直沿用到電力供應不再緊缺的今天,在一些電力業內人士看來值得商榷。

  上海同時也是國內最早試行峰穀分時電價的城市,自1993年後逐漸在全國推廣,其目的是鼓勵用電客戶合理安排用電時間,削峰填穀。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的初衷原本很好,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產生了很多問題。

  要實行有效的峰穀分時電價製度,分時電表必不可少,這樣才能分別計算峰穀平三段的用電時間。但對於很多租用商鋪和寫字樓的用戶,隻有寫字樓的總表是分時電表,每個租戶的分表還是不分時的,因此隻能根據大樓的總用電量和電費為每個用戶估算出一個不分時的電價來。這個電價合理與否,很大程度上依賴物業管理人員的規範程度。而從調查的情況看,多地物業根據峰穀向業主收取的分時電費單價,普遍存在不合理偏高的現象。

  在北京西郊一家汽車配件銷售市場租有商鋪的張某說:“我們的電價很貴,1.2元/度,電費單上隻有用了多少度電和一共多少錢。”這個數字甚至超過了北京市目錄電價中峰段工商業用電的最高值(1.194元/度)。“我們的物業是國資的,很強勢。”張某無奈表示。

  峰段、平段、穀段的時間設置更對實際電價水平影響巨大,合理與否也有爭議。比如北京、山東等地在峰段之外,又設出了更高定價的尖峰段,實際等於提高了電價。再比如上海的分時電價不設平段,而每天峰段時間高達16個小時,實際效果也等同於提高電價。

  分類的龐雜,以及峰穀分時收費與分時電表的脫節,都給予了基層收取電費的工作人員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的一家鐵礦石加工企業,盡管電費單的用電分類一欄寫著“大工業/35kV-110kV以下”,但在電費信息一欄中,電價又被分成了兩類:大工業(配套鐵合金)和大工業,電價分別為0.3579元/度和0.4009元/度。實際上計費表隻有一塊,也就是說,正好6萬度的大工業用電是電網收費人員主觀估算出來的。

  如果說這還是由於沒有分表計量所采用的權宜辦法,能夠分表計量的情況又如何?一家長沙的商貿企業告訴記者,要想少交電費,隻需“搞掂”抄表員就可以。他們的企業有宿舍區,所以有工商業用電和居民用電之分。因為居民用電價格遠低於工商業用電,有時居民用電少一些,他們也可以跟抄表員商量,多算點居民用電,少算些工商業用電;還有時當月用電量較大,抄表員會主動提出把表撥回去,然後從省下來的電費裏拿走一半。

  工商業用電戶以中小工業製造和服務業為主,卻承受最高的電價,這在正大力推動經濟轉型的中國顯得相當反諷

  實際電費執行過程中有如此眾多的權宜和自由裁量,與中國過去的複雜的電價分類曆史有關,也與中國近年來提倡節能減排而推出新舉措有關。但由於監管不力,以及新計費方式並沒有相應的配套,實際執行過程中,都變成了電網企業增加利潤的“加價三十六計”。

  盡管各省銷售電價均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後公布,但目錄電價中,各地電價情況仍千差萬別。除了用電類型不盡相同,有些省份直接公布了峰穀分時電價,有些省市則隻公布了平段電價。

  到了地方執行層麵,除了前述北京市這樣未執行工商業同價的情況,還存在著夏季用電電價和非夏季用電電價等區別。山東省的目錄電價,甚至是分不同縣市核準的。在廣東,雖然國家發改委核準的是全省統一電價,但各市實際執行的電價標準並不相同。廣東省物價局對此的解釋是,在很早之前,電價定價權在地方,導致各地電價存在差異,現在雖然由國家發改委統一核準,但要真正實行,還需要一段時間的過渡。

  正是因為有這麼多的特例、曆史情況和各地的“具體做法”,發改委又不厭其煩地一一核準,一個更簡明、規範的電價標準遲遲不能建立起來。由此導致的現實就是:除了相對清晰的居民用電,工商業實際用電價格遠高於目錄電價,國家發改委核準的所謂目錄電價形同虛設。記者曾就發現的上述電價問題詢問國家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的官員,答複是這些操作層麵的問題還得由地方物價部門和電網企業決定,“電監會也並不清楚”。

電力監管部門尚不清楚,遑論普通用戶?

