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低碳經濟發展路徑選擇和政策建議
2009-12-16新聞來源:國際能源網
摘要:在過去的幾百年中,礦物化石煉製極大地推動了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同時也引發了嚴重的資源與環境問題。低碳經濟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出路所在,其內涵不僅包括生產、生活各方麵以技術創新帶動的節能減排,還包括二氧化碳的濃集再利用。本文認為,低碳經濟的發展依賴於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及消費結構的調整,需要政策法規的支持與扶植,更需要科技創新的支撐。
關鍵詞:低碳經濟;低碳城市;節能減排;發展方式轉型
發展中的中國如何在快速工業化進程中迎接後京都時代的挑戰,是當前學術界研究的熱點問題。按《京都議定書》規定,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沒有承諾溫室氣體減排的義務。但作為負責任的大國,中國應在減緩氣候變化行動中發揮相對作用,即在保證中國到2020年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實現工業化以及到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前提下,采取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和社會消費模式,實現低碳發展,其可能途徑應包括如下方麵:
一、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
進入新世紀,現代社會的發展麵臨著化石資源短缺與環境汙染兩個嚴重的問題。一方麵,化石資源不可再生,其儲量有限,日趨耗盡。石油短缺和價格上漲已經成為製約全球經濟發展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麵,化石資源的工業化利用,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汙染,引起了全球變暖、氣候變遷、災害性氣候頻發等嚴重問題,由此所造成的全球經濟損失每年達數千億美元之巨。嚴重的資源、能源與環境危機引起了全球性關注和思考,即人類如何減少或擺脫對化石資源的依賴。有學者甚至提出了所謂“後化石經濟時代”的概念,即隨著化石資源的枯竭,人類社會不得不進入“後化石經濟時代”,最終也必然會進入“無化石經濟時代”。在後化石經濟時代,人類必須改變目前依賴於化石的高消耗、高汙染的經濟發展模式,尋求化石資源的替代,建立低排放、低消耗、附加值高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然而,發展低碳經濟受到不同國家的地理、能源結構和環境資源的影響。對我國而言,煤炭是主要能源,在發展低碳經濟時與西方國家主要采用石油的做法和形式不同,技術和實現的途徑也有差異。
首先,應降低煤在國家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提高煤炭淨化比重。傳統工業的發展離不開化石燃料所提供的巨大能源,能源結構的高碳化是傳統工業化的必然結果。當地球溫室效應不斷影響和威脅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生態係統時,人類對工業文明所依賴化石能源基礎的反思和改造也是順理成章的。高碳工業發展難以為繼,不僅僅是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資源的儲量已經有限,更重要的是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將影響人類的生存環境。發展低碳工業已是刻不容緩。但是,從高碳工業向低碳工業的轉型是一個漫長的曆史過程,因為,高碳工業的體係是龐大而又穩固的,傳統工業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是不可能在短期改變的。即使是在資本和科技積累基礎非常雄厚的工業化發達國家,也不能擺脫對礦物燃料的依賴。由於石油和天然氣的單位熱量消耗的碳排放量較煤炭低10%~30%,因此,對我國而言,加速國家能源消費從傳統煤炭礦種為主向現代石油和天然氣礦種為主的結構轉變是必然選擇。這不僅是減少國家碳排放的有效途徑,也是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的正常趨勢。雖然國際油價的波動會給我國通過擴大進口方式改善國家能源消費結構帶來很大風險,但與其他減排方式相比,這種政策成功的風險成本依然是最小的。作為最大的能源礦種,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的主導地位還將持續相當長的時期,因此,大力實施煤炭淨化技術及加強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將成為我國未來能源消費結構改善的一個基本任務。
其次,要提高能源效率,重點改善城市的能源消費結構和效率。以較少的能源消耗,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不僅對保障能源供給、推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有直接影響,而且也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手段。世界主要國家都將提高能源效率作為應對氣候變化能源戰略的核心目標之一。發達國家的能源戰略都將各種新能源的采用,低碳燃料的研發,傳統化石燃料的清潔以及先進的發電技術等作為實現低碳經濟的關鍵領域。我國也應注重纖維素乙醇和氫燃料等車用燃料生產技術,清潔煤、核能、太陽能和風能等先進發電技術,先進節能技術,碳捕獲和貯存,可再生能源等能源新技術的開發。近年來,我國能源強度有所下降,但相對於發達國家,我國能源強度的下降仍然有很大的空間。目前我國的綜合能源效率約33%,比發達國家低近10%。電力、鋼鐵、有色冶金、石化、建材、化工、輕工、紡織8個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鋼、水泥、紙和紙板的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分別高21%,45%和120%。機動車油耗水平比歐洲高25%,比日本高20%。我國單位建築麵積采暖能耗相當於氣侯條件相近發達國家的2~3倍。我國礦產資源總回收率為30%,比世界先進水平低20%。此外,應根據國家現代化進程的發展需求,將國家能源消費結構的變化與城市化燃料供應的改善緊密結合起來。因此,增大石油和天然氣消費的目標投向應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類城市的氣化水平和高質量燃料供應。在城市及區域交通方麵,應更多地鼓勵建立高效和快捷的共用交通運輸係統。
再次,要全力發展低碳和無碳能源,促進能源供應的多樣化。盡管能源結構的調整可以大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但這種減排的潛力並不是無限的。第一,如果能源總量仍然大幅度增長而結構調整不能滿足能源供給需求,則化石能源的消費總量仍可能增加。第二,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結構調整受到功能與成本的約束。交通運輸業(除鐵路外)的主要能源形式是液態的石油或天然氣製品。雖然石油和天然氣可以替代煤炭發電,但煤卻很難代替石油製品作飛機汽車的液體燃料。第三,能源替代也受到資源稟賦的約束。中國的化石能源儲量以煤為主,油氣資源相對欠缺,決定了中國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以煤為主的格局。因此,從保證能源安全和保護環境的角度看,發展低碳和無碳能源,促進能源供應的多樣化,是減少煤炭消費降低對進口石油依賴度的必然選擇。我國應逐步降低煤炭終端消費比例,大力發展潔淨煤技術,避免和減少能源開發利用引起的環境汙染,推進技術進步,促進能源效率的提高,加速發展天然氣,適當發展核電,積極發展水電,深入開發風能、太陽能、水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減少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將是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方向。
二、建設低碳城市,推廣節能解排
城市是人類經濟活動的中心,是社會發展的心髒。我國城市總數已達661個,城鎮人口5.6億人。專家預測,到2020年,中國的城市化率將達到58%~60%,在這一期間,中國的城市人口將達到8~9億。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村人口擁入城市,城市能源消費量也大幅增加。中國城市的代謝量統計表示:城市消耗的鋼鐵占全國的86%,鋁材占全國的88%,銅材占全國的92%,水泥占全國的75%,能源占全國的80%;城市排放的CO2占全國的90%,SO2占全國的98%,COD占全國的85%。2008年,中國的能源消費總量達28.5億噸標準煤;煤炭消費量達27.4億噸;原油消費量達3.6億噸。與此同時,2008年中國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達2321.2萬噸、COD排放量達1270萬噸、廢水排放量達512億噸、工業固體廢棄物量達1940萬噸。而這些消耗和廢物的產生,主要發生在城市地區。顯而易見,城市是我國環境的主要汙染源。而要解決城市環境問題,必須走低碳經濟發展的道路。那麼,中國城市走低碳經濟發展模式需要解決哪些方麵的問題呢?
