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火電解困的對策思考
2009-10-15新聞來源:國際電力網
一、湖南火電麵臨的困局
近年來,湖南省火電電源建設迅速發展,“九五”新增裝機265萬千瓦、“十五”新增裝機500萬千瓦。大容量、高參數的火電機組,不僅優化了湖南省火電機組結構,同時也改善了全省水、火電裝機容量比例。然而,由此所帶來的相當比例的發電備用容量有力地支撐了全省經濟的快速發展所需的電力供應可靠性,且在短期內基本解決了枯水季節及外供電入湘受阻時區域供電的難題,但也加劇了火電經營的困局。
(一)火電為水電讓路與常年長峰長穀,決定了湖南火電的季節性與自身的不可控性
湖南是一個水電豐富且開發比例高達80%的省份,水、火電裝機容量比例高達45.4:54.6。水電的季節性特征非常突出。每年4月至7月的徑流量達到年徑流量的50%-70%,而其他8個月份則屬枯水季節,水電出力嚴重受限。近10年來的數據表明,全省用電量年平均增長率為9.2%,省網統調最大負荷年平均增長率達11%,最大峰穀差高約2834MW,平均日峰穀差約1618MW;加之外購電入湘的80%為水電,省內網統調水電的調節性能在季調節以上的高達75%(統調部分),且這些水庫基本上都有防洪任務。由於受來水情況的嚴重製約,水電變成了最不可靠的能源:一旦來水,水電就得優先上網,火電被迫減負荷甚至停運;一旦缺水,火電又得快速地頂負荷運行。因此,最終保障社會可靠供電的基礎始終是火電,火電的季節性調峰支撐著湖南的可靠供電,也為水電上網的季節性供電與不可靠供電提供了保障。但頻繁地停、開機和長峰長穀卻使火電不得不支出超額的開停機成本,發電負荷也時刻受製於電網中的水電狀況,從而嚴重影響了火電企業的經濟性和安全性,並決定了湖南火電的季節性與自身的不可控性。
(二)水、火電利益互補機製斷裂和小水電聯網加劇了水、火電利益分化
一是2002年底的電力體製改革沒有考慮湖南水、火電比例在不同發電團體中的資源互補,又不能延續原省電網內業已存在的火電為水電讓路的利益互補機製(僅指省網統調的水、火電)。
二是小水電聯網後,水、火電利益更加分化。火電不得不為小水電讓出更多的季節與市場,並且為水電提供更多的備用容量,以滿足調峰填穀的需要。但沒有建立合理的補償機製,從而使火電讓出了更大的市場,承受了更多的社會責任與壓力,且相應增加了更多的成本。
三是火電長年“吃不飽”,加劇了火電同業間的競爭。依照湖南超發電電價政策,每個電廠都有一個核定並按月分解的機組年利用小時數,超出所下達利用小時之外的發電量就執行超發電價。盡管超發電價相對偏低,但失去水電利益補償的火電企業仍不得不使盡渾身解數搶煤量、電量,以從火電內部分得更多的“粥”來彌補豐水期內停發或少發電以及為水電調峰所付出的機組啟停費用。
(三)火電適度超前發展了,但卻無人為其合理成本“埋單”
電力發展的規律決定了火電發展的適度超前性。電源的增長一般呈階梯形,而負荷的增長呈斜線,兩者集中反映為:缺電一平衡一餘電一平衡,再缺電一再平衡一再餘電一再平衡。這一規律更是體現了火電建設速度較快、規模較大、投產較集中的階段性特征。在電能不能大量儲存的情況下,電力的供給能力取決於裝備能力,因此要充分滿足用電高峰季節和高峰時段的需求,就要有足夠的裝機容量並保持一定的負荷備用及事故備用量。特別是在當前經濟危機的衝擊下,湖南“餘電”、“再餘電”的適度超前性特征將更加明顯,季節性、時段性的供應相對富裕現象會時有發生。根據火電的建設周期、湖南水電的不可靠性、電力消費彈性係數變動和枯水季節的電力供需平衡等因素,在水電出力嚴重受限時,火電應能滿足全社會的可靠供電且備用容量至少要大於25%。就這一點而言,湖南省還沒有達到過度發展的程度。
然而,這種適度超前有著巨大的“隱性成本”:一是火電機組高額的前期工作、建設費;二是投運後的維護、運行成本等。既然適度超前是為了“水電優先”和電力增長的需要,那麼這筆“隱性成本”單獨由火電企業來承擔顯然有失公平,而應該建立合理的成本列支機製。否則,適度超前發展所獲取的備用容量就得不到應有的價值體現,國家和火電企業所付出的巨額成本也無法得到合理釋放。
(四)資源短缺與需求的時段性,電煤調運困難重重