拋開實際操作中出現的問題,各地目錄電價是否公平合理?

  多年來,國家發改委對電價的調整多是在價格上,鮮少對電價結構進行調整。以兩部製電價為例,用於大工業用戶已經數十年。“最早的初衷是為了鼓勵企業多用電,這樣容量電價平均到每度電裏就會少一些。”中國社會科學院規製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張昕竹如是說。同時由於當時供電緊張,又設置最大需量以限製過多用電。半個世紀之後的今天,電力供求模式和國民經濟結構已經出現了巨大的變化,但兩部製電價除了電價數額變化,還是在沿用當年的辦法。

  比較國內外的電價,一個最大的差別是國外通常是工業用電價格低於居民用電價格。但在中國是工商業用電價格最高,居民用電價格較低,大工業用電相對也較低。

  國外這種電價的製定邏輯很簡單,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相對居民是用電大戶,高電壓等級的工業用電與低電壓等級的居民用電相比,輸配成本更低,因此可享受更低的價格。

  形成國內這種電價局麵的邏輯,則要複雜許多:壓低居民用電價格主要是出於社會穩定的考慮;而大工業用電用電量大,輸送成本低,也是供電企業較為重視的用戶,甚至有地方供電部門違反相關規定給工業企業按照優惠電價計費的情況出現。結果就是工商業用戶最終承受了更高的電價。

  美國駐華使館的博客上“曬”有一張弗吉尼亞州一戶居民2010年12月中旬到2011年1月中旬的電費單。用電860度,電費120.06美元,平均每度電合人民幣0.92元。美國工商業用電價格比這還要低,約為每度電0.5元到0.6元。也就是說,對中國一般的中小工業製造業和服務業企業來說,它們承擔的電價比美國同類型企業要高出2倍左右。

  工商業用電戶以中小工業製造和服務業為主,卻承受最高的電價,這在正大力推動經濟轉型的中國顯得相當反諷。促進第三產業發展,顯然不能僅僅依靠個別地方“對商業用電暫不執行峰穀分時電價”的做法,而需要對目前的電價結構和形成機製進行徹底的調整。

  同樣是工商業用戶,實際遭遇亦有不同。在調查中,記者發現,如果是規模比較大的用戶,所能接觸到的電費信息相對較為詳細,多繳費的情況雖然也有,但差得不多,個別還可能擁有與電網議價的餘地。但對於小型商鋪等用戶,它們實際支付的平均電價較高,且往往申訴無門。

  根據國家電監會發布的《電力監管年度報告(2009)》,2009年全年,全國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熱線收到的10381條有效信息中,電價執行和收費方麵的問題共805件,占7.75%。

  2010年全社會用電量近4.2萬億度,超收主要發生在第三產業和中小型的第二產業企業

  電網及其基層人員,為什麼會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傾向於多收費?一些原本在其他國家行之有效的節能方式如峰穀定價,為何在執行中走樣?在很多電力業內人士看來,關鍵在於目前中國的電網企業仍然在依靠傳統的“吃差價”來獲得盈利。一位國家能源局官員直言,“這是世界上最落後的一種盈利模式,隻有中國和朝鮮還在用”。

  差價指的是需求側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之間的差值。在中國,電網企業的利潤主要就來自於銷售電價比上網電價多出的部分。隻要這種盈利模式不被打破,電網企業就會依靠壟斷優勢來盡可能壓低上網電價,同時提高銷售電價。

  據電力業內人士介紹,在購電環節,電網企業壓低上網電價的方式包括以低價收購超出計劃的發電量,以及通過延長新機調試周期、跨省輸電(將發電量輸送到電價更低的省份)、上網側峰穀分時定價等方式壓低電價等。