首先,應轉變發展模式,走城市低碳新路。按照“低碳”的要求,城市應形成以創新為主要驅動力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堅持把節能減排作為低碳經濟約束性指標,在能源、石油、冶金、建材、化工、交通等六大高耗能行業強製推行低碳經濟技術,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走城市可持續發展之路。同時,城市發展模式還應以集群經濟為核心推進產業結構創新,以循環經濟為核心推進節能減排創新,以知識經濟為核心推進內涵發展創新。再者,要從基底上改變城市能源供給,加速從“碳基能源”向“低碳能源”和“氫基能源”轉變,以徹底實現城市的低碳和零碳發展。當然對於我國這樣一個煤炭主導的能源消費結構,在短時間內實現這一轉變是相當困難的。但即便如此,我們也必須加快研發煤炭製取氫氣技術、氫氣儲存與運輸技術、碳中和技術、碳捕獲和埋存技術等,實現煤的清潔、安全、高效利用。另外,要充分利用水能、風能、太陽能、潮汐能、核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發電,逐步提高新能源在城市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力求實現2020年我國城市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15%的目標。
其次,應注重開發“城市礦山”問題。所謂“城市礦山”是指城市中各種可以回收利用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以及其他廢棄物資。“城市礦山”的資源單位含量往往比自然界中礦山的資源單位含量更為豐富。研究數據顯示,一般的金礦開采1噸金砂僅能提煉出5克黃金,而從1噸廢舊手機中,可以提煉400克金、2.3公斤銀、172克銅;從1噸廢舊個人電腦中,則可提煉出300克黃金、1公斤銀、150克銅等稀有貴重金屬。自然界的礦產資源總有枯竭之時,而“城市礦山”卻可以循環利用。以天津市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為例:這裏一年回收加工的原材料銅50萬噸、鋁25萬噸、鐵30萬噸、橡塑材料30萬噸,其他材料15萬噸,成為名副其實的“城市礦山”。據報道,廣東省汕頭市貴嶼鎮,多年來大力發展廢棄塑料、五金、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產業,成為全國起步較早、規模較大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加工基地。目前全鎮總人口13.9萬人,僅發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加工一項就可以保障6萬多人就業和10萬多人的生活出路。由此可見,開發“城市礦山”不僅可以大大減少因開采原生自然資源和冶煉礦石時所需要的能源消耗,還能減輕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所以,在正確的政策引導下,開發“城市礦山”必將成為城市發展低碳經濟的重點領域之一。
再次,要開發低碳居住空間,提供低碳化的城市公共交通係統。低碳城市的建設離不開低碳建築這個單元,發展低碳建築要從設計和運行兩個方麵入手。在建築設計上引入低碳理念,如充分利用太陽能、選用隔熱保溫的建築材料、合理設計通風和采光係統、選用節能型取暖和製冷係統。在運行過程中,倡導居住空間的低碳裝飾、選用低碳裝飾材料,避免過度裝修,在家庭推廣使用節能燈和節能家用電器,鼓勵使用高效節能廚房係統,從各個環節上做到“節能減排”,有效降低每個家庭的碳排放量。城市交通工具是溫室氣體主要排放者,發展低碳交通是未來的方向。一是大力發展以步行和自行車為主的慢速交通係統。例如,可推行城市自行車租借係統,讓自行車租借點遍布城市各個角落,在城市交通係統中設立自行車專用道等。二是鼓勵大中城市發展公共交通係統和快速軌道交通係統。如輕軌和地鐵係統,這些是低碳交通的標誌,盡管輕軌和地鐵係統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巨額投資,以高碳排放為代價,但從該係統低碳運行幾十年或上百年的角度看,仍屬城市低碳交通。三是限製城市私家汽車作為城市交通工具。例如,可在市區推行單雙號汽車上路規則。這不僅可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還能減輕城市交通壓力。此外,城市交通應該倡導發展混合燃料汽車、電動汽車、氫氣動力車、生物乙醇燃料汽車、太陽能汽車等低碳排放的交通工具,以實現城市運行的低碳化目標。
最後,要強化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所謂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是指資源型城市在麵對環境汙染治理和經濟轉型的問題上,要實現3個轉變:即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並重,在保護環境中求發展;從環境保護滯後於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改變先汙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從主要運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摒棄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的做法,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統籌協調發展。
在我國,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已經演變為一個綜合性的命題,其間折射出的問題也遠非環保的話題所能涵蓋。但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環保措施作為手段,沒有一個長效機製作為支撐,經濟轉型似乎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問題,在我國既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也是一個世界性難題。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法國的洛林、德國的魯爾、加拿大的蒙特利爾等城市就開始了轉型的嚐試,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
長期以來,作為基礎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應地,資源型城市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但是,由於缺乏統籌規劃和資源衰減等原因,這些城市在發展過程中積累了許多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為經濟結構失衡、失業和貧困人口較多、接續替代產業發展乏力、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維護社會穩定壓力較大等。對此,國務院在2007年底出台了《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要求在2010年前,資源枯竭城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大多數資源型城市基本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製和衰退產業援助機製,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2015年前,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建立健全資源開發補償機製和衰退產業援助機製,使資源型城市經濟社會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