從2003年開始,湖南由煤炭淨調出省份轉為淨調入省份,煤炭需求缺口在逐年加大,2007年煤炭消耗6600萬噸,淨缺口達1200萬噸。據預測,2015年全省煤炭消耗總量約達到9000萬噸,淨缺口約為3400萬噸。煤炭資源的嚴重短缺、鐵路運力的緊張與均勻性及湖南火電與鐵路運力的季節性衝突,迫使各火電廠被動響應“豐水期大量存煤,枯水期大量耗煤”的時段性需求,大大增加了電煤調運的難度和超量煤炭存運的成本。
(五)電網供電方式外延,火電生存環境不斷惡化
近年來,我省電力豐枯、峰穀矛盾突出,電網供電方式的外延使火電常年處於低負荷的“非經濟負荷區”運行:一方麵,省內火電常處於饑不擇食或饑不擇時的狀態;另一方麵,為了避免受煤炭市場和來水影響,又不得不每年從外省購入高達12%左右的電量。這種內外交困使湖南火電機組利用小時下降。究其原因,一是火電容量相對富餘;二是火電出力受煤炭供需及鐵路運力影響大;三是受水電衝擊大;四是受外購電影響大,且外購電中絕大部分來自三峽與葛洲壩水電,從而加劇了水電電量對湖南火電的衝擊;五是特高壓輸送電力進人湖南,將進一步加大對湖南火電企業發電市場的挑戰;六是調度政策的傾斜,優先水電及清潔能源,優先外省電入湘,最後省內火電調劑供需。
(六)火電企業以量止虧成為不可求的奢望
近幾年來,國家通過煤電聯動等方式先後多次調整電價,但均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火電企業的生存危機,甚至到了“少發必虧,多發也虧”的地步。
究其原因,一是現行的電價核定機製仍沿用電力體製改革前的測算體係,沒有充分反映火電企業的完全成本及區域內受水電影響的因素,加之廠網分開後火電市場的不完全性,使相關部門在調整電價時也往往以調整銷售電價為主,這種調節顯然會使相關利益體搭上“利益快車”,或多或少地擠占火電的電價空間。
二是市場煤和計劃電的博弈,使火電企業深深地陷入了“煤價上漲一電價上漲一煤價再上漲”的怪圈而難以自拔,更別說負擔煤電聯動中30%的煤價上漲因素了。按照煤電聯動方案計算,煤價每上升20元/噸,上網電價得相應調高0.01元/千瓦時才能消化燃煤成本的上漲。如:2008年9月,某廠的人廠標煤單價為833.25元/噸,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77.77元/噸。這樣,上網電價就得上調0.139元/千瓦時。實際上,這個聯動機製對火電而言無異於“緊箍咒”。每聯動1次,火電企業的壓力就加大1次,且助長了煤價的新一輪飆升。事實上,根據火電廠實際成本測算,原煤價格每上升約16元/噸,上網電價就應該提高0.01元/千瓦時。在上例中,電廠完全成本順出至少要提高電價約0.16元/千瓦時才能達到平衡。
三是豐枯分時結算電價使我省火電上網電價嚴重偏離標杆電價。現行的以標杆上網結算電價為基準的峰穀分時、豐枯電價和超發電電價綜合政策,使峰穀電價差高達2.03倍,豐枯季節電價差達0.07元/千瓦時。其中,高尖峰時段上網電價為0.4209元/千瓦時,低穀時段上網電價為0.207元/千瓦時,意味著火電廠的實際上網結算電價與國家規定的標杆電價(標杆上網電價為0.4255元/千瓦時,脫硫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為0.4405元/千瓦時)具有較大的差距,且低穀時的火電上網電價購不回火電企業發電所付出的度電燃煤成本,尖峰時上網發電電價僅僅基本不虧。這既沒有反映電廠為了頂水電出力而大量存煤產生的風險與成本,也沒有考慮燃料成本不隨時段變化、不同機組的調峰成本和受政策性影響的財務成本增加等因素。此外,在超發電價上,也因計劃彈性過大,造成計劃電量少而常出現電量溢出現象,使電廠被迫低價超發電而損失利益;在脫硫電價上,現行的火電上網電價對脫硫係統投運僅給予了0.015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補償,這遠補償不了火電機組脫硫係統投人、運行與維護的完全成本,對本已十分艱難的火電企業無疑是“雪上加霜”。
四是上網電價調整不及時且嚴重滯後。電價微調時,嚴重滯後所帶來的成本增加沒有列入完全成本調整之中,增大了火電行業的經營風險。
(七)利益平衡難以使節能調度落實到位