  河南省電監會曾對省內發電企業上報的數據進行過分析:河南省30家火電企業因執行峰平穀電價政策,導致上網電價平均每度電下降了0.005元左右,企業減少收入約4.29億元。主要原因就是由於電力調度由電網說了算,發電企業在時段分配上沒有自主權。

  2008年3月,國家能源局曾就當時煤價瘋漲問題開調研會。一位來自五大發電集團的企業代表表示,他們並不希望實行煤電聯動,因為電價一漲,煤價會再漲,電價還是跟不上。他表示,“如果國家能夠加強監管,確保電網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上網電價進行結算,發電企業就能夠扭虧為盈”。

  按照這家發電企業算過的賬,電網企業的收購電價普遍比發改委公布的上網電價每度低了3分到4分錢。

全國政協委員、原大唐集團公司總經理翟若愚在今年政協提案中直接呼籲,“要進一步規範電力市場,保證國家已核定的上網電價能執行到位”。

  水電企業同樣有類似困擾,但跟火電企業一樣,對於處於壟斷地位的電網公司敢怒不敢言。水電的上網電價按照季節分為峰汛枯三大類,每天又分為峰穀平三段,一共有九個電價。電網企業可以控製每台機組的開停機,因此,要想在價格較高的枯期多發電的話,與電網企業的關係尤為重要。四川一位水電企業工作人士告訴記者,調度對發電企業利益影響巨大,電網企業不可能讓出這個權力。就是因為算不過電網調度,所以發電企業普遍拿不到標杆電價。

  在中國社科院的張昕竹看來,中國目前電價機製最大的弊病,在於無法形成發電企業之間的自由競爭。發電環節作為競爭性領域,應當通過競爭,由市場供需關係平衡點的邊際成本形成電價。這個邊際成本無需政府管理和監督,如果成本和價格一旦高了,自己發的電就可能賣不出去。如果實現自由競爭,就可以解決煤電輪番漲價最後由消費者埋單的惡性循環。

  2010年全社會用電量近4.2萬億度,由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收購和銷售。國網公司約占80%,其餘20%主要由南網公司銷售。

  根據中電聯的數據,2010年國內第二產業(工業)和第三產業(服務業)的用電量分別占全社會用電量的約75%和10%,另外15%是居民用電和農業用電。財新調查發現超收主要發生在第三產業和中小型的第二產業企業。無從得知超收準確範圍,姑且假設一種情形:第二產業用電中有三分之一出現超收,而服務業中全部超收,則每度電超收一分錢,就意味著超收電費167億元。

  超收電費去了哪裏?是直接變成了相關收費人員的個人收入?還是變成了電網的隱形盈利,進而成為電網企業職工的隱形福利?著名經濟學家周其仁說過:壟斷企業的成本是不可知的。

  如何打破電網的吃差價盈利模式?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王駿在《什麼是“水火同價”》一文中給出了答案:“國務院2003年批準的《電價改革方案》中,基本思路之一便是對電網企業進行單獨定價。如果政府根據相對平均成本和允許利潤,對電網企業進行單獨定價,電網企業就將告別‘吃差價’的盈利方式,而是成為真正‘傳輸電力’的公用事業單位。”

  八年過去了,中國仍然沒有製定出單獨的輸配電價,它還隻是一個從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間擠出來的概念。國家發改委曾在2007年和2008年兩度就輸配電價發文,公布的卻是2006年和2007年各省份的輸配電價標準,時間上的滯後和可操作性的缺失使得這兩個文件從未得以實施,更遑論國家對電網輸配電成本與收入的監管。

  有國家發改委內部知情人士透露,這兩份文件是當時電力改革壓力催生的產物,自製定之日起就沒有想過要實施,輸配電價定得低是為了反映電網企業的艱苦,為要求漲價鋪平道路。

  4月2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會議指出,2011上將穩步推進電價改革,完善成品油、天然氣價格形成機製。

  此前,2009年,國家發改委、電監會均表示正在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相關文件有望近期出台,屆時將試點競價上網、核定輸配電價以及銷售電價與上網價聯動,如推行順利,則可以解決煤電“頂牛”這一多年體製痼疾。