三、強化科技創新,推進低碳技術
所謂低碳技術,也稱為清潔能源技術,主要是指提高能源效率來穩定或減少能源需求,同時減少對煤炭等化石燃料依賴程度的主導技術,涉及電力、交通、建築、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門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潔高效利用、油氣資源和煤層氣的勘探開發、二氧化碳捕獲與埋存等領域開發的、能有效控製溫室氣體排放的新技術。低碳技術既是提升一國未來經濟社會綜合競爭力的關鍵,也是摒棄一國高碳發展老路和老的高碳技術模式,實現一國經濟跨越式發展的途徑。在發展低碳技術方麵,發達國家已先行一步,並取得了卓越成就。我國與其相比,差距明顯:以高能效技術來看,目前發達國家的綜合能效,也就是一次能源投入經濟體的轉換效率已達到45%,而我國隻能達到35%,最近兩年雖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整體來看還是很落後,而且發展十分不平衡。如果分領域來看,電力行業中煤電的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技術(IGCC)、高參數超超臨界機組技術、熱電多聯產技術等,我國已經初步掌握,而且近兩年進步很快,但仍不太成熟,產業化還有一定問題。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術方麵,大型風力發電設備、高性價比太陽能光伏電池技術、燃料電池技術、生物質能技術及氫能技術等,與歐洲、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相比,也還有不小差距。在交通領域,例如汽車的燃油經濟性問題、混合動力汽車的相關技術等,我們雖然掌握一些,但短時間還無法達到產業化的水平。對於冶金、化工、建築等領域的節能和提高能效技術,我們在係統控製方麵,還無法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IPCC報告指出,未來全球能源基礎設施投資預計到2030年將超過20萬億美元。國際能源機構估算,2001~2030年,中國能源部門需要投資2.3萬億美元,其中80%用於電力投資,約為1.84萬億美元。對於如此大規模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如果隻使用當前的非低碳技術,對長期溫室氣體排放明顯是不適合的。因為用落後技術建成的固定資產不可能在短期內推掉重建,如此將形成一個能源基礎設施在其生命周期內的資金和技術鎖定效應,因此造成的高排放問題將很難解決。所以,加快發展低碳技術步伐,既是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戰略性要求,更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要求。
在目前境況下,我國獲得低碳技術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清潔發展機製(CDM)引進發達國家的成熟技術,這種方式的優點在於成本低廉,但往往不能獲得國外的核心技術。
所謂清潔發展機製是指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給發展中國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具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效果的項目,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給發達國家。通俗地講,就是發達國家幫助發展中國家每減少一噸二氧化碳排放,其在國內就可相應多排放一噸二氧化碳,即多獲得一噸二氧化碳排放權。由於在發達國家減排二氧化碳的成本,平均要比發展中國家高出5~20倍,所以一些發達國家及其企業在強製減排的壓力下,更願意利用相對低成本的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而獲得相應的排放指標。這裏需要說明的是,CDM是按照《京都議定書》的規定,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合作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市場機製,它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促進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低碳技術。但從這幾年實施的情況看,CDM執行得更多的是資金的轉讓,也可以說是單純的二氧化碳排放權的買賣,技術的輸出轉讓則很少。究其原因,是因為發達國家擔心轉讓先進技術會影響其國內產業和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因此在多年的氣候談判中,雖然發達國家在相關的公約和協議中都聲稱轉讓技術,但總是以各種借口拖延這項義務的履行。雖然締約方會議已經就技術轉讓問題作出過大量決定,但真正實現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先進技術以減排溫室氣體的案例,還沒有在締約方會議上展示過。很明顯,想通過第一種途徑全麵推進我國低碳技術進步是很難的。
第二種途徑是自主研發,即通過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重點攻關中短期內可以獲得較大效益的低碳技術,尤其是針對提高重化工行業能耗的新技術,並由此建立起自己的低碳技術創新體係。
對我國而言,發展低碳經濟和低碳能源技術的實質是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化石能源的潔淨、高效利用。也就是說,我國目前發展低碳能源技術的重點應當是煤炭的潔淨高效轉化利用和節能減排技術。這是因為,我國經濟發展目前尚處於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的起步階段,經濟尚沒有擺脫消耗大量資源的粗放模式,重化工業比重較大、能源結構以煤為主、人口增長這些因素決定我們國家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根本扭轉溫室氣體排放增長這樣的勢頭,過早、過急或過激的減排將會嚴重影響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增長,會遲滯我國小康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我國應當探索一條既能滿足眾多人口的基本物質需求,又不會對資源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的新型發展道路。這要求我們既不能向外轉移負擔,也不應在人均資源占有和排放水平上與發達國家攀比,同時還要防止發達國家及其跨國公司把高耗能項目向我國大量轉移。而要做到這些,唯一的辦法就是建立適合自己發展方式的低碳技術創新體係,而且這個創新體係還應當是自主研發和國外引進的結合體。有了這樣的創新體係,我們才可以理直氣壯地和發達國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主動參與競爭,而不是被動等待技術轉讓。當然,建立這樣的創新體係不是一件容易事。在其內涵上,一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重點著眼於中長期戰略技術的儲備;二是要整合市場現有的低碳技術,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三是要加大低碳技術的研發力度,大力開發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如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地熱能利用技術以及二氧化碳收集儲存技術、超低二氧化碳煉鋼技術等;四是要加快核能、水電等低碳特征能源的開發利用,協調推進傳統產業技術升級與汙染減排,持續提高生態係統碳彙功能;五是要以現有的新能源技術創新與產業發展平台為依托,加強國際間交流與合作,促進發達國家對中國的技術轉讓。