隨著電力調度的不斷優化,調度方式正由按照年度計劃實施發電調度的模式向優先清潔能源、優先高效能火電機組的環保節能調度模式轉變。在水電等清潔能源優先的情況下,調度的公平實際上就是如何保證火電上網的公平。由於在一個區域內存在不同利益競爭的發電企業、不同時段和不同電價政策、電網掌握著一定容量的電源等因素,不同利益團體、不同電價時段就難免產生效益偏差,調度機構為兼顧各利益集團的關係,就難免使節能調度陷入舊模式而難以自拔,並最終導致火電“大馬拉小車”現象,從而影響火電效益的最佳發揮。
(八)持續多年的巨額虧損,加劇了湖南火電維持再生產的困境
自2002年廠網分開以來,湖南火電在煤價一路飆升、電價聯動不及時和機組利用小時不斷下滑的多重因素影響下,“三年小羸,三年大虧,2009年仍然在虧”。這種持續多年的巨額虧損,使湖南火電的企業負債率嚴重偏高,自有資本金大幅縮水,不少企業步入了“虧損一貸款一再虧損一再貸款”的惡性循環,加劇了湖南火電維持再生產的困境,企業生存受到了嚴重挑戰。如:湖南火電最大、最有代表性的大唐華銀電力2008年虧損10.61億元,同比降幅高達2254.26%,同時公司負債達111億元;2009年一季度,發電量同比減少30.60%,虧損1.52億元。這個湖南電力惟一的上市公司若長此以往將不得不麵臨轉ST股甚至兩三年內退市的嚴峻挑戰;值得關注的是,湖南最大的煤業公司湘煤集團卻在日前掛牌啟動了“黑金時代”公司上市計劃,並擬在2011—2012年實現上市。一旦這“一退(市)一上(市)”變成現實,耗煤占50%以上的湖南火電將會因業績凋閉而遭到投資者的徹底摒棄,失去了火電支持的“黑金時代”又能如何持續?這也許將不止於湖南火電的“壞事”與煤業的“幸事”,而是整個湖南火電企業的悲劇,不能不引起社會各界對現行區域火電政策機製的反思。
二、湖南火電解困的對策思考
湖南省火電所麵臨的困局其實已不再是一個單一的行業性虧損問題,而是直接關係全省國民經濟能否保持可持續快速增長和一、二次能源安全的問題,更是一個龐大的係統工程和社會工程。它不僅需要企業自身的努力,更需要政府的鼎力扶持。
(一)“效益>發電”,湖南火電需要用科學發展觀來構建“電廠也是企業”的理念和氛圍
近幾年來,發電企業的效益不斷滑坡,盡管主要是由於外部環境的不斷惡化和體製改革後配套機製未能相應理順所造成,但效益意識缺失、停留於“發電:效益”的固有思維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增電量不增收益”成了火電企業的家常便飯。但用科學發展觀來看待火電,它的基本屬性首先應該是企業,然後才是公益性。因此,隻有“效益>發電”,火電才能在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同時,更好地實現其公益性的社會功能。
1.“瘦身自救”,切實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在當前電力相對富餘、生產相對寬鬆的時期,火電企業要化“危”為“機”,抓好內部管理,通過挖潛提效來“瘦身自救”。一是要利用機組停備的時機,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和改造,盡最大努力地降低能耗,更好地推進環保節能調度;二是要堅持不懈地實施成本領先戰略,盡最大努力地向內部挖潛減虧;三是要積極呼籲社會各界調整和理順火電約束機製,以維持其再生產,才能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2.抓住“拐點”,建立煤電互保的長效機製
當前,湖南省電煤庫存基本“爆滿”,煤質也有了較大的提升。麵對煤量和煤質的“拐點”,湖南火電必須冷靜分析形勢,抓住有利時機,構建煤電互保的長效機製。一是要根據市場形勢有理有節地保量提質降價;二是要實施低成本向上遊產業鏈擴張策略;三是要爭取與信譽好的大型煤炭企業建立長期友好合作的戰略夥伴關係;四是要加強對電煤的戰略性研究,積極尋求區域內電煤消耗的不均勻與煤炭產能及鐵路運力均衡性之間嚴重衝突的解決辦法;五是依靠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做好統籌兼顧,加強對煤電政策的宏觀調控,建立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煤電政策調控機製。
3.爭取政策支持,營造火電發展的和諧環境