  據悉,國家發改委、電監會醞釀了一份關於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文件,根據文件內容,未來將試點競價上網、核定輸配電價以及銷售電價與上網價聯動,這一重大舉措將大大接近電力改革的目標,如果理想的話,可以解決煤電“頂牛”這一多年來體製痼疾,並可為時而巨虧、時而盈利豐厚的發電企業買上“保險”,確保其穩定的盈利預期。

  此外,對新建機組將放開上網電價、以及繼續大力推進大用戶直購電和電力市場化建設,將有助於增厚發電企業盈利。

  這次電價改革的重頭戲是,將進行如下試點:放開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實行競價上網,銷售電價與競爭形成的上網電價實行聯動,工商業電價每6個月變動一次,而農業和居民生活用電每年最多變動一次。當然,《意見》規定,為避免電價過度上漲,對發電企業報價規定最高限價。此舉將徹底改變以前的政府定價的上網電價機製,未來假如電企主要成本——煤炭價格波動,上網電價方麵可以把上漲成本向下遊傳導,對於大部分電力上市公司來說,可以穩定利潤預期。

  針對當前銷售電價,《意見》還首度提出了今後居民電價將實行階梯電價,將居民每月用電量進行分檔,第一檔為基本生活用電,這部分電價保持基本穩定;超過基本用電需求的部分實行分檔遞增。

  該項改革計劃用5年時間實施,並將逐步實現全國範圍內的工商業用電同價,城鄉各類用電同電同價。

  對於這一改革方案,專家和居民的反響較為強烈。

  第一檔電量的確定是階梯電價的核心問題,也是大家最為關注的熱點問題。

  按目前方案,是以覆蓋70%至80%的居民家庭為標準確定第一檔電量。以全國平均為例,覆蓋70%的居民家庭戶均用電量為110度,覆蓋80%家庭的戶均用電量為140度。需要強調的是,許多人以為,此次階梯電價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檔,因此覺得第一檔電量偏低,這是個誤解。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兩個方案,隻是規定各地應按70%或者80%的覆蓋率去確定各地分檔標準,但相同的覆蓋率下,各地具體電量分檔標準會所有不同。

北京案例

我家一月300度

  宋佳(北京市民,三口之家女主人):父母不跟我們一塊住,但是常過來看孩子,平時家裏怎麼也得四口人。一季度1000度電,這就是我家的平均用電水平,看方案肯定是最高一檔了,可我覺得自己就是平均水平啊。冰箱、熱水器、電視、電腦、空調、洗衣機,耗電的大戶就是這些了,誰家不都這樣嗎?

  貓撲網友:計算一下家庭固定用電量:冰箱一個月30度電;家庭照明,假設80瓦×5小時/天×30天=12度電;電視,假設150瓦×4小時×30天=18度電;電腦,台式電腦200瓦×3小時/天×30天=18度電;燒開水,每天1度電×30=30度。這些差不多是每天固定要花費的電量。於是30+12+18+18+30=108度。

  如果再使用空調和電熱水器則150度是遠遠不夠用的,而適當使用這些設備很多時候是家庭所必需的。

能源專家

北京110度是不可能的

  林伯強(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國內最早倡導階梯電價方案的能源專家):

  我覺得現在存在誤解,方案中是以覆蓋率為原則,由各地方根據覆蓋率計算出各自的分檔標準。各地電量消費情況不同,分檔標準肯定也不同,像北京,110度肯定是不可能的。

  可能也有人覺得方案設置的覆蓋率低了。我認為,如果要再加大覆蓋率的話,這個階梯電價的設置就沒有太大的意義了。

能省出多少電?

發改委說

促進節能減排

  從階梯電價設計理念和所要實現的目的看,實施居民階梯電價製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促進節能減排。近幾年來,國家出台了一係列促進節能減排的價格政策,如對高耗能行業實行了差別電價,對超能耗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等,這些政策都是在現行基礎上實行電價加價,通過發揮價格杠杆對利益關係的調節作用,有效地促進了節能環保。實行階梯電價政策,也是將上述思路推廣至電力居民用戶,促進居民用戶特別是用電量多的用戶調整用電行為,節約用電。

北京案例

真沒什麼可省的了

  宋佳:我覺得沒什麼節電的空間了。從照明來說,小孩滿屋子跑,至少客廳、臥室我得開著燈。還有空調,我用得算省了,都是為了孩子才用的。還有電腦,多數時候開著也是因為工作上的事兒。電視我們看的也少。真不知道還有什麼可省的?