在其外部環節上,一是要建立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體係。盡管我國相關的主管部門曾製定並出台了一些與低碳技術研發有關的優惠政策,但是隨著體製改革的發展,管理機構的變化及政策規定的不完善,一些鼓勵政策名存實亡,部分政策因難以執行而未執行,所以,重新構建和完善政策法規體係勢在必行;二是要建立由政府主導的科研投入機製。目前,我國低碳技術項目特別是大規模的示範項目的投資主要依靠政府臨時撥款和政策貸款,以及國際機構的捐款和貸款,還沒有形成穩定的政府投入機製。同時,金融係統對低碳技術項目支持不夠,多數銀行不選擇對低碳技術項目融資,即使部分銀行實施融資,其信貸放款數量也非常有限,不能滿足低碳技術發展的資金需求;三是要推進國際合作,要積極參與國際上關於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術的交流,尤其是要加強與發達國家在低碳能源技術和碳捕獲與埋存技術方麵的交流合作。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術對於全世界都是一個新的課題,當前正在推動示範和製定標準及規則,為了爭取我們的話語權,中國政府應采取積極態度,主動參與。同時,要鼓勵中國企業積極參與全球碳市場交易,力爭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中取得競爭優勢。而且,還要充分利用好我們的廣闊市場,引導風險投資,將國外的先進理念、技術和資金引到中國來,共同示範,共享成果,爭取雙贏,為我國能源技術發展開創新的道路創造條件。
總之,中國應從戰略高度看待低碳技術發展的曆史性機遇,按照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研究提出我國低碳發展的技術路線圖。要從體製上增強自主研發能力,加快現有低碳技術推廣和應用以及關鍵低碳技術的自主創新;在充分利用國外成果和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實現高起點跨越式的低碳技術發展理念。
四、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清潔生產
中國工業低碳化所麵臨的首要問題,是如何處理低碳同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係,這種困境和英國、美國等發達國家完全不同。由於傳統工業已經萎縮,這些發達國家走低碳經濟道路也相對容易。作為一個還處於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的經濟體來說,中國才剛剛進入新一輪經濟增長階段,隨著消費結構升級拉動,以機械製造、鋼鐵、建材、能源為代表的具有重工業化特征的行業相繼進入快速增長通道。而今後20年,更是我國基本完成工業化中期任務並進入後工業化階段的重要時期,以機械、鋼鐵、石化為核心的重化產業群和以“住行”為特征的汽車工業、船舶工業的發展仍將成為進一步促進增長的至關重要的因素。所以,無論工業或能源結構調整還是技術進步都不會是一蹴而就的,我們必須未雨綢繆,早做準備。
首先,要調整工業結構,推進高碳產業向低碳逐步轉型。同等規模或總量的經濟,同樣的技術水平,如果產業結構不同,則碳排放量可能相去甚遠。例如,在三級產業中,第二產業的能耗強度就遠高於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據中科院統計資料,我國近五年第一產業的平均能耗強度為0.34噸/萬元增加值,第二產業為1.73噸/萬元增加值,第三產業為0.41噸/萬元增加值。即第二產業的能耗強度為第一產業的5倍多,為第三產業的4倍多;工業部門的能源消費量占全部消費量的78%,其中電力、交通、建築、冶金、化工、石油石化等行業的能源消費占全部消費量的50%以上。也就是說,重化工業的能源強度遠高於一般製造業;而且在同一行業中,技術水平越低則能源強度越高。由此可見,產業結構影響能源消耗總量和經濟能耗強度,第二產業是節能減排的重點行業。所以,為了降低經濟的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我國需要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嚴格限製高耗能產業的發展,淘汰落後產能,從結構上實現經濟的低碳、高效發展。具體來說:一是要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產業化。要以生物質能、核能、風能、氫能、太陽能、燃料電池等為主要方向,積極發展清潔及可再生能源,加大產業化力度。二是要積極發展低碳裝備製造業。要提升內燃機、環保成套設備、風力發電、大型變壓器、軌道交通配套裝備、船舶製造等裝備製造業的研發設計、工藝裝備、係統集成化水平,積極發展小排量、混合動力等節能環保型汽車,加快低碳裝備製造業和節能汽車產業發展步伐。三是要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眾所周知,知識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屬於低碳行業,如信息產業的能耗和物耗是十分有限的,對環境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IT產業是低碳經濟中最具發展潛力的產業,不論是硬件,還是軟件都具有能耗低、汙染小的特點。例如,就硬件產業而言,電腦芯片越來越微型化,而其功能則日益強大,製作過程所消耗的能量和對環境的影響是十分有限的,而其蘊含的知識產權和技術的附加價值卻非常高。軟件產業更是智力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互聯網作為一個人類虛擬空間不斷擴展的載體,以大容量、高速度的方式提供了功能強大的信息交互平台,是一種低耗能、零汙染的低碳產業。
另外,推進工業結構轉型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在淘汰落後技術的同時發展資源回收利用的“靜脈”產業。國內外單位GDP能耗差距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業的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相差比較大。2008年,我國先進企業寶鋼的排放為21tCO2/t鋼,重點鋼鐵企業為235t CO2 / t鋼,一般企業為278tCO2/t鋼,而一些小鋼廠排放指標更高。同樣的情況也表現於小火電、小水泥、小煉油等行業。因此,淘汰落後技術,以大規模生產替代小規模生產是產業結構調整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發展資源回收利用的“靜脈”產業,也是大幅度減少資源、能源消耗的有力措施。例如,提高廢鋼回煉率,使回收的廢鋼直接短流程電爐煉鋼,可以顯著節能。銅、鋁等回收利用的節能效果更為顯著。再如,汽車輪胎(特別是大型載重輪胎)的翻新,可以節約70%左右的橡膠資源。此外,我國每年產生10×108t左右的工業廢渣,其中鋼渣、粉煤灰、電石渣、煤矸石、磷渣等都可以用作建築材料,可以節約出生產建材的部分能耗;脫硫粉煤灰等含有較多的CaSO4,可以作為很好的鹽堿地土壤改良劑使用。