一是要站在確保湖南一、二次能源安全的高度,在省政府尚未出台確保區域能源安全的有關法規和電煤供應臨時限價措施的情況下,爭取省政府保留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政策,為構建煤炭戰略儲備體係積累必要的資金;二是要抓好電煤的質量安全,並最終形成煤、電、運三方共同維護煤質及政府有法律約束煤質標準的局麵;三是要充分發揮好政府協調煤礦和運輸部門關係的功能,統籌好安全與煤炭供需的關係,穩定坑口電廠的煤源和煤價,並建立可持續的一次能源產業鏈。此外,一旦煤價高企,火電企業是否可以探索來煤加工收取加工費的方式進行發電,從而平衡火電企業受煤價衝擊的風險。
(二)體製護航,火電渴盼政府及時出手鼎力扶持
1.理順電價機製,釋放火電企業完全成本壓力
一是要探索在火力發電側實施兩部製電價(即容量電價和電度電價)政策;二是要盡快實行區域內火電為水電及外購電等其他能源擠占火電市場及錯鋒、頂峰的利益補償機製,使火電真正能夠維持再生產;三是在區域範圍內取消現行的火電上網豐枯分時電價政策;四是建立煤電不順價的補貼機製或宏觀調控煤價機製;五是營造電力公平交易的監管和調度機製,讓水電充分發電,讓火電大機組優先發電,讓最優的調峰機組優先參與調峰,盡量減少外購電;六是建立區域內火電企業超量儲電煤的政策補償機製;七是重新測定並核定區域範圍內火電廠上網電價,確保火電企業合理成本能全麵順出,以幫助火電企業走出低穀與維持再生產。此外,如果火電企業屬於上市公司的,在電價政策上應充分考慮其公眾股份的成分,保護股民不蒙受“政策性”損失。
2.合理考量,公攤火電備用容量成本
“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對湖南省火電在發展中所產生的備用容量,應根據區域內的電力發展規劃,在“養兵”政策上充分考量備用容量成本和有關各方的受益度,公攤火電備用容量成本,以保護電源投資主體的積極性,並維持火電的簡單再生產。
3.推進節能減排,不斷優化電源結構
一是堅決淘汰落後產能,積極發展低能耗、高效益的循環經濟,多發展核電等清潔能源;二是適當控製火電裝機容量,促進電源點的有序建設;三是在電價核定機製上大力向脫硫環保機組傾斜,確保火電企業脫硫所需成本隨電價能全部順出。
4.合理調整電源結構,確保火電的生存與發展
近年來,湖南省在應對能源短缺上采取了外購電、大力發展火電,充分開發水電、積極發展核電及其他環保清潔能源等一係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了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用電的需要。但由於缺乏電源團體間的利益平衡機製,湖南火電的生存環境越來越嚴峻,湖南省在大力發展核電、水電等清潔能源的同時,應充分考慮火電的生存和發展空間。一是在核批電源項目時,應充分兼顧不同利益集團的電源結構平衡;二是合理搭配水、火、核電配置比例,給火電留足生存與發展空間,尤其是對火電項目較多的發電集團應優先發展核電或水電項目,使其在團體內部實現資源性互補,減輕政策性補償壓力;三是積極探索在當前結構不平衡的情況下,建立相應補償配套政策機製。
5.在大力發展特超高壓電網和清潔能源的同時,應兼顧火電的可持續發展
前不久,向家壩—上海±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湖南段工程正式開工,標誌著世界最高電壓等級的“特高壓電網”正快步向湖南走來;與此同時,核電建設的前期工作也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超高壓如作為省網間的電力輸送體,無疑將大大提高湖南電網的應急應變能力、電網的穩定可靠能力和合理調劑資源,但作為電能輸送主體大量輸送電能,則極可能衝擊湖南區域內的發電市場,尤其是火力發電上網側市場,並最終給地方財政帶來負麵影響;此外,如作為長期大能量輸送主體,一旦出現不可控因素就將導致供電中斷並造成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供電能量越大,其影響也會越大。核電及其他清潔能源的發展,特別是高效、特大容量的核電一旦投運必然會使火電的發電份額進一步萎縮。因此,在構建堅強電網和大力發展核電等清潔能源同時,對作為社會可靠供電的支撐平台——火電企業如何維持其簡單再生產及生存,需要盡快研究出台相關政策予以解決。