  淩豐(北京市民,兩口之家男主人):想了想,還是有省電的空間吧。比如我的電腦,有的時候為了下載東西成天開著,這上麵可以想辦法省省。還有電熱水器,我現在設置的是定時開機,可能耗電比較多,也沒什麼必要,可以改改,但不知道會不會有效。

  @闞治東:方案目的是限製用電還是節能減排?我認為兩者不應該是一回事。如不區分,隻能把具有重要意義的節能減排工作引向歧途。

能源專家

更重要是觀念上改革

  林:有些家庭覺得改變用電習慣很難。但現在民間激烈的辯論已經很好地說明大多數人並非無動於衷,如果階梯電價實行了,他們就會注意改變習慣、避免浪費。而且,節能減排應該是一個長期的效應,大家開始對電價的新機製有所反應了,節能減排的效果才能出來,要立刻感覺到不太可能。所以我認為,這次階梯電價的實行更重要的是在觀念上的改革。

  另外要提醒一下,節能減排並非是實施階梯電價的唯一目標,另一方麵我們還是要保證社會公平。

要否設置獎懲?

發改委說

居民電價不具下調基礎

  近年來,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上漲,我國除居民外的其他行業電價年均上漲4%,但絕大多數地區居民用電價格一直未作調整,導致居民電價與工業電價比價關係嚴重失調,居民電價大幅低於工業電價。因此,目前居民電價整體不具備下調的基礎。階梯電價方案對設置“電價下調”檔次問題也有過考慮,即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實行優惠電價或者電價補貼,但是操作難度較大。

北京案例

一個月100度有獎嗎?

  宋佳:年輕人用電肯定多,老年人會用得少一些。我父母買1000度電能用10個月,平均一個月也就100度。現在的方案說是節能減排,對用電多的提價懲罰了,那對這些常年用電量少的老人,是不是應該降價鼓勵呢?

  網友:階梯電價其實還是有必要的,我認為宗旨應該是:少用獎勵,多用懲罰,浪費罰款。比如,特殊群體(如孤寡老人)用電在50度以內免費,用電少的應該享受優惠電價,正常用電按現價執行,富裕型用電適當提價,更大電量則進行懲罰性收費。

能源專家

有人不提有人多提?

  林:我希望能夠通過提高第三檔電價,能把奢侈的消費降到最低限度。對於奢侈消費,征收更高些的電費當然更好,抑製作用會更大。

  現在居民電價已經兩年沒有提了,隨著發電成本上漲,價格不可能一直停滯。我們可以辯論的是,以什麼方式來提。我覺得相比“單一電價”的一起提價,公眾更能接受有人不提、有人多提一些,因為中低收入人口畢竟還是占大多數。

能不能多分檔?

發改委說

按季節分檔正在論證

  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南北季節氣候差異較大,在用電方麵確實存在季節性不均衡問題。許多人提出電量分檔應考慮北方冬季取暖用電,南方夏季製冷用電差異等因素。解決上述問題可以有幾種思路:一是按照季度設置分檔標準。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為周期來計算階梯電費。上述兩種思路各有利弊。為了妥善解決該問題,我們已委托電力技術研究機構進行深入研究論證,提出政策建議。

北京案例

我家電表冬夏狂轉春秋龜慢

  王楠(本市居民):我跟父母住一起,兩間平房,沒太多的電器,就電冰箱費點兒電,要是不開空調和電暖器,一天隻用兩三度電。可這種日子很短啊,一到冬夏,用電量會增加很多。夏天開了空調,一個月也得200度電上下,冬天用的電暖器更耗電了。看現在的方案,冬夏的時候我家可能在第二檔,會漲點兒錢。那平時我用電省的時候,能不能在電費上也有四季之分?