二是不要為減排而調低第二產業比重。產業結構是與一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處於工業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國家,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例會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占據主導地位,隻有在充分工業化之後,才可能由服務業來主導國民經濟。現階段,我國發展低碳經濟也不能全部拋棄工業中的“高碳”成分,而是要在降低其碳排放量中即低碳化過程中推進其優化和發展。很明顯,那些“升三降二”的“後工業化觀點”是不對的,因為後工業化社會不會自發進入低碳經濟狀態,所以產業結構中第二產業比重的增加並不一定對應單位GDP能耗的減少。發達國家第二產業比重一般在70%左右,但人均CO2排放為11.09 t/a,而發展中國家人均CO2排放僅為1.95t/a。2008年發達國家人均排放溫室氣體達到16.1tCO2當量,是中國的3至4倍。這說明後工業化社會可以預期有低物質化進程,但不會自然導向低能耗化進程,即進入後工業化社會以後,雖然萬元GDP的物質資源(原生礦物等)消耗可望減少,但能源需求將會持續增長。因此,,我們不能依靠第三產業比重的增加來達到降低CO2排放的目的,而且,我國產業結構中的工業比重不能降低隻能提高。
三是要提高高碳產業準入的市場門檻。隨著國外低碳經濟的發展,一些發達國家會通過“碳交易”把碳密集產業和高能耗項目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未來數年,發達國家的鋼鐵產業、石化產業、建材產業、造紙產業、印染產業等高碳產業都會轉向發展中國家轉移。而這些投資規模很大的項目,20~30年內很難淘汰或搬走。其結果是:一旦《京都議定書》規定的“不履行”承諾到期,發展中國家就會被這些搬不走的高碳項目投資鎖住。如果強行將其淘汰或搬走,到時也會對我們的就業、再就業和經濟發展造成巨大衝擊。因此,優化產業結構,提高高碳產業準入的市場門檻,積極發展低碳產業對中國未來經濟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意義。
其次,要降低農業對化石能源的依賴,走低碳農業的新路子。現代農業是建立在對化石能源的基礎之上,化肥和農藥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支柱,曾經為解決人類糧食問題做出貢獻,但是,化肥和農藥的高能耗、高汙染的弊端已經被認識,它不僅影響土壤的有機構成、農作物的農藥殘留和食品安全,而且化肥和農藥的生產過程,本身消耗大量的化石能源、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因此,現代農業甚至可以稱之為“高碳農業”。
發展低碳農業的路徑:一是大幅度地減少化肥和農藥有用量。降低農業生產過程對化石能源的依賴,走有機生態農業之路。如用糞肥和堆肥作為化肥的替代品,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通過秸稈還田,增加土壤養分,減少徑流,增加入滲,通過作物殘茬及覆蓋在地表的秸稈可防止風蝕和水蝕,提高土壤生產力。采用深耕作物與中耕作物輪作,引入蚯蚓、微生物共同熟化探層土壤,擴大作物根係營養能力。二是充分利用農業的剩餘能量。如農作物收割後的秸稈是農業中的剩餘能量,其中70%以上的纖維素、本質素等得不到利用,而且燃燒釋放出的有害氣體嚴重汙染大氣。為了充分合理利用作物秸稈資源,防止環境汙染,亟需探索出綜合利用作物秸稈資源的新途徑。如用作飼料、肥料、培養料;也可采用秸稈氣化技術,在高溫、高壓、厭氧條件下經熱解氣化成可燃性氣體。也可利用秸稈發酵生產乙醇燃料。三是推廣太陽能和沼氣技術,在農村普及太陽能集熱器是發展低碳農村的有效途徑。在規模化畜牧業養殖中,可利用畜牧糞便開發沼氣,獲得生物質能。
再次,要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減少國民經濟發展對工業增長的過度依賴。現代服務業是一個能耗低、汙染小、就業容量大的低碳產業,它包括金融、保險、物流、谘詢、廣告、旅遊、新聞、出版、醫療、家政、教育、文化、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等。眾所周知,發達國家的現代服務業在GDP所占比重高達60%~70%,如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揭示,英國近30年中經濟規模增加1倍,但能耗總量隻增加了10%。這一方麵得益於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麵則得益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中國的現代服務業擁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我們不僅要關注“中國製造”,更應該關注“中國創造”。先進製造業是一個完整的體係,包括“設計→製造→品牌”三個環節。其前端的產品技術設計和開發是知識密集型,屬創造範疇;其後端的品牌與產品的物流和銷售網絡平台的搭建密切相關,屬服務範疇;也就是說,其前後端都屬於高附加價值的低碳環節,位於中間的“製造”正好是能耗高、物耗高、汙染大、排放大的高碳環節。然而,我國目前許多產品的前後端環節都掌握在國外跨國公司手中,中國僅僅擁有中間的製造環節。而要改變這種窘境,通過產業結構優化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是有效途徑。所以,我們應在保持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前提下,優先發展電子信息(軟件)、金融、保險、旅遊、房地產等低碳產業和服務業;努力完善商業連鎖、電子商務、教育培訓等產業集群;積極推進產品設計、公關谘詢、營銷策劃、文化傳媒和時尚消費等創意產業,大力支持以創意設計工作室、創意產業園和文化創意體驗區為載體的創意產業發展;加快高新技術在交通、環境、貿易、文化等服務領域的應用與推廣,增強服務業的競爭能力。
五、開發碳彙潛力,推進生物固碳
所謂碳彙(Carbon Sink)主要是指森林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說是森林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碳源( Carbon Source) 是指產生二氧化碳之源。它既來自自然界,也來自人類生產和生活過程。碳源與碳彙是兩個相對的概念,即碳源是指自然界中向大氣釋放碳的母體,碳彙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體。減少碳源一般通過二氧化碳減排來實現,增加碳彙則主要采用固碳技術。所謂固碳也叫碳封存,指的是增加除大氣之外的碳庫的碳含量的措施,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物理固碳是將二氧化碳長期儲存在開采過的油氣井、煤層和深海裏。生物固碳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通過控製碳通量以提高生態係統的碳吸收和碳儲存能力,所以其是固定大氣中二氧化碳最便宜且副作用最少的方法。生物固碳技術主要包括三個方麵:一是保護現有碳庫,即通過生態係統管理技術,加強農業和林業的管理,從而保持生態係統的長期固碳能力;二是擴大碳庫來增加固碳,主要是改變土地利用方式,並通過選種、育種和種植技術,增加植物的生產力,增加固碳能力;三是可持續地生產生物產品,如用生物質能替代化石能源等。下麵介紹幾種主要的生物固碳方法。
一是森林固碳。森林碳彙是指森林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將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吸收並固定在植被與土壤當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森林是陸地生態係統中最大的碳庫,陸地碳彙中約有一半儲存在森林生態係統中。國際社會對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彙聚作用越來越重視。《波恩政治協議》、《馬拉喀什協定》將造林、再造林等林業活動納入《京都議定書》確立的清潔發展機製,鼓勵各國通過綠化、造林來抵消一部分工業源二氧化碳的排放,並將造林、再造林作為清潔發展機製項目。發達國家也可以通過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林業碳彙項目抵消其部分溫室氣體排放量。因此,植樹造林的功能並不是簡單的綠化生態環境,而是成為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生物固碳、擴大碳彙、減緩溫室效應、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最經濟和最有效途徑之一。
中國地域遼闊,氣候差異顯著,單位麵積的生物產量差異甚大。在北方幹旱和半幹旱地區,由於缺水,每公頃山地的森林生物量隻有6噸碳;而在南方水熱條件較好的山地,每公頃森林的生物量高達71 噸。中國的陸地麵積960萬平方公裏,百分之一的森林覆蓋率大約有10萬平方公裏,約1000萬公頃。也就是說,中國增加1%的森林覆蓋率,便可以從大氣中吸收固定0.6~7.1億噸碳。我們假定,中國在未來50年間將森林覆蓋率從目前的14%增加到20%,從總量上看,增加6000萬公頃森林,總固碳量約3.6~4.2億噸,相當於50年期間每年固碳0.07~0.08億噸碳。中國當前的人均碳排放水平約為0.8 噸碳,全國約10 億噸。這樣,當前排放水平的1%~8%可以通過森林碳彙而得到削減。盡管從字麵上看,中國的森林碳彙潛力巨大,但相對於中國的碳排放總量,仍顯有限。因此,中國應改進森林管理,提高單位麵積生物產量,擴大造林麵積,大力增加森林碳彙,爭取到2020年森林麵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
二是草地固碳。草地作為陸地植被巨大的碳庫,在減少和固定二氧化碳過程中具有重要功能。在各種陸地生態係統中,氣候變化將首先對草地生態係統產生影響。天然草地覆蓋了幾乎20%的陸地麵積,通過提高草地管理水平來增加草地生態係統的碳儲量,是一種低成本的固碳減排途徑。
中國是世界第二大草地大國,擁有草地麵積達392.8萬平方千米,占國土麵積的40%(農業部,2006),其中溫帶草原、高寒草原、荒漠草原和南方草山草坡各占30%、35%、17%和19%,其麵積總量是農田的4倍。目前我國北方廣大草地正在受到嚴峻的退化和沙化的威脅,其地上生物量和土壤碳儲量都會因之而受到影響,全國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退化草場麵積為8666.7萬公頃,至90年代中期已達到1.33億公頃,幾乎占到可利用草場麵積的50%(中國農科院,2008)。草地退化的原因有幹旱、生態環境惡化、過渡放牧、開荒等原因。由於草地為我國第一大陸地生態係統, 其植被碳儲量約占我國陸地生態係統總植被碳儲量的16.7%,而且其固碳減排成本最低,因此,通過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種改良等措施合理管理好草地,對我國草地固碳量的增加、生物量碳的累積和土壤碳儲量的提高都有很大意義。
三是農地固碳。耕作土壤是有著巨大固碳潛力的碳庫,應該通過各種技術來增加其固碳量。國際農業已經走向固碳農業,國際糧農組織、美國、歐盟等紛紛發起研究農業土壤固碳途徑,開發固碳農業技術體係,加強評估國家農業固碳能力與固碳效益,以爭取最大利益。歐美國家由於畜牧業和農業的生產量穩定和管理技術的發展,農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下降。但發展中國家由於仍然是耕作農業,施肥強度高,農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將增加,控製農業溫室氣體排放麵臨嚴峻挑戰。
我國目前的農田麵積為9500萬公頃,其中稻田占10%。從1980年到2004年,全國耕地土壤有機質從1.8%提高到了2.01%,平均每年提高0.014%,但仍具有很大的固碳潛力。假設采取合適的管理措施,如侵蝕控製、輪作施肥、保護性耕作、秸稈還田、施用有機肥等,有望在30年內使土壤有機質提高30%~40%,僅耕地一項的固碳,就相當於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的總和。根據目前的野外定位研究成果,在施用有機肥的情況下,除東北部分地方外,我國土壤有機質均會增加,平均增加幅度為8.52~59.78g/(m2·a)。農作物秸稈還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平均增加幅度為45.24 g/(m2·a)。免耕和少耕可以分別增加土壤有機碳34.81 g/(m2·a)和208.74 g/(m2·a)。因此,我國農田生態係統土壤的固碳潛力是巨大的。
四是退化土地的恢複固碳。退化土地是指那些嚴重退化而不能再恢複到其原來景觀的土地,如嚴重侵蝕的土地、工業汙染(如重金屬以及有機物等汙染)的土地、礦山廢棄地、鹽化、堿化和沙化土地等,同時,有人認為水土流失麵積和城市建設用地也屬其中。由於嚴重的破壞,這些土地已不包括在其原來所屬於的農地、林地或草地範疇中。據中科院資料,目前我國沙漠化土地麵積為283萬平方千米,荒漠化速度為2640平方千米/年;水土流失麵積共達367萬平方千米,占國土麵積的38.2%,其中水蝕麵積達188萬平方千米;礦山廢棄地也已達到198萬公頃,而且呈逐年增加趨勢。雖然科學家們指出,在可接受的投資費用前提下,隻有20%~40%的退化土地可以得到恢複,但由於我國退化土地的麵積較大,因此對其進行合理的治理仍然可以獲得可觀的碳收益,這也是發展中國家提高碳儲量的一個途徑,但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來獲得這些收益。
我國對退化土地恢複的途徑主要包括:一是侵蝕控製。控製水土流失可以減少我國的土壤碳儲量損失,提高土壤肥力和土地生產力,並使植物碳儲量也得到增加;二是城市綠地。我國的城市綠化工作發展很快,自1996年以來,增加速度更尤快,麵積每年比上一年淨增3.8萬公頃,到2008年底,全國城市綠地總麵積已達到122.8萬公頃。因此,增加城市綠地也是生物固碳的重要途徑;三是農地轉化。農地轉化是指將不適於耕作的農地,如風沙區和水土流失嚴重的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以防止土壤碳進一步損失,並使植物生物量碳儲量增加。目前,我國退耕還林計劃正逐步實施,這部分土地在未來吸收大氣二氧化碳方麵的潛力估計會有一定增加。
五是濕地固碳。濕地(Wetlands)是一種比較活躍的生態係統類型,它與陸地、大氣圈、水圈作用的絕大部分生物地球化學通量有關。由於水分過於飽和的厭氧的生態特性,濕地積累了大量的無機碳和有機碳。濕地中的微生物活動相對較弱,植物殘體分解釋放二氧化碳的過程十分緩慢,因此形成了富含有機質的濕地土壤和泥炭層,起到固定碳作用。濕地是全球最大的碳庫,儲存在泥炭中的碳占地球陸地碳總儲量的15%。據穆爾等估算,全球沼澤濕地一年約有3.7億噸碳積累。我國泥炭地儲存著15.03億噸有機碳,其吸碳能力遠遠超過森林。我國青藏高原高寒濕地、東北濕地以及分布在幾大流域的濕地是巨大的碳庫,納入陸地生態係統碳管理框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濕地同時也是溫室氣體的重要釋放源。如果濕地遭到破壞,濕地的固碳功能將減弱,同時濕地中的碳就會氧化分解,濕地就會由"碳彙"變成"碳源",加劇全球變暖的進程。當前我國符合《京都議定書》的生態係統碳彙占工業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4%~6%,到2020年這個碳彙可提高2~4倍,占工業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7%~8%。因此,增強濕地碳吸收與碳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我國所麵臨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為加快我國的工業化進程爭取空間和時間。