能源專家

階梯電價隻是第一步?

  林:多檔當然是可以做的,獎勵電價的主意非常好,也是可以做的,其實隻要對節能減排、對公平有好處,都可以設計。

  但是,目前作為階梯電價的第一步,不宜做得太複雜,應該最為簡單明了,讓大家都能接受。以後我們可以進一步做,做得更好。比如分時電價、峰穀電價、季節電價,這都可以考慮。

  中國的電力價格改革,還不具備交給市場來完成的大環境,我們就希望能夠通過一步一步小的改變來實現。這次的階梯電價隻是一小步,但是激起這麼大的反響,就是因為它牽涉到了居民的利益。

  “對電企來說,上調電價已勢在必行,也實屬無奈。”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畢竟,市場上這幾年煤價的漲幅已遠超電價的漲幅。中電聯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03年以來,煤炭價格持續上漲,秦皇島5500大卡煤炭價格累計上漲超過150%,銷售電價漲幅僅隻上漲了32%。

  “國家能源局已明確發出了信號,政府將很快采取措施,因為電力公司的虧損局麵是不可持續的。”美銀美林經濟學家陸挺同樣將電價上調作為必然發生的事情,“據美銀美林電力行業分析師觀點,電價新"機製"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成為2008年相關模式的翻版。即政府可能先上調上網電價,而暫不調整終端用戶電價,然後再上調非居民用電價格。最後,當通脹壓力開始緩解時(很可能在下半年),政府就可能調整居民用電價格。”

  野村證券亞洲電力行業研究主管李泓廣也表示,按目前煤價上漲的情況,國家發改委或在未來某個時間點上調電價。

  電價雖未上調,但分析人士已然開始討論由此帶來的影響。據證券分析師此前的研究,電價在中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占比較小。據官方數據,2003年至2007年期間,電費支出占中國居民家庭人均總消費支出的比重不到3%。

  “雖然直接影響有限,但心理層麵的影響同樣不可小覷。尤其是,在目前通脹預期還很強烈的情況下,電價一旦上漲,勢必將進一步推高這種預期。”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說,“好消息在於,據目前的消息,國家相關部門隻選擇在部分煤電矛盾突出的地方上調,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國家的智慧。”

  “關於價格問題的關鍵節點或不在於此。”崔新生進一步分析,“目前的情況是,一邊是資源類價格在上漲或存在漲價預期,如電價和油價,一邊是卻是國家發改委在約談日化企業、食品企業等諸多行業和企業,以抑製居民生活支出的加大。看似都有各自合理的邏輯,但實際上,卻體現了穩定物價情況下的一種計劃價格思維。而這種思維能否真正且長久地起到相關效果,尚需時間檢驗。”

  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宋頌興對此表示認同。“價格體係是市場經濟的基礎之一。但現在一邊漲價,一邊抑製漲價的矛盾局麵表明,中國的總體價格政策尚不明晰,且計劃思維似乎逐步占據了上風。”他說,“做個假設,如果回到計劃定價,國家相關部門不光要管價格,還要管理供應、銷售等市場環節的方方麵麵。在目前情況下,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關鍵還是要明確改革思路,打破權益體製,讓包括電價在內的越來越多的商品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宋頌興說,“從長遠說,這才真正有利於中國經濟的發展及物價的穩定。”

  有專家表示,我國實行的還是“計劃電”,電力市場開放程度還很低。長期以來的煤電“頂牛”問題,也都歸罪於“市場煤”、“計劃電”;甚至把電力行業存在的問題也歸罪於“計劃電”,因此業界對電價改革的呼聲很高。電價改革確實是電力行業最迫切的大問題之一,但怎麼改革同樣也是難題。畢竟電力價格關乎民生,關乎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的發展。所以,電價改革不能隻征求電力行業的內部意見,還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使電價改革能順應民意,平衡各方利益。

  現在發電企業的種類很多,不僅有火電、水電,近年來又增加了核電、風電,以及太陽能、生物質、垃圾發電,等等。由於所利用的資源不同,發電成本必然有高有低。如果不考慮發電成本,所有發電企業都實行競價上網,低成本的水電必然得利,而高成本的發電企業若非電力需求旺盛,則很難生存。表麵看,競價上網是市場化了,但是對不同發電企業來說,不僅沒有公平可言,還可能帶來“傷害”。比如,過度發展水電會破壞生態,不給有環保意義的風電企業以特殊照顧,風電企業很難有突破性發展。

  據介紹,目前的上網電價水電為每度0.20元至0.30元,火電為每度0.40元至0.50元,風電為每度0.55元至0.75元。在競價上網中,水電企業最具優勢,勢必引發新一輪的“跑馬圈水”現象,且不說可能抑製風電等高成本發電企業的發展,單說水電企業的大幅度發展就很有“危險性”,畢竟水資源也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過度開發大江大河特別是上遊水源地河段,必然造成嚴重的生態破壞。再者,國際上水電價格普遍低於其他電力價格,我國同樣不能開水電低成本高價格的先例。

再說風電。據統計,我國初步估算可開發利用的風能資源約10億千瓦。有評論說,即使有開發價值的為1.6億千瓦,裝機容量也接近10個三峽大壩工程。由於風力發電環保,且能節約其他能源,被譽為“朝陽產業”。然而,風力發電投資巨大,發電成本較高,如果讓風電與水電和火電實行競價上網,風電毫無價格優勢。如果電價改革導致高成本的風電被淘汰,顯然與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相悖。

  電價改革應關注電外因素,特別是在發電資源不同成本不同必須考量。“一刀切”實行競價上網恐有失公平,還會傷害新能源發電企業,製約“兩型”社會建設。競價上網應慎重推行,有所區別。希望有關部門廣泛聽取民意,使電價改革符合資源節約、鼓勵綠色能源的產業導向,真正服務於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我國現在的上網電價是行政主導,據說這次電價改革將放開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市場競爭形成。這無疑是個好消息,相信可以通過競爭形成合理上網電價,進而讓銷售電價合理起來。而且,市場競爭也能促使電力市場、發電企業更具活力;電力作為關乎國計民生的公共品,電企大多是國有企業,充分競爭能讓成本、利潤透明起來。

  在電網企業高度壟斷的情況下,發電企業競價上網不一定能讓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合理起來。首先不排除五大國有發電企業之間進行偽競爭,一起抬高上網電價,以達到共同分肥的目的。另外,五大發電集團近年來一直在盲目投資和擴大規模,這些擴張成本必然會計入到上網電價中,讓公眾為發電企業的盲目投資、肆意擴張而埋單。

  大家都知道競價上網好,但如何讓競價上網公開透明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2008年國家電監會公布《2007年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時就對跨地區電能交易中的“不公正、不透明、不合理”作了披露,被列為全國電價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由此人們會擔心,執行競價上網後,競爭過程是否公正和透明?有人提出,讓電網公司和發電公司自由充分選擇,是一個不錯的主意。

  其次是電網企業高度壟斷影響到了銷售電價的合理性。也就是說,即便上網電價是合理的,並不意味著與上網電價聯動的銷售電價也是合理的。目前我國電網分為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家電網公司是各自壟斷的,壟斷就會存在不合理的成本和不合理的利潤。

  有專業人士曾經針對競價上網指出,“電力交易中心仍舊是國家電網的內設機構,和以前相比沒有任何不同,發電廠的大買家仍然是國家電網,輸電、配電、售電都在國家電網一家,反而容易形成新的壟斷。”顯然,打破電網壟斷是電價改革的首要任務。如果認識不到這一點,電價改革難言成功,因為輸電、配電、售電等成本難以透明,最終的銷售電價難以合理。

  顯然,僅有上網電價透明還不夠,輸配電價同樣需要透明,這樣銷售電價才能合理。而要讓輸配電價透明,必須打破電網壟斷,公開各項成本。就拿成品油定價機製來說,盡管在出台政策之前廣泛征集了民意,但公眾在今天並不滿意,原因就在於成品油供應壟斷在幾大石油巨頭手中,相關成本始終不肯露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