我國增加濕地碳彙的途徑主要有:一是建立濕地公園和濕地自然保護區。建立自然保護區能夠減少人類活動對濕地的幹擾和破壞,是保護濕地及其賴以生存的野生動植物的基本手段。而建立城市濕地公園既可以平抑城市碳源,又能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增加旅遊收入,可謂環境與經濟雙贏。二是濕地恢複,包括濕地生物、濕地水質和水量,濕地麵積及調蓄洪水功能的恢複。近年來,由於水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我國許多濕地因來水量減少而幹涸,許多重要濕地調蓄洪水功能幾近喪失,許多濕地生物物種瀕臨絕境,因此,對濕地采取恢複措施和綜合治理迫在眉睫。三是建立人工濕地處理汙水機製。人工濕地在低成本治理汙水方麵顯示出極大的優勢,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中國在人工濕地處理汙水方麵還相對滯後,需要加大技術研發和資金投入的力度。四是開展濕地保護的國際合作。通過國際間合作,不僅可以增加濕地保護的資金投入,還能學習國外許多關於濕地保護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並以此促進我國濕地保護事業的發展。
六、推進低碳製度創新,加強法律體係建設
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因素是製度的創新和政策法律體係的支持。而推進低碳製度創新的關鍵是要轉變經濟發展模式,即轉變傳統的高消耗、高排放、高汙染的經濟增長方式,代之以高能源效率和清潔能源的低碳經濟模式。所謂低碳經濟模式是指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汙染為基礎,以技術創新和製度創新為核心,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創建清潔能源結構為目標的經濟發展模式。這種發展模式是人類社會工業文明之後的又一進步,是涉及生產模式、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和國家權益的一場深刻變革,是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就製度層麵而言,低碳經濟的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各類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的參與,其中,政府主導十分關鍵。從我國現實情況來看,推進低碳製度創新應綜合運用如下幾類措施:
首先,要製定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結合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節能減排的工作需求,盡快開始研究製定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戰略,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碳排放強度評價和標準,指導和引領政府、企業、居民的行動方向和行為方式。具體說來,中國特色低碳道路的戰略取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麵:一是要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把“低碳化”作為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之一,並把相關目標整合到各項規劃和政策中去;二是要權衡經濟發展與氣候保護的近期和遠期目標,處理好利用戰略機遇以實現重化工業階段的跨越與低碳轉型的關係,同時充分考慮碳減排、能源安全、環境保護的協同效應,有效降低減排成本;三是要加強部門、地區間的合作,吸引各利益相關方的廣泛參與,發揮社會各方麵的積極性,特別是通過新的國際合作模式和體製創新,共同促進生產模式、消費模式和全球資源資產配置方式的轉變;四是積極參與國際氣候體製談判和低碳規則製定,為我國的工業化進程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
其次,要建立發展低碳經濟的長效機製。建立發展低碳經濟的長效機製和科學的製度安排,是推動社會經濟朝著低碳方向轉型的必然要求。具體而言,主要應從以下方麵入手:一是建立低碳領域的技術創新機製。伴隨《京都議定書》的執行,相應的減排技術產業及其市場將逐步形成。清潔能源技術和高效能源技術將逐漸成為這一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技術,誰在這個領域的技術創新中取得突破,誰就能夠搶先占領這一市場,誰就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占據優勢。因此,注重低碳技術創新機製建設和清潔發展機製的整體戰略部署,不僅是國內低碳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國際低碳技術合作的要求。二是從製度上為企業節能減排創造條件。企業是節能減排與發展低碳經濟的主體,如果僅憑市場運作,沒有政策機製對其節能的設備投資、技術進步、減排成本,以及管理機製改進等方麵進行鼓勵和現實補助,企業在大規模應用減排手段上將缺乏長期的積極性。因此,政府在為企業提供完整的碳排放信息和穩定的減排支持環境的同時,還應建立稅收優惠、融資優惠等激勵機製刺激和引導企業增加對低碳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投入,或者通過對研發資金的重新分配,來推動低碳技術的發展。三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碳交易製度。為實現低碳製度創新,中國應建立全國範圍的以碳基金、生態補償基金為主要內容的碳平衡交易製度。碳平衡交易製度應以區域公平為原則,按照比例付出或獲取相應的碳基金,用於生態補償和生態建設。即碳排放量高的生態受益區在享受生態效益的同時,拿出一部分經濟效益,對生態保護區(削除碳的省份)進行補償。這實際上是將碳源排放空間作為一種稀缺資源,碳彙吸收能力作為一種收益手段,利用我國區域間碳源和碳彙擁有量的差異,通過有效的交換形式,形成合理交易價格,使生態服務從無償走向有償。建立碳平衡交易製度,更重要的是要考慮中國自身的情況和經濟發展水平,要充分考慮東部沿海地區對西部內陸地區的帶動作用,因此,我國應成立碳平衡交易領導小組,負責碳交易的戰略和規劃工作、低碳經濟發展的立項和管理工作、碳交易的執行規劃,以及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碳交易過程中的組織、管理、仲裁和督察,確保碳交易工作的有序運轉。
再次,要建立適合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法規體係。法規體係是政策措施的體現,也是社會行為準則的規範。發展低碳經濟,建立有利於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法律體係和市場環境必不可少。就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言,建立政策法規體係應重點推進以下方麵的工作:
一是政策支持。近年來,我國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大戰略構想,不斷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先後製定了一係列促進節能減排的政策,在客觀上為低碳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推進作用。但同低碳製度的創新要求相比,這些政策措施還遠遠不夠,應在以下方麵著力強化:其一,應進一步強化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和利用的鼓勵政策,通過經濟、法律等途徑引導和激勵國內外各類經濟主體參與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促進能源的清潔發展;其二,應大力推動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機製建設,培育持續穩定增長的可再生能源市場,改善健全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市場環境與製度創新;其三,應加快推進中國能源體製改革,建立有助於實現能源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的價格體係。例如,能源補貼是發展中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麵,是低碳經濟發展必須正確麵對的。由於能源在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行業本身的特殊性,政府對能源幹預較多,通常以補貼形式出現。對於發展中國家,經濟轉型過渡性的能源消費補貼是合理的,有時候是必需的。但是,能源補貼對碳排放的影響不能低估。一方麵,在能源補貼方式上,發展中國家主要采用壓低能源價格的消費者補貼,這種價格管製式的補貼方式通常沒有特定目標群體,因而降低了能源產品的終端價格,導致比沒有補貼時更多的能源消費和更大的排放。另一方麵,價格管製意味著生產側補貼,而生產側補貼不僅鼓勵和放大了石油、電力的無效消費,加大了能源稀缺和價格壓力,以及加重了環境汙染,同時也意味著大多數的能源補貼將進入富人口袋。再者,低能源價格還會通過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造成對外國消費者的間接能源補貼。因此,中國低碳經濟製度創新應包括改革能源補貼方式,以及在低碳經濟發展中考慮取消能源補貼會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什麼影響,特別是考慮取消能源補貼對貧困人群的影響。
二是立法保障。近年來,我國先後製定了《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以及《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等法律法規,這些法規總結了國內外發展循環經濟的有益經驗,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主線,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作出了一係列製度安排。這對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保護和改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增強全社會環境意識,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都將發揮積極作用。同時,也對我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能源資源、控製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我們還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些立法隻是階段性成果,離創建低碳製度的立法要求還相差甚遠。當前,我國應該大力加強能源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能源法律體係,促進能源發展戰略的實施,確立能源中長期規劃的法律地位。接下來,我國應盡快出台《推進低碳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從法律上促進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能和地熱的進一步開發,實施強製性的最低能耗標準和節能認證,推行能效標識製度。與此同時,我國還應抓緊修訂《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礦產資源法》、《煤炭法》、《電力法》等環境和資源領域的專門法律;同時還要抓緊製定和修訂節約用電管理辦法、節約石油管理辦法、建築節能管理條例以及各種廢棄物回收利用的相關法律,加快資源回收利用體係的建立,以完整的法律體係和完備的法律形式保障低碳經濟的有效推行。
三是加強法的實施。如何保證法律能夠得到有效實施是推進低碳經濟政策法規體係建設的重要環節。從政府的角度看,一方麵是要綜合采取激勵性和約束性的手段,引導、支持企業在低碳經濟領域積極投資,參與開發清潔能源;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完善準入製度,對名錄中需要淘汰的落後企業和技術堅決取締,維護法律的權威;另一方麵是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形成能夠反映能源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係和汙染治理成本的價格形成機製。從企業來說,一方麵是要注重研發先進能源技術,創造有競爭優勢的產品,大力提高常規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另一方麵是要及時掌握和善於利用法律政策中的激勵措施,靈活運用金融、稅收、投資傾斜、項目扶持等優惠措施搶占先機。總體而言,推進低碳經濟的相關政策法規應該逐步納入國家的規劃和政策體係中,循序漸進,使基礎設施的正常更新能夠承受,避免對經濟帶來較大的衝擊。一方麵,節約能源、防治汙染和減排溫室氣體之間的政策和措施存在著明顯的相互促進、相互支持的關係,穩妥地協調好其關係不僅是解決汙染排放問題的一個突破口,也是實現低碳經濟的非常重要的一個途徑;另一方麵,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節能減排之間的現實矛盾也是對低碳經濟相關法規實施的一種考驗。政府在法的實施中應起主導作用,在建立和健全執法監督機製的同時,還應積極培育全民低碳意識,創新低碳消費文化。低碳消費方式(包括生產消費和非生產消費)體現人們的一種心境、一種價值、一種文化。推行低碳消費方式和落實低碳法規相輔相成,同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因此,政府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傳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生產環節降低對碳資源的消耗,流通環節降低碳資源的汙染,消費環節降低對碳資源的依賴,從科學發展觀的戰略高度,把低碳文化變為全社會的主流意識,把低碳法規的實施作為社會生產和生活的頭等大事抓緊抓實,讓其深入人心;唯有如此,低碳製度才能順利推進,低碳經濟才能創新發展。
總之,低碳經濟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出路所在,其發展依賴於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及消費結構的調整,需要政策法規的支持與扶植,更需要科技創新的支撐。中國走低碳經濟的道路,既符合當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也符合全球氣候環境合作的要求。中國能否在未來幾十年裏走到世界發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中國應對低碳經濟發展調整的能力。因此,中國必須盡快采取行動積極應對這種嚴峻的挑戰:要建立低碳能源係統、低碳技術體係和低碳產業結構,要建立與低碳發展相適應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鼓勵低碳發展的國際國內政策、法律體係和市場機製,最終實現由“高碳”時代到“低碳”時代的跨越,真正實現中國經濟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作者